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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闻的因果报应现象 (2人在浏览)

湖海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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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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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这个法律被随意蹂躏、道德被无视的社会,因果报应说是人间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佛曰“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因果法则也许是佛家世界观的第一法则。
听说野狐禅的故事。佛教有老僧,修行有道,但未彻悟,一次某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他说:“不落因果”,意思是修行得道的人可以不受因果法则的限制(是这个意思吗?),结果他说因说错得恶报,死后成野狐。多少年后,百丈禅师讲法,一个白发、白眉、白胡子的老人旁听数年,百丈夫问起,他才回答自己是得恶报成野狐的和尚,并问:“修行可否不落因果”,百丈禅师答曰:“不昧因果”。老人即为解脱,百丈次日在后山发现一只死野狐,乃葬以僧礼。百丈的意思应该是一切生命都不能跳出因果报应的法则,只是圣哲可以不困在因果报应里。我不知道先哲的意思,我估计他的意思的以人的智慧可以应对前缘,比如说积德了缘等。这些道理我不懂,不能多说了,下面就说我听到或亲身经历的的因果报应的故事。

中国有句话叫“为尊者讳”,又云“家丑不可外扬”,文中有些故事涉及到故去的长辈,叙述时有些不便。因此不便说得太详细。但今天为了“天地立心”,大家能够理解正能量,可能还是要牺牲下前人的尊严。

一、叶的故事
前几天,我和家父说起他有一个已经不在的朋友叫叶(化名),为人似乎也不错,我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时,他还施以药,可是他没有孩子,我问家父这是什么原因。
父亲说是叶年轻时打死过人。
父亲说,同镇的港口村人在叶的村边葬一墓,叶村人坚决反对。结果,到清明时叶与同村人一起,用台枪(应该是机枪)扫射港口的扫墓人,打死约八人。
我忽然想起从未见过的祖父辈某亲戚,乃问:“那某亲戚是不是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没有了?”
家父回答说“是”,他说亲戚和同村人一起参与这件事情,此后,他们一个个就得病先后死去,以致亲戚一家早没有人了!怪不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条线的亲戚!
山人曰:人命无价,打死一人已经罪孽深重,况打死约八个人!这八个人的死去,要给多少个家庭带来多久的悲痛啊!因此,亲戚得到了相应的报应也在情理之中了。打死了别人,自己又得到什么好处?
莫说天地无眼,最怕阴鬼相仇。人如果行恶造业,即使能逃过阳间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又能逃得过天间地冥冥中操控一切的阴律的制裁吗?

二、恶行的摆渡人
这里的第一个故事,传闻甚广,我也说过多次。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有名的红花“粉皮判”,我小时见过他走村过巷卖粉皮。听说他先前在博贺港摆渡。有次遇到台风,船载一人,判见四下无人要抢女人的金银首饰等财物。女人答应将所有金银给他,求放一命,判仍将其钱财抢光,任其或将其溺水致死。此事我小时亲耳听到,当时粉皮判已卖粉皮,不再摆渡。
但后来粉皮判被雷电打死,其子即是“秋林”两兄弟,精神似有些不正常,以抢鱼为业。1996年前,325国道红花赤岭(博贺路口)路段尚有一个很长的坡,从博贺开来上坡到国道为坡顶,走国道向西行即下坡。因此,博贺出的车到红花全部要慢行,当时的装鱼的都是篷布车。秋林兄弟就待在路旁,见鱼车来就上去追尾捧鱼,一捧起出丢到路上,一辆能捧几回,车过后他们再捡鱼。我曾亲见他们抢鱼。1995至1996年许,国道重修,国道与618路在赤岭路段的坡被推平,秋林兄弟再无以为生,我亲见他们呆在路旁叹――直到公元2000年左右。此后再未见两兄弟的身影,估计饿饭是肯定的,多年前听说其一已死。

