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气愤了~!~!
维 维和之人 幼儿园 注册 2007-12-19 帖子 2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12-19 #52 听说那个女的两个大哥还在监狱里坐牢啊。果然是黑社会家庭!她亲戚是潘本的司机哦!!!有贵权撑腰的。
徐 徐长卿 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 注册 2006-05-12 帖子 5,746 反馈评分 6 点数 61 2007-12-19 #53 QUOTE(维和之人 @ 2007年12月19日 Wednesday, 11:08 PM) 听说那个女的两个大哥还在监狱里坐牢啊。果然是黑社会家庭!她亲戚是潘本的司机哦!!!有贵权撑腰的。 [snapback]2039894[/snapback] 这与本案无关,不要混乱视听!驳回!
QUOTE(维和之人 @ 2007年12月19日 Wednesday, 11:08 PM) 听说那个女的两个大哥还在监狱里坐牢啊。果然是黑社会家庭!她亲戚是潘本的司机哦!!!有贵权撑腰的。 [snapback]2039894[/snapback] 这与本案无关,不要混乱视听!驳回!
东南西北 荣誉主席 注册 2007-06-13 帖子 4,864 反馈评分 55 点数 71 2007-12-19 #54 不明白真相的就别乱跟人起哄了.上次X学校学生跳楼事...也有个人注册个新用户名 在造谣.....
师 师声 小学三年级 注册 2006-04-29 帖子 238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12-19 #57 QUOTE(007seven @ 2007年12月19日 Wednesday, 11:29 PM) 谣言可畏啊!都不知道孰真孰假 [snapback]2039921[/snapback] 在坡心打了一条蛇(1斤3两),传到袂花就变成13斤了!!!
QUOTE(007seven @ 2007年12月19日 Wednesday, 11:29 PM) 谣言可畏啊!都不知道孰真孰假 [snapback]2039921[/snapback] 在坡心打了一条蛇(1斤3两),传到袂花就变成13斤了!!!
弘 弘毅 小学二年级 注册 2005-10-29 帖子 186 反馈评分 0 点数 1 2007-12-20 #60 如果这是杨主席"辣手催花"真的话那是教育界中的败类,给电白的人民抹黑了名声``那应该严重处理~枪毙或无期刑~在面对着家长能去政府面前伸告那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啊!试想,不去暴光自己的子女丑事没有几个知道,起码以后的名声还好过现在`~`但试想??如果不去的话那不是便宜了了?????那可是未成年少女啊!!!!
如果这是杨主席"辣手催花"真的话那是教育界中的败类,给电白的人民抹黑了名声``那应该严重处理~枪毙或无期刑~在面对着家长能去政府面前伸告那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啊!试想,不去暴光自己的子女丑事没有几个知道,起码以后的名声还好过现在`~`但试想??如果不去的话那不是便宜了了?????那可是未成年少女啊!!!!
蛙子 在温饱线下苦苦挣扎。 荣誉会员 注册 2006-02-13 帖子 12,673 反馈评分 188 点数 101 所在地 孤岛 2007-12-20 #61 再分析,假设有这样的败类黑社会父母不惜拿自己女儿的清白和心理健康进行勒索,而林头镇政府,派出所,林头教办,林头中学都怕了他的话。他还闹上县委干什么?
小号 副教授 注册 2005-08-15 帖子 1,916 反馈评分 69 点数 71 2007-12-20 #62 湖南一自治州州长辞职 曾涉强奸北大女生传闻 http://news.tom.com/2007-12-12/OI27/26509882.html 2007年12月10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崇烟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并报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秋松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07年12月10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梁秋松、李球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接受何剑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薛献斌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团结报 据湖南红网2007年7月20日报道: 湘西北京警方调查北大女生举报州长强奸案 红网7月20日讯(记者 洪湾)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贴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局受理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北京大学学生,立即与北大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该局告知,当事人石某已经报案,并称手写《举报材料》完全是他人胁迫所作。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该案是一起北大女生被胁迫手写《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传播诋毁他人名誉的刑事案件。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 事件回放: 北大女生称被州长强奸续 发帖者已被刑事拘留 州长强奸还是两厢情愿 北大女生忽悠了谁?(图) 北大女生发表声明 澄清"湘西州长强奸"案(图) 北大女生称被州长强奸续:据称系受人胁迫发帖
