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山野闲人 @ 2011年04月18日 Monday, 03:41 PM)
铁S,上次我朋友关于摩托车被扣问题经你指引后,朋友前后数次致电杨队长要求取回车,但是一直都没有拿到车。
据他转述,杨队一开始就叫朋友直接找姓冯的,后来又说他不在麻岗,朋友便请他通知麻岗那边好取车,他又说车属于案件工具,要等嫌犯消案才能退回,朋友便说是接到铁S的告知可以取车的,而且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据法规,凡是不能证明嫌犯有罪或无罪的东西属于与案件无关,拘留3日内须退回物主.杨队长听后又说,车是他们刑警拘留不是律师拘的,不是由他说了算(刑警办事难道就可不依律法办事而只凭自己意愿办事的吗?).又说,公安局分几个部门,说什么公安部门和刑警部门不同,不是想怎么就怎么的(言下之意,铁S说可以取车,只能是他说说而已,放不放须他同意才行).然后他又说我朋友,说他好把这些事发上网来,他把我发的贴当成是我朋友自己发的.我说,就这样事,一不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二不涉及公共安全,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呢.除非你本身处理就不对,怕别人指正.
我看就是RMB在做怪,才诸多阻碍!
朋友说了,一部摩托车能值多少钱,但是就是看不过眼他那种处理手段,就当不要那部车了,叫我把他所知的发上论坛,请各位朋友们评评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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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你表示歉意!经我刚才了解,我原来只直接吩咐刑五队杨队长,后其大队分管领导不知情,要求该队待结案后退回,所以造成这个情况。工作中部门之间前期沟通不够,不足为怪。刚才,徐局亲自过问,指示分管局领导和刑警大队长协调各部门,言出必行,不能失信于民!
现刑警五队通知,请你明天上午十时带备该车手续到麻岗派出所,即打电话给杨队,核对不是被盗车辆后可领回,如有什么情况可直接打电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