另一个故事有点灵异,道听途说,不论真虚,也说来给大家听听。这个恶行主角,有说他也是摆渡人,同样是在台风中,遇到一个穿金戴银的女人,她求他救他(或放她),甚至给他当老婆也可以,回头以金银报答也可以。但摆渡人抢光她的金银后,将她推到水中。这个女人竟会游水,一时未死,摆渡人用篙或橹强行将她压下水中,当场溺死!
摆渡人得了钱财,不敢再摆渡。他有孩子,聪明伶俐,读书成才,到湛江去搞建筑施工或设计,日子过得很舒服。
但台风事件后的廿年的一晚,据说邻人听到对话:
她:“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找了你廿年!”
他:“求求你放了我吧!”
她:“我放了你?我要挖了你的眼睛,再让你慢慢死!”
果然,他很快得了一种眼病,眼珠子都掉了下来。不久,他的儿子在工地里忽然从高处跌下,死了!他因为瞎了没有人给衣食,他去偷番薯,被人发现,砍了手指,无以为生,终于也死了。这家人就完了。
山人曰:为一点钱财,伤天害理,实为人神共愤。而为恶时莫以为世人不知就伤天害理,须知天知地知鬼神知!世人愚蠢,为小利而伤大义,何其愚蠢!愚蠢至恶报在前方后悔莫及!圣哲怕因,凡夫怕果;小子怀惠,君子怀刑。人活在世人,当有敬畏之心,有恻隐之心,以慈悲为怀,爱人如己,莫作损人利己的事情。
 
某人生前害死几千万人,死后还住在红房子,是不是报应未到,报应到了时让后人鞭尸!
 
有的事情涉及到尊者,不知道应不应该发。
 
三、家父的善行
家父青年起,每天到离村近五公里的民运站工作。作为一个农民工人,一度用单车或轻骑当搭客,身份自然很低,他也不求官名,只是善良为人,做过不少好事。
作为一个搭客佬,自然以搭客赚钱,但搭客的回程里,遇到步行的人(那里客车比较少,通路也少),他总会主动请人上车,常常会免费送一程,这其实恰恰是犯搭客职业的大忌,但同时也是德行的表现。人说“雷锋出门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而父亲常在路上跑,这样的事情做过很多。
另外,当时国家会给村里的困难户发给低价(居民米价)的救济米,这些救济米一般都是他顺路代买回来的。虽然是小事,但小事做多了,德行就多了,福报就来了。
我想我今天能当老师不用做体力活,肯定是沾父亲的福。
山人曰:西方有哲人说“生活是一个炼金的过程”,一个人行善的大小有时取决于人的善心而不是所做的事情的大小。尽心尽力为大。因此,一个穷人捐一千元和一个富人捐十万元的尽心尽力程度可能是一样的,那么其德行也许也是一样的。
搭客佬免费捎人一程,为尽心,那就或者就是大善行了。
刘备遗嘱其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而为之。”刘启发我们从身边力所能及处做起,虽是小善,积多也可观了。
 
有些事涉尊长,考虑一夜再决定。
 
别说得吓人,更正下:
我和家父说起他曾有一个叫叶的朋友(现已不在)。
 
这些不能说是报应,因为好人坏人都有这种情况。
难道说“雷锋 焦裕禄 孔繁森 ”等等,他们的早死是升仙?
 
仁者见仁,我发现对《易经》有点研究的人都有楼主那样的看法。
 
若能放下屠刀,或可立地成佛。
 
QUOTE(掸子 @ 2015年04月05日 Sunday, 10:14 PM)
某人生前害死几千万人,死后还住在红房子,是不是报应未到,报应到了时让后人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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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几近绝种,也算是报应了。。。。。
 
粉皮判是给雷电打死的,这是算不算天谴?
阳间的法律无法惩罚他,天收?
 
我想,这个帖子将一些事情暴露于网络,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也是给受害者特别是冤死者一点公道。
 
写这些事情,我有些纠结,我远没有天涯的勇气,其中的原因是有些事情涉及尊长,不好说得太清楚。同时,还有的事情涉及到不好说的领域,只能忍痛刮爱。
 
四、女子的浪笑声
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异人说过一故事。
异人或曾学过《万法归踪》之类,或有“耳报通”的幻听。九十年代受邀给某股长夫人治肾结石,于异人的能力来说,这事应不难。当时他在幻觉中竟听到众多女子的浪笑声,当时他也不解。自然这病他治不了。过后一想,夫妻都是同林鸟,忧戚相关,丈夫寻花问柳,妻子得个肾结石,不是很自然吗?
山人曰:印度人重三世,善恶或三世而报。国人重三代,善恶或三代而报。夫之恶行报于妻,祖之恶行报于孙,父之恶行报于子女,再正常不过了。
 
