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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在某些人眼里,博贺又出大件事啦 (1人在浏览)

QUOTE(zhou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1:57 AM)
据说在六七十年代时,电白沿海二大哨所,一个是尖岗哨所、一个是博贺哨所。负责所属海岸线的巡逻(放哨),博贺哨所由博美大队民兵负责。不知是否属实,请知情的补充。其实博贺民兵担负镇内安全、出海安全防卫。虽然在文革初期有过左过激行为,但后来博贺民兵在生产中、工作中、对发展经济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无可否定的。机修机有民兵的影子、渔业大队出渔船以联队为单位,也有民兵排护航。在当时国内国际环境下,有民兵在海上,渔民们就能安定生产。另外,博贺民兵不单是起保卫作用,在生产中也是积极分子。

自由主义,博贺民兵没捉过蒋匪你就说没起作用,如果是捉到了,以你的政见你反过来就说他们在帮共党暴政了,他们是不是二头受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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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贺民兵哨所一事,你是最有发言权的,你父亲当年是博美大队领导,管理着博美大队民兵连,你老父还健在,不妨自已问问他。
 
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2:05 PM)
我没说过这些话,你不要乱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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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说过共党暴政,说不说过共党推翻老蒋是残暴行为,那些精英们心中有数,不是谁乱猜的……
 
QUOTE(zhou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2:42 PM)
说不说过共党暴政,说不说过共党推翻老蒋是残暴行为,那些精英们心中有数,不是谁乱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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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是精英,哥小学未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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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那疯狂的年代、、、
 
文革时期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

导读: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一、大兴县大屠杀的背景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北京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67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暴力色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泽东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个“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二、“831”事件:杀尽“黑五类”分子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

  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要数相邻的村民了。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

  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

  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我一直以为屠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月1日这天。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死的人也最多。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屠杀行为。也有反对屠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也险些被杀。

  会上传达了高、胡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本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杀。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也很难说。9月1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堵在屋里遭到屠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而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行凶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1949年),官方已经开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民党的军队,后来投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的死讯。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

  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报应么?”

  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胡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没剩,谁替他们喊冤?!”

  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怕给宰了。”可惜,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三、“革命行动”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路的婴儿。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胡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暴力主张,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谎言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杀!霸占“黑五类”的妇女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全文附后),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

  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人多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GCD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害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不能惩恶,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不会忏悔,就没有进步的可能。最使我困惑的是,一个疑问永远在缠绕:我们就是这样一个丑陋的民族吗?

  在采访的时候,大辛庄方圆几十里的农民都说,大辛庄可是个好地方,周围都是沙包地,惟独那里是胶泥地,产粮多;那里还是个“文化村”,出过许多“文化人”。

  这么一个生活富足、文明程度较高的村落,怎么就变成了杀人魔窟?那里的人怎么了?中国人怎么了?

  我想通过一个一个地区的调查,逐步解开这个迷团。

  作者:遇罗文
 
QUOTE(等待真爱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2:24 PM)
文革时期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

导读: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一、大兴县大屠杀的背景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北京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67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暴力色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泽东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个“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二、“831”事件:杀尽“黑五类”分子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

  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要数相邻的村民了。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

  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

  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我一直以为屠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月1日这天。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死的人也最多。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屠杀行为。也有反对屠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也险些被杀。

  会上传达了高、胡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本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杀。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也很难说。9月1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堵在屋里遭到屠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而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行凶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1949年),官方已经开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民党的军队,后来投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的死讯。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

  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报应么?”

  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胡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没剩,谁替他们喊冤?!”

  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怕给宰了。”可惜,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三、“革命行动”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路的婴儿。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胡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暴力主张,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谎言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杀!霸占“黑五类”的妇女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全文附后),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

  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人多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GCD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害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不能惩恶,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不会忏悔,就没有进步的可能。最使我困惑的是,一个疑问永远在缠绕:我们就是这样一个丑陋的民族吗?

  在采访的时候,大辛庄方圆几十里的农民都说,大辛庄可是个好地方,周围都是沙包地,惟独那里是胶泥地,产粮多;那里还是个“文化村”,出过许多“文化人”。

  这么一个生活富足、文明程度较高的村落,怎么就变成了杀人魔窟?那里的人怎么了?中国人怎么了?