湖南一自治州州长辞职 曾涉强奸北大女生传闻 http://news.tom.com/2007-12-12/OI27/26509882.html 2007年12月10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崇烟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并报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秋松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07年12月10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梁秋松、李球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接受何剑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薛献斌同志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团结报 据湖南红网2007年7月20日报道: 湘西北京警方调查北大女生举报州长强奸案 红网7月20日讯(记者 洪湾)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贴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局受理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北京大学学生,立即与北大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该局告知,当事人石某已经报案,并称手写《举报材料》完全是他人胁迫所作。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该案是一起北大女生被胁迫手写《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传播诋毁他人名誉的刑事案件。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 事件回放: 北大女生称被州长强奸续 发帖者已被刑事拘留 州长强奸还是两厢情愿 北大女生忽悠了谁?(图) 北大女生发表声明 澄清"湘西州长强奸"案(图) 北大女生称被州长强奸续:据称系受人胁迫发帖
小号 副教授 注册 2005-08-15 帖子 1,916 反馈评分 69 点数 71 2007-12-20 #63 耐人寻味的“州长强奸北大女生”事件 http://hi.baidu.com/wangjinxxd/blog/item/6...79020881c3.html 作者:杨支柱 7月1 6日开始,一篇手写影印的《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在互连网上迅速传播,女生在该文中用了约5000字的篇幅叙述自己被强暴的详细过程。接着是女生本人以同样是手写的声明在官方网站辟谣,称举报材料是被其男友胁迫所写,录音是非法手段取得并且经过加工。涉嫌诽谤的男友旋即在互联网上抛出了女生写给他的肉麻的情书,试图证明自己并未胁迫。更令人惊讶的是,7月21日傍晚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两分钟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7月22日,海淀警方就宣布《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被证实为谣言,发帖者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没过几天,网上又传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凤凰周刊2007年第23期《湖南湘西州州长涉性丑闻被双规》一文证实了“双规”传言,梳理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充实了若干细节。这篇报道再一次证明,今日中国不再需要小说,因为新闻报道就是高度浓缩的精彩小说。 这个事件中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了:州长的儿子成绩不够是怎么上北大的?女生为什么心甘情愿给陈某这样一个有妇之夫当小情人?一个霸占自己鼓动儿子去追求的女孩的人为什么能够成为州长?州长凭什么相信自己勉强人家女孩上床后能控制局面不让事情败露?身为警察的女生父亲为什么逼迫女儿去海淀警方报假案并刊登虚假声明?受党严格控制的电视节目又怎么能违反纪律插播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陈某在取得女友同意后偷录、偷拍尚可理解,何以竟拿这些东西要报社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交换?他恨女友的父母也可以理解,何以竟在互连网上公布女孩母亲的电话?这不是一句缺乏隐私权观念所能解释的。这让人怀疑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伸张正义或泄私愤,还是仅仅想借此狠狠地敲诈杜崇烟一笔?他对女友的婚外情是真情还是假意?还有互连网上对此事件的奇怪的攻防评论,这一切无不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根据这些想象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州长被“双规”前的十天》。 这个事件中无论是州长夫妇还是州长的官场对手,无论是女生的男友还是女生的父母,都让人觉得龌龊不堪。唯一让人同情的大概也就是那个北大女生了,但她给人的感觉纯粹就是一个弱智!州长不是流窜犯,北京不属于湘西管辖,北大女生也不是宾馆服务员,她只要奋力反抗,或者大声呼救,一个年方四十五岁官运正隆的州长能没有顾忌?强奸能得逞?所谓“州长强奸”,在法律上其实是未必能够成立的。既然没有反抗、没有呼救,事后何必告诉别人?一个女孩子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还嫌不够,还要弄个跟州长上床的绯闻,竟完全不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怀疑自己的男友别有用心还可以用恋爱使人昏迷来解释,可录下后来自己主动勾引州长的镜头怎么能证明州长“强奸”呢?这不是给州长辩护说当初就是“顺奸”一个佐证吗?既然已经决定将事情曝光以报复州长,在自己手写的“被强暴”经过上网后代价已经付出,又怎么能听从父母的唆使和逼迫把自己心爱的男友往诽谤罪的火坑里推呢?这个甘愿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的任性的北大女生在事关自己尊严、名誉和终身幸福的问题上却毫无主见,先后被州长、男友和父母所左右,最后弄得男友反目,自己和父母都抬不起头。一个能考上北京大学的孩子,又在北大上了三年学,却如此欠缺独立人格和生活智慧,这难道不值得身为父母或教师者深思吗?