五、美人脱衣
山人读硕士时,听湖南省宁远县的同学说他乡人的故事,不知真假,只当饭后笑话。
宁远县异人某甲年轻时学过异术,如能一餐独吃一锅饭。饭毕,曰:饭在某垌某田角。乡人去看时,果然。乡人求教,某甲答曰“术害人不利己”,终不传子女与外人。某次与乡人坐谈,见远处走来一女子,其时某甲年老眼花,不辨是谁。乡人曰:“你能让这个美人脱衣不?”某甲曰可,即施术。女子当时只觉全身有异,不知是有蛇还是有蚁,非脱衣不可。后女子见某甲在方大叫:“爸,是我啊!”某甲大悔,施术害人竟施于自己的女儿身上!从此,他烧了秘笈,将纸灰丢下粪坑,但有数片纸未烧完,被乡中两小孩子捡到,后这两小孩子得精神病。
有传闻,电白霞洞的崔腾云,人称半仙,著《律吕课蕴》,疑为中国律吕择吉之集大成者,有异术,他也是到晚年时被乡人怂恿施美人脱衣术在自己的女儿身上,后悔而废异术。
山人曰:美人脱衣,乃邪术,只损人不利己。想学的人从一开始就居心不良。学此术者,邪念一起,天地当知。施术时不辨别对象,施术于亲生骨肉,正是报应。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佛教有十二因缘,因果说产生于是(我理解是这样的)。十二因缘通适于一切生灵,人也不能脱。

佛说因果之力量: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凡夫之因果,佛力都不能使脱,一切还须自做解脱。某些人做尽伤天害理之事,妄以烧香拜佛,祈望使之得免,真是无知之极啊。
 
数天前,论坛一位名人问我如何看灵异故事,我说我曾经搜集过一些民间故事,后被领导批评有“迷信色彩”,此后我不再写民间故事。
我的想法就是:没有迷信色彩我还不写呢!
《西游记》是迷信色彩很浓的,但人们明知是假,说它是神话小说,读得津津有味。
迷信也好,神话也好,读着好玩就行了,管它!
 
QUOTE(山野闲人 @ 2015年04月06日 Monday, 06:57 PM)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佛教有十二因缘,因果说产生于是(我理解是这样的)。十二因缘通适于一切生灵,人也不能脱。

佛说因果之力量: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凡夫之因果,佛力都不能使脱,一切还须自做解脱。某些人做尽伤天害理之事,妄以烧香拜佛,祈望使之得免,真是无知之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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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相信山人文凭不是买的
 
人在做,天在看,勿以恶小而为之
 
六、虎相
这个故事说起来我很纠结,但如果大家理解其中的道理,我的牺牲就值得了。
小时候扫墓时我就知道我有两个祖母,大祖母未生育就身去了。
听说她当小媳妇时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那里家穷,祖母被安排去养鹅,有一回丢了鹅,被曾祖母一气之下失手打中要穴,不幸身去。或者是由于产生怨气未能消解,祖父再娶生的孩子一直都养不活。因此,人说祖父是“虎相”,但其实虎毒也不食子。无奈之下,祖父只得先收养。
又过了约三年后,家父才出生,他很快就被送到姑婆那里,一直养到八岁才回来。姑婆福大,她的子孙都争气,家族父亲或者被姑婆福荫,平安无事。之后,祖母又生了两个姑姑。
本来,因大祖母不幸这件事情,舅公家也许应视我家为冤仇,但幸好舅公家宽宏大量,舅公仍与我家与来往,每年都来吃年例,直到舅公年老走动为止。舅公在时,我曾经多次去他家吃过年例,舅公、妗婆他们招待我们甚为热情,至今不能忘记。舅公如此宽宏,其家的气量必定不小,福气当然也大。在记忆中,他家的日子似乎过得很不错的。
山人曰:大祖母所受的遭遇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历史不能抹杀,我今天公开说出来,让大家知道其中的委曲,目的也是为了给大祖母一次公道,虽然有伤于尊长的尊严,但同时也是给尊长一个机会。双方都是我的尊长,权衡利弊,世事难以求完美,还是说了,过失由人说。但是总得让世人知道,所犯的一切过错,都得承担责任,因果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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