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遇到要撑场面的事,哥都会穿着那件地摊上15块买的nike牌体恤,鉴于地摊老板信誓旦旦的说假一罚十,哥也深信不疑,今天哥又从枕头底下抽出这件体恤,小心翼翼地穿上,细心地抚去粘在衣领处的几粒干饭粒,在镜子前,哥倒出昨晚喝剩下的半碗稀饭,用手粘湿后在头发上仔细地涂抹着,镜子里照着哥帅气的笑容和满脸激动的潮红,哥不由得意地笑出声音,这一笑惊醒了和哥合租的5个舍友,他们纷纷对哥恶语相向,哥不理会他们,他们嫉妒哥的帅气也不是一两天的时间了,打扮整理完毕后,哥小心地摸了摸左口袋,昨晚买的谷歌牌iPhone4s手机正安静地躺在里面,哥掏出用棉布包好的手机,揭去棉布,用昨天才剪去指甲的中指划动着屏幕,指头划过二十多秒后,图标终于向左一帧一帧移去,哥满意地笑了,露出泡面吃多后变黄的门牙,要知道这手机花了哥998呢,哥在流水线上一个月也才1300,除去房租,吃喝,所剩无几,哥有点心酸… 今天,哥要带着昨晚买的爱机,坐一回公交车,哥整了整nike衣领,踏上公交,潇洒地往自动投票口里扔了一块钱,哥想着两个包子就这样离去,心有不舍,但哥没有回头,哥是那种有“范”的人,公交车上还有空位,但哥没坐,酝酿好站姿后,哥找了个最有视觉吸引力的位置,掏出谷歌牌iPhone4s,音量开到最大后,优雅地玩起切西瓜,水果从屏幕底下飞到顶部要半分多种,但是这样反而让哥避开炸弹,得了高分,哥微笑着四处瞟去,发现左边一位mm正用崇拜而痴迷的眼神望着哥,这让哥很不安,哥还不想太早有归属,毕竟像哥这种优秀到DNA里的青年,是属于全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