  我想通过一个一个地区的调查,逐步解开这个迷团。

  作者:遇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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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读此文,作者遇罗文。似曾相识。

遇罗文何许人?死刑犯遇罗克的亲弟弟!

遇罗克又是何方神圣?

遇罗克,男,北京人,生于1942年5月1日,毙于1970年3月5日。资本家出身,父亲为水电部高级工程师,1957年被打成“右派”(母亲亦然)。受此影响,遇罗克高中毕业后三次高考,成绩优异,却不被准许进入大学。

1966年2月13日,在《文汇报》上发表文章《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反对姚文元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遇罗克于1966年下半年写下了著名的《出身论》,批判中国GCD当权以来一直用于引导社会主导思想的血统主义,亦即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列举事实反驳“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GCD政策,提倡民主和人权。

该文被广为传播,影响巨大。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戚本禹公开宣布《出身论》是大毒草。1968年1月5日,遇罗克被捕,被扣上“大造反革命舆论”、“思想反动透顶”、“阴谋进行暗杀活动”、“组织反革命小集团”等罪名关押于北京半步桥看守
所。

1970年3月5日,在“一打三反”运动高潮中,遇罗克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时年27岁。
 
当年的电白民兵是一支保卫海边防,反特防特,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对敌斗争的同时,经常调解民事纠纷、制止骚乱械斗,为稳定农村治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即使在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仍然担负内卫任务,他们坚守生产岗位,没有参与武斗事件。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电白沿海设立哨所19个,修建了坑道工事和人防设施,民兵则组织起来巡逻执勤,敌特多次海上偷渡登陆均被及时发现并被围歼,故多次受ZG广东省委和广东省军区的通令嘉奖和记功奖励。

―― 以上内容摘自《电白县志》(中华书局2000年6月版)

据此,县有关部门应该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记录在册或有其他历史记载且目前仍在世的武装民兵,财政补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此基础上,再核发工龄补助。
 
QUOTE(李樵夫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7:05 PM)
当年的电白民兵是一支保卫海边防,反特防特,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对敌斗争的同时,经常调解民事纠纷、制止骚乱械斗,为稳定农村治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即使在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仍然担负内卫任务,他们坚守生产岗位,没有参与武斗事件。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电白沿海设立哨所19个,修建了坑道工事和人防设施,民兵则组织起来巡逻执勤,敌特多次海上偷渡登陆均被及时发现并被围歼,故多次受ZG广东省委和广东省军区的通令嘉奖和记功奖励。

―― 以上内容摘自《电白县志》(中华书局2000年6月版)

据此,县有关部门应该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记录在册或有其他历史记载且目前仍在世的武装民兵,财政补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此基础上,再核发工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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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由博贺民兵组成的司派,曾参加攻打.博贺.树仔.麻岗等地核派的武斗,有些人员目前还健在,你想不想采访下他们?我可以提供人员名单。
 
遇罗克之死
遇罗克因1966年7月撰写《出身论》于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1970年3月5日被枪决,年仅27岁。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华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遇罗克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理委员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
二、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遇罗克之死】1970年3月5日,遇罗克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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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08月10日 Saturday, 09:13 PM)
文革初期,电白的公检法司被砸烂,取而代之的是各级革委会(全称革命委员会)。各级革委会由各镇派性头目控制,而博贺革委会实际上是由博贺镇各民兵成员为主的司派掌权。

1966年夏天,全国出现了捕杀五类份子(五类份子: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份子.右派份子以及他们的子女)的浪潮。

当年博贺革委会民兵以办学习班为名,将全镇六十几名五类份子及其子女赶至博贺渔民文化宫(今东亚酒店)囚禁。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不经任何审判,分三批共十一人,分别押往水井头(今中南船厂),南鸡笼村边小树林,执行枪决,被枪杀者当中年纪最小的十六岁。

俺当时年约十三岁,喜欢热闹,不顾父母的反对,经常偷偷跑到行刑队伍前面观看。
据说,1966年8月,红卫兵(更多的是民兵)打死人事件汇报到毛泽东处,他反对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指示不要干涉。

