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连坐,指的是伤及无辜。然而从顽固的电信诈骗成窝、成为家庭化与职业化的现实来看,一人诈骗、全家分享甚至全家参与的现象确实存在。这与此前一些地方打击吸毒犯罪时给一户家庭的墙上刷上“吸毒家庭”的标记性质两样,与一些地方限制“老赖”时将家庭中未成年人基本入学需求都一并剥夺也截然不同。因此质疑此举缺乏“法律依据”的人群,可能忽视了法律设计本身需要更进一步完善的一面。
严打之下,电信诈骗依然有“勇夫”,这是需要从法律的依据与法治的手段上去做反思的。从这个意义来说,探索带有基层组织、家庭社会责任制的治理方法,倒逼社会孤立犯罪、形成电信诈骗人人喊打、个个为耻的治安氛围,是有着一定的创新治理意味的。批评者以“如同把罪行刻在脸上”的指责,既有偷换概念之嫌,也是对电信诈骗伤害社会的残酷性认知不足、感受不深的表现。这种拿“依法治国”说事、却面对真正从重从严打击社会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的依法治国持质疑态度的心态,表现上是讲法律、讲人性,实际上是对法治社会的认识肤浅,对社会伤害的消极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