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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募捐如无许可算违法 (1人在浏览)

mmboy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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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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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政局: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广州市募捐条例,没有募捐许可证的个人和草根组织,只要是为他人发起的捐款活动,都属违法行为.未获得募捐许可就开始在网上募捐的都将依法取缔,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
 
广东省民政厅:网上募捐如无许可证可算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0;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清远接受"免费午餐"的贫困小朋友。 CFP供图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潘芝珍 殷航

  新快报就广州募捐新条例专访省民政厅权威人士

  今年5月1日,《广州市募捐条例》(以下简称《募捐条例》)正式实施,垄断公募的半官方慈善机构,开始与民间组织同台竞争。近日新快报记者就《募捐条例》实施情况独家专访了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他说,新条例实施后,民政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即如何取缔网络捐款乱象,“没有募捐许可证的网上公募,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很快会监管起来”。

  着重打击网络捐款乱象

  近年,随着网络日趋发达,特别是以微博为平台的自媒体逐渐兴起后,个人和草根组织所发布的救助信息便不绝于耳。对此,王先胜表示,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是一种个人向社会寻求帮助的行为,不违法,但只要是为他人发起的捐款活动,不管是个人还是草根组织,现在都属违法行为。

  至于如何惩罚,王先胜指出,一切按照新《募捐条例》操作,“凡是公益慈善募捐行为,都要审查是否合法,如未获取募捐许可证就开始网上募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取缔,募捐到的钱上缴到其他合法公募组织,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他表示,之所以要严打非法募捐,是为了保护合法募捐者的权益,创造良好的募捐环境。

  应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记者了解到,公募新条例实施20多天,仅有2家民间组织,向民政厅提交了公募申请表。对此王先胜认为,由于条例才开始实行,很多民间组织都抱以观望的态度对待。王先胜表示,伴随新条例的全面实施,官方募捐机构会慢慢压缩,民间社会组织会慢慢壮大。

  除鼓励民间组织积极注册和申请外,王先胜还对未来应如何规范募捐市场,给予建议。“一定要接受多方监督,民政部、登记机关、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他说,除上述机构外,募捐市场还应接受来自社会大众的监管,特别是来自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公募市场和社会组织才能有好的

  开端,才能走上正道,不会一

  开始就搞砸了。”

  处长支招

  对于没有取得公募权,又想靠网上募捐帮助求助群体的民间组织,王先胜通过新快报天天公益的宣传平台,为这些组织献上自己的两点建议:

  1.争取募捐组织的合法化,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取得合法化后,可以向民政厅申请公募权,经审批后便能获得募捐许可证。

  2.如果某些民间组织不想申请注册,可与已审批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联姻”合作,用它们的名义申请公募权,一起进行合法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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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田计划”东莞召集人胡达中:

  “整顿清理网络捐款是好事”

  专注于一对一助学项目的“麦田计划”东莞召集人胡达中对网络募捐领域的清理很乐观。他说,一个有诚信的公益机构该用事实和成绩说话,依照法律流程申请到项目公募资格,然后实施网络募款非常必要。“网络募捐的现状良莠不齐,如果能够整顿和清理,对有口碑的诚信公益组织是好事。”

  他说,“麦田计划”自2010年注册至今,一直在做助学项目,网络募捐也是其持续进行的募款方式,因为一对一的操作模式,深得网友推崇和信赖。“如果我们能拿出合理的项目计划,也有让人信服的账目明细,官方怎么能无端限制你的募款途径?有法可依的公募当然是进步,我们一直在期待《募捐条例》的后续实操流程,也会在得到相关信息后依法申请,取得网络公募资格。”

  他坦率地说:“一部法规肯定有两面性,这些刚刚起步的小组织可能面临更大挑战,甚至失去生存空间。而未经受住考验的组织退市后,他们占据的资源顺理成章重入市场,重新选择。也就是说,开启公募之门、清理网络募捐后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强者更强,弱者退市。”

  弹

  儿希会广东社工站负责人乐儿:

  “不开放的条文很可笑”

  活跃在救助一线病残儿童的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简称儿希会)广东社工站负责人乐儿也关注到了新法的部分规定,在赞赏新规重建广州公益领域格局,为民间公益组织开辟一条公募路径的同时,她也率直表达了对《募捐条例》中提到的“属地管理”、“募款时限”等关键条文的微词。“法律要适应及时有效的募款方式,不能用文字对所有公益组织‘一刀切’。我们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接触的都是最弱势、最需要帮助的重病儿童。无法探索出及时、有效的募捐方式,就不能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命权。”

  她说,有公募法规当然是进步,但政府最大的责任是实现全民医保,而非设置条框限制公益组织的募款方式。“个案的救助非常艰难,但却真真切切地帮助了一个又一个灾难中的个体。一个个案的募捐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而三个月的时效限制,无疑会阻碍等钱救命的个体救助。”

  乐儿叹息道:“我们用亲眼所见、亲身所历来发声,想要推动法律的健全,让每个公民享有健康权、生命权。政府的法规应该为真正做事的组织服务,不要用老化、僵硬的条文让基层救助者手足无措。”

  新快辞典

  《广州市募捐条例》

  已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募捐条例》首次明确,广州地区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或者赈灾领域),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在许可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募捐活动。这意味着未来广州募捐不再姓“官”,更多民间公益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将登上依法募捐的舞台。有权威公益人士预言,新条例的实施或重建广州公益领域格局,更多规范化运作的民间公益组织势必在政策保障下登上舞台,大展拳脚。而已成为广州公益界,乃至全国慈善领域关注焦点的公募新条例,不仅传达了中国公益事业的进步信号,也将对官方慈善机构造成冲击。(报道详见新快报4月27日A27版)
 
权力跟冰尘生意了,天雨路滑,小心行驶。
 
网络募捐遭遇“信任危机” 网络公益发展困局待解

2011年05月21日10:36    来源:新华网    

  中国网事:网络募捐遭遇“信任危机” 网络公益发展困局待解

  新华网广州5月21日电(“中国网事”记者 张建华、郑天虹)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日渐普及,各种名义的网上募捐活动在网络社区风生水起,求助帖、微博劝募、淘宝义卖等活动受到网民极大关注,也引发了巨大争议。网络募捐与传统募捐有何不同?为何网络募捐频现“诈捐门”、“骗捐门”?怎样让网络公益活动走出“灰色地带”,让网络与慈善比翼齐飞?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网络新潮:门槛低、传播快、互动强――网络募捐成为民间公益重要平台

  在我国,募集善款通常由红十字会等政府认可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牵头进行,但随着网络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团体绕过政府认可的公募机构,自行在网上募款,网络迅速成为民间公益慈善活动的重要阵地。

  记者在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网站看到,几乎每天都会有大量个人和团体在这些大型网络社区热门版面发布私人募捐信息,有些网站开辟了专门的版面用来“盛放”层出不穷的网络求助信息。

  网络让一些民间自发组织的募款项目迅速走入公众视野,吸引了万千网民慷慨解囊。民间公益人士梁树新2011年3月初发起“贵州山区午餐计划”,通过在网上募款,为贵州黔西县建中乡红板小学205名吃不上午餐的贫困孩子提供免费午餐,得到网民的极大关注和响应,迄今已为红板小学筹款接近70万元,足以让同等数量的孩子吃上5年的免费午餐。

  作为贵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基金”发起人兼执行主席,梁树新对网络募捐的作用深有感触。他将网络公益募捐等慈善活动提炼为“微公益”,“微公益”的优势是门槛低、成本低、人人可参与、互动性强、效率高。“网友可以花5元‘购买’一份虚拟午餐计划,目前午餐计划义卖数量正以每天近5000份的数量递增。”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以网络募捐等形式进行的网络公益活动反映了中国社会对慈善公益事业的一种需要,也是慈善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和尝试。
 