红卫兵受到鼓励,掀起打杀黑五类狂潮。昌平县提出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几个月的男婴也被打死,公社之间开展杀人比赛。大兴县自8月29日到31日三天时间里,共杀死324人,其中最大80岁,最小才38天,史称831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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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更正:博贺枪杀五类分子,非是民兵所为,乃派性所事.时间不是66年,而是67年.当时以红工司为主体的司派将以七一师为主的核派逐出博贺之后,司派在博贺俨然掌权,当时电白县的形势也是司派一统天下,其时政府瘫痪,司派也就行使权力,好似解放初斗地主打土豪一样,在整个电白县(有人说在湛江地区乃至全省全国,只不过执行者派别不同)对五类分子开行枪杀.博贺的司派以司令郑某、作战部长谢某在渔民宫(现东亚酒店)成立所谓法庭(座长黄某),对博贺的五类分子入册进行轮批行刑,连续枪杀三至四批人,有些子女也不幸免,最惨是一个叫黄世辉的老者,80多岁了,卧床在家,也被四脚朝天抬出去抢杀,惨不忍睹。那时的五类分子真是今早不知中午命的。行刑者都是博贺司派的工人,有二轻船厂的、海鹰机修厂的、二轻渔具厂的、博贺轻工组的、搬运站的等等。幸得军管接手快,否则,不知要再添多少冤魂。军管后,制止这一暴行,有数十人被放出,得以幸存。前几年我遇见当时所谓的黄庭长,曾就此事椰喻他呢。他不愿再提此事,他当时也是挂个名头,实际决这些人生死的,应是司派主要头头。
 
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8:05 PM)
据我所知,由博贺民兵组成的司派,曾参加攻打.博贺.树仔.麻岗等地核派的武斗,有些人员目前还健在,你想不想采访下他们?我可以提供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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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仍然担负内卫任务,他们坚守生产岗位,没有参与武斗事件。”


原文参见《电白县志》第四章第四节“民兵工作”(第774页第三行)
 
QUOTE(一篱秋梦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8:42 PM)
有必要更正:博贺枪杀五类分子,非是民兵所为,乃派性所事.时间不是66年,而是67年.当时以红工司为主体的司派将以七一师为主的核派逐出博贺之后,司派在博贺俨然掌权,当时电白县的形势也是司派一统天下,其时政府瘫痪,司派也就行使权力,好似解放初斗地主打土豪一样,在整个电白县(有人说在湛江地区乃至全省全国,只不过执行者派别不同)对五类分子开行枪杀.博贺的司派以司令郑某、作战部长谢某在渔民宫(现东亚酒店)成立所谓法庭(座长黄某),对博贺的五类分子入册进行轮批行刑,连续枪杀三至四批人,有些子女也不幸免,最惨是一个叫黄世辉的老者,80多岁了,卧床在家,也被四脚朝天抬出去抢杀,惨不忍睹。那时的五类分子真是今早不知中午命的。行刑者都是博贺司派的工人,有二轻船厂的、海鹰机修厂的、二轻渔具厂的、博贺轻工组的、搬运站的等等。幸得军管接手快,否则,不知要再添多少冤魂。军管后,制止这一暴行,有数十人被放出,得以幸存。前几年我遇见当时所谓的黄庭长,曾就此事椰喻他呢。他不愿再提此事,他当时也是挂个名头,实际决这些人生死的,应是司派主要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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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的事,或许我记错了。批杀五类份子是博贺司派的头头们,行刑者确是博贺各单位的武装民兵,例如造船厂的陈x高x,渔业大队机修厂的x坚.周x,这些人都有民兵身份,当然,也有部份不是民兵的。
博贺派性组织成员,各单位的基干民兵基本到齐了,很少有人甘冒落后之名不参加的,这与李砍柴所说电白民兵不参与武斗有很大区别。
 
QUOTE(李樵夫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8:59 PM)
“即使在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仍然担负内卫任务,他们坚守生产岗位,没有参与武斗事件。”
原文参见《电白县志》第四章第四节“民兵工作”(第774页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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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怀疑<电白县志>的真实性,你帮我解释一下,如果没有电白民兵的介入,当年派性武斗大量的制式枪支弹药是那里来的?(电白司派迫击炮都有)
 
