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容易出来难,官军汉被采取留置措施是经过市监察委员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可能还需要报省监察委员会批准留置,流程要严格审批,有事实依据才会批准留置的吧。官进去20天了,有新消息吗?有人说昨天在镇政府见到他,真是吓死人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