网民争议:身份模糊、信任缺乏、监管不力――私人网募遭遇网民质疑“三重门”

  与梁树新的“微基金”广受追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个人网络募捐行为频遭网民的质疑和抵制。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发现,网上众多募捐活动都是以私人、家庭或志愿者的名义进行,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募捐主体资格。在身份不明确、善款使用不透明的情况下,私人网络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常常遭到网友猛烈“拍砖”。

  天涯网民“乐趣老人”发帖认为:“网络毕竟有其虚拟性,只凭网友的一面之词或几张照片,不足以证明其真实;为了博得网民的同情,让网友们伸出援助之手,此做法不妥,容易欺骗广大善良的网友。”

  曾多次参与组织网络募捐活动的深圳网民“瘦虫弱鲸”坦承,网络募捐面临的阻力是多方面的:没有一个明确的合法募捐主体;善款监管不够透明;网友对善款使用和去向时常抱有疑问。“善款一旦到了受助人的账户,支配权是他的,我们也无权过问。钱的后期监管和用途都不好说。”

  因善款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舆论争议常令一些募捐发起人始料不及。“瘦虫弱鲸”说,受助人有时自行改变善款的用途,给募捐发起人带来很大精神压力,甚至出现募捐发起人给受助人下跪要求退回剩余善款的事情。“有些受助人以前没见到这么多钱,当他见到这么多钱的时候,他的想法也可能发生改变,可能有些人会想:我这病可以先不治,我可以拖一拖,我这钱可以先拿回去盖房子,甚至可以给我小孩去上学……这就失去了原先网友捐助的目的,常常引起捐款网民的强烈不满。”
 
几次组织网络募捐都遭遇重重诘难,“瘦虫弱鲸”自认有些心累,如今已决定“收网归岸”,“网络募捐没有一个正确的社会认同和法律认可的主体资格,阻力比较大,很难做起来。”

  梁树新的“贵州山区午餐计划”最初也遇到了身份的尴尬:3月初,他在淘宝网开公益店铺“蛋生万物义卖店”,以义卖虚拟商品的方式为山区孩子募集午餐费用。刚开始,没有公募账号可以挂靠,他只好把公益店铺的收款账号与他的个人银行卡绑定,这引起了网友的持续怀疑:钱为什么进了你的银行卡?我们凭什么相信你把善款转到了受助人手中?

  梁树新努力做到善款公开,及时披露善款使用情况,但还是不能平息网友的质疑。梁树新感叹:“网络募捐确实是一个新兴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网友不能一下子相信你,不能马上适应这种新的公益模式。”

  在与合法募捐机构贵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之前,梁树新曾一度担心自己的网络募捐行为会被定为“非法集资”。直到4月5日,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主动找到梁树新,将“贵州山区午餐计划”收归名下,才使这一公益项目有了合法公募资格。
 
延伸阅读:期盼“转正”、呼唤扶持――专家建议多措并举突破网络公益困局

  部分网民和专家认为,网络捐助是民间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尝试,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政府以包容的心态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从立法、行政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网络募捐的规范,使之趋利避害,真正为民行善。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认为,网络募捐活动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慈善形式在中国社会有一定的市场,也说明了主流社会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一种缺失。她建议,政府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网络募捐活动和网络公益组织,更多采用事后追惩的方式来解决网络公益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用过多的事前预防来“堵死”网络公益的发展空间。

  网友“瘦虫弱鲸”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政府可以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个人和团体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为它们的身份“扶正”,对参与网络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

  梁树新认为,我国网络募捐和网络公益方面的立法已远远滞后,很多方面都处在空白状态,《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已有的慈善法律法规已跟不上网络时代公益事业发展步伐。他建议,网络慈善相关的立法今后可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

  “民间公益在行动,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够给予网络公益活动多一些政策上的松动,让更多的民间公益组织‘转正’。”梁树新如此期待。
 
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2年05月27日 Sunday, 12:20 PM)
权力跟冰尘生意了,天雨路滑,小心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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