也许有些人是民兵,但他们并不是以民兵身份参加的,当时武装部已瘫痪,民兵组织名存实亡,核派民兵以渔民为主,要么逃亡,要么老老实实出海,司派武器有些是从武装部里抢来的,有些是从莲头哨所抢来的,他们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后来分成两派,那时,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个厂矿,每个大队、每条村庄,都有两派。两派都是拥护毛泽东思想,执行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他们因观点不同,从大字报大辩论文斗发展到大拳脚大枪械武斗,两派人员战斗都高呼毛主席万岁,现在看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那时感情是纯真的。当时电七中学生大部分是核派,小学高年级有些少学生因参加文化大革命后来也参加了派性,博贺武斗死者就是二小学生杨交(核派),死时应该是14岁左右,刘胡兰的年龄啊。话说回来,后来两派大联合,有些人开始醒悟,认为武斗是被政治利用了。前阵,县文联主席刘国光(当时核派头头)和我谈起文革,老泪纵横,其一家三口丧生啊。真是说之文革荒唐事,令人不胜唏嘘。
 
写错了,刘国光是县作家协会主席,不是文联主席。他的长篇小说《人・鬼・神》三部曲,第一部已出版发行,去年蒙赐阅读。该小说是以文革为背景的。
 
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09:23 PM)
很怀疑<电白县志>的真实性,你帮我解释一下,当年派性武斗大量的制式枪支弹药是那里来的?(电白司派迫击炮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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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记载:电白观点不同的两派(指司派核派)“先是辩论、继而发展到对抗。从1968年2月13日发生流血事件起,逐渐发展到武斗。两大派各自组织武斗专业队,计有队员3000多人。武斗队除了私自制造杀人凶器外,还冲击军事机关,抢夺解放军的枪支弹药。在几个月中,两派进行各种武斗51起,108人死于非命,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969年1月,县各派实现大联合。”

至于《电白县志》真不真实,请问县地志办。查询电话:5115106
 
QUOTE(李樵夫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0:11 PM)
县志记载:电白观点不同的两派(指司派核派)“先是辩论、继而发展到对抗。从1968年2月13日发生流血事件起,逐渐发展到武斗。两大派各自组织武斗专业队,计有队员3000多人。武斗队除了私自制造杀人凶器外,还冲击军事机关,抢夺解放军的枪支弹药。在几个月中,两派进行各种武斗51起,108人死于非命,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969年1月,县各派实现大联合。”

至于《电白县志》真不真实,请问县地志办。查询电话:511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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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博贺抢莲头观通站的,水东抢7087部队的,那岭门,电城武斗人员两人抬着制式重机枪来攻打博贺核派,又是抢那个部队的?
还有林头,沙琅等地派性组织的枪支弹药又是抢那个部队的?
 
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0:34 PM)
笑话,博贺抢莲头观通站的,水东抢7087部队的,那岭门,电城武斗人员两人抬着制式重机枪来攻打博贺核派,又是抢那个部队的?
还有林头,沙琅等地派性组织的枪支弹药又是抢那个部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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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琅隔壁的罗坑镇(当时叫公社)三架驻有南海舰队的一个观通站,二十多号人。该站武器还真的被沙琅司派抢过!
2、别忘了当时的大队一级都设民兵营,配有武器。据我了解,我所在大队民兵营配有两挺轻机枪,两支50式冲锋枪和几支杂牌步枪(据说也被司派抢过,但没得逞,为此,该大队书记文革后期被选为县贫协负责主任)。
3、比较大的工矿企业都配有枪支,比如黄沙水库、罗坑水库、电白盐场等,这些单位都是各派武斗队抢夺的目标。
4、沿海乡镇(公社)民兵有巡防执勤任务,按常理武器配备应该比山区乡镇(公社)强,电城属沿海镇(公社),爵山莲头有民兵哨所,县五、七干校设在岭门(当时的大榜公社),这些单位的民兵枪支是否被抢过,俺不清楚,不敢乱说。
 
当年攻打博贺核派,博贺司派动用重机枪三挺,从三个不同方向向核派据点射击,这些武器不可能来自一个小小的莲头部队观通站,只能来自博贺本地的民兵组织。
 
当年博贺司派有次去莲头岭海军观通站抢枪,没料到大榜(即岭门)的核派先到一步,两军狭路相逢,博贺司派猝不及防,被打个措手不及,落荒而逃,两人被核派俘虏.因为司派麻痹大意,武器都放在船上,核派怕司派船上武装接应,亦不敢穷追,司派幸无伤亡.后被俘两人被核派一老乡夜晚偷偷放走,得以生还.
 
