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昨日16点35分在水林路工业园附近发生一起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人轻伤、一人皮外伤。交警到场后立即把伤者送到就近的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诊治。由于这是一起小交通事故,双方谅解又妥协处理,交警已经做了记寻,事情算是完结了。后来其中一个伤者方某林要求交警送他的儿子(皮外伤的那个也是楼主所说的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先送回家。由于方某林儿子惊吓过渡,上车后啼哭不停,开车的那个交警于是拿出手机调出游戏让那孩子玩,那个开车的是我的同事。于是就出现楼主所见的一幕,,不信的可到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