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电白银涛雅苑业主状告铁塔公司被法院驳回存在的问题》
(2019)粤0904民初3283号《民事裁定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裁定书选择性采信被告实创物业公司提交的《银涛雅苑房屋明细表》,表现在:
1、采信上面的业主名字,并据此将601、613、806、812、1209、1302、1412、1610、1713、1913、2107业主剔除。(并且核对过是业主身份的,是核对后拍有些照片保存留底)
2、不采信上面的业主户数,根据《银涛雅苑房屋明细表》显示银涛雅苑共235户,但该裁定认定为361户(多出126户)。
二、该裁定认定业主户数为361户的错误。
1、原告及被告实创物业公司均确认银涛雅苑共235户。
2、被告实创物业公司提供的《银涛雅苑房屋明细表》显示银涛雅苑共235户
3、该裁定在《银涛雅苑房屋明细表》显示银涛雅苑共235户且原、被告均确认银涛雅苑共235户的情况下未经实地调解,根据《银涛雅苑设计方案》认定为361户明显错误。
三、2215房业主已经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该裁定认定未核对错误。
四、即使按该裁定认定的有效起诉户数为134户,按银涛雅苑实际共235户计,起诉业主户数亦已经过半。
五、即使按该裁定认定的有效起诉户数134户计面积为10829.05平方米,而按被告提交的《银涛雅苑设计方案》显示住宅建筑面积为19340.71平方米,即起诉业主专有面积超过总住宅建筑面积一半。
六、原告即起诉业主已申请法院责令实创物业和银涛公司提交其掌握的包括业主名册,建筑面积等在内的资料,实创物业和银涛公司未全面提交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综上,个人认为案件完全符合起诉条件,该裁定裁定驳回起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