攻打核派占据的文化宫,博贺司派只有一挺重机枪,部署在司派的据点博贺旅行社楼上,机枪手是博贺人,博贺的司派都不敢对博贺人开枪,只是向天及墙壁上打,当时机枪正对着文化宫二楼二个窗门,相隔30米,见到人影走动,但不敢对人打,所以核派在二楼是无人伤亡的.这次战斗核派死1人,伤2人,都是在楼下.死者死在据点外围战壕,投掷手榴弹时被机枪击中头部,二伤者均在楼下戏院内被流弹所伤,一个被子弹击穿侧门致胸部受伤,另一个子弹穿过侧门打在墙壁反射回来击伤脚掌.
而攻打楼下的司派则是电城的.重机枪有否不敢肯定,但轻机枪是有两挺的.
 
文革时期,令人不齿的口号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不知何时,出现了另外一句:老子有钱儿好汉,老子贫穷儿混蛋?
 
QUOTE(陶沙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1:35 PM)
当年博贺司派有次去莲头岭海军观通站抢枪,没料到大榜(即岭门)的核派先到一步,两军狭路相逢,博贺司派猝不及防,被打个措手不及,落荒而逃,两人被核派俘虏.因为司派麻痹大意,武器都放在船上,核派怕司派船上武装接应,亦不敢穷追,司派幸无伤亡.后被俘两人被核派一老乡夜晚偷偷放走,得以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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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博贺司派乘坐机帆船去莲头抢枪,出发前我曾在断桥码头边观看,参加抢枪人数七.八人,大概携带步枪四支,手枪两支。一派性小头目,出发前拿出小手枪摆弄,结果走火,子弹射入船仓,弹壳弹出时击伤手部,鲜血直流。
据说没有抢到枪,无功而返。
 
QUOTE(陶沙 @ 2013年08月12日 Monday, 12:02 AM)
攻打核派占据的文化宫,博贺司派只有一挺重机枪,部署在司派的据点博贺旅行社楼上,机枪手是博贺人,博贺的司派都不敢对博贺人开枪,只是向天及墙壁上打,当时机枪正对着文化宫二楼二个窗门,相隔30米,见到人影走动,但不敢对人打,所以核派在二楼是无人伤亡的.这次战斗核派死1人,伤2人,都是在楼下.死者死在据点外围战壕,投掷手榴弹时被机枪击中头部,二伤者均在楼下戏院内被流弹所伤,一个被子弹击穿侧门致胸部受伤,另一个子弹穿过侧门打在墙壁反射回来击伤脚掌.
而攻打楼下的司派则是电城的.重机枪有否不敢肯定,但轻机枪是有两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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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核派占据的文化宫,博贺搬运站楼顶有重机枪一挺(搬运站至文化官距离900米),文化宫口正面的累累弹痕可作证。文化宫左侧的弹痕来自旅社或者来自北面造船厂楼顶的重型机枪(造船厂至文化宫距文化宫1000米)。文化宫右侧的弹痕来自岭门参战的司派,据说有机枪一挺,步枪十几支,核派成员扬交就命送他们手上。
攻打从上午八九点开始,顿时枪声大作,和影视剧的战争场面一样,大约十点半结束,我当时就缩在长堤闸门旧药材店的墙脚观战。。。。。。
 
QUOTE(李樵夫 @ 2013年08月11日 Sunday, 10:11 PM)
县志记载:电白观点不同的两派(指司派核派)“先是辩论、继而发展到对抗。从1968年2月13日发生流血事件起,逐渐发展到武斗。两大派各自组织武斗专业队,计有队员3000多人。武斗队除了私自制造杀人凶器外,还冲击军事机关,抢夺解放军的枪支弹药。在几个月中,两派进行各种武斗51起,108人死于非命,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969年1月,县各派实现大联合。”

至于《电白县志》真不真实,请问县地志办。查询电话:511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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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式老头说:三年大饥荒,全国饿死三千七百几万人,你到国家公安部或民政部查下,看看能否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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