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白区嘉和豪庭物业收费问题的回复
电白区嘉和豪庭所有业主:
你们好!根据你们在电白论坛上对电白区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物业公摊费一事进行的提问(即第五问),我局对此作出如下答复:
根据茂名市物价局、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三个单位联合出台的《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茂价〔2012〕34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走廊、楼梯、路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公共水电费用可以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的分摊办法合理分摊,另行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每季结束后20日内要将分摊的具体情况向业主分布。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后,每平方的物业服务收费金额不得超过对应等级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因此,电白区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可以收取公摊费的,但其收取的公摊费和其物业费加起来,每平方的物业服务收费金额不得超过对应等级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依规对该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视其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