耐人寻味的“州长强奸北大女生”事件 http://hi.baidu.com/wangjinxxd/blog/item/6...79020881c3.html 作者:杨支柱 7月1 6日开始,一篇手写影印的《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在互连网上迅速传播,女生在该文中用了约5000字的篇幅叙述自己被强暴的详细过程。接着是女生本人以同样是手写的声明在官方网站辟谣,称举报材料是被其男友胁迫所写,录音是非法手段取得并且经过加工。涉嫌诽谤的男友旋即在互联网上抛出了女生写给他的肉麻的情书,试图证明自己并未胁迫。更令人惊讶的是,7月21日傍晚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两分钟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7月22日,海淀警方就宣布《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被证实为谣言,发帖者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没过几天,网上又传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凤凰周刊2007年第23期《湖南湘西州州长涉性丑闻被双规》一文证实了“双规”传言,梳理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充实了若干细节。这篇报道再一次证明,今日中国不再需要小说,因为新闻报道就是高度浓缩的精彩小说。 这个事件中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了:州长的儿子成绩不够是怎么上北大的?女生为什么心甘情愿给陈某这样一个有妇之夫当小情人?一个霸占自己鼓动儿子去追求的女孩的人为什么能够成为州长?州长凭什么相信自己勉强人家女孩上床后能控制局面不让事情败露?身为警察的女生父亲为什么逼迫女儿去海淀警方报假案并刊登虚假声明?受党严格控制的电视节目又怎么能违反纪律插播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陈某在取得女友同意后偷录、偷拍尚可理解,何以竟拿这些东西要报社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交换?他恨女友的父母也可以理解,何以竟在互连网上公布女孩母亲的电话?这不是一句缺乏隐私权观念所能解释的。这让人怀疑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伸张正义或泄私愤,还是仅仅想借此狠狠地敲诈杜崇烟一笔?他对女友的婚外情是真情还是假意?还有互连网上对此事件的奇怪的攻防评论,这一切无不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根据这些想象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州长被“双规”前的十天》。 这个事件中无论是州长夫妇还是州长的官场对手,无论是女生的男友还是女生的父母,都让人觉得龌龊不堪。唯一让人同情的大概也就是那个北大女生了,但她给人的感觉纯粹就是一个弱智!州长不是流窜犯,北京不属于湘西管辖,北大女生也不是宾馆服务员,她只要奋力反抗,或者大声呼救,一个年方四十五岁官运正隆的州长能没有顾忌?强奸能得逞?所谓“州长强奸”,在法律上其实是未必能够成立的。既然没有反抗、没有呼救,事后何必告诉别人?一个女孩子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还嫌不够,还要弄个跟州长上床的绯闻,竟完全不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怀疑自己的男友别有用心还可以用恋爱使人昏迷来解释,可录下后来自己主动勾引州长的镜头怎么能证明州长“强奸”呢?这不是给州长辩护说当初就是“顺奸”一个佐证吗?既然已经决定将事情曝光以报复州长,在自己手写的“被强暴”经过上网后代价已经付出,又怎么能听从父母的唆使和逼迫把自己心爱的男友往诽谤罪的火坑里推呢?这个甘愿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的任性的北大女生在事关自己尊严、名誉和终身幸福的问题上却毫无主见,先后被州长、男友和父母所左右,最后弄得男友反目,自己和父母都抬不起头。一个能考上北京大学的孩子,又在北大上了三年学,却如此欠缺独立人格和生活智慧,这难道不值得身为父母或教师者深思吗?
小号 副教授 注册 2005-08-15 帖子 1,916 反馈评分 69 点数 71 2007-12-20 #64 QUOTE(小号 @ 2007年12月20日 Thursday, 06:58 PM) 耐人寻味的“州长强奸北大女生”事件 http://hi.baidu.com/wangjinxxd/blog/item/6...79020881c3.html 作者:杨支柱 7月1 6日开始,一篇手写影印的《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在互连网上迅速传播,女生在该文中用了约5000字的篇幅叙述自己被强暴的详细过程。接着是女生本人以同样是手写的声明在官方网站辟谣,称举报材料是被其男友胁迫所写,录音是非法手段取得并且经过加工。涉嫌诽谤的男友旋即在互联网上抛出了女生写给他的肉麻的情书,试图证明自己并未胁迫。更令人惊讶的是,7月21日傍晚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两分钟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7月22日,海淀警方就宣布《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被证实为谣言,发帖者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没过几天,网上又传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凤凰周刊2007年第23期《湖南湘西州州长涉性丑闻被双规》一文证实了“双规”传言,梳理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充实了若干细节。这篇报道再一次证明,今日中国不再需要小说,因为新闻报道就是高度浓缩的精彩小说。 这个事件中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了:州长的儿子成绩不够是怎么上北大的?女生为什么心甘情愿给陈某这样一个有妇之夫当小情人?一个霸占自己鼓动儿子去追求的女孩的人为什么能够成为州长?州长凭什么相信自己勉强人家女孩上床后能控制局面不让事情败露?身为警察的女生父亲为什么逼迫女儿去海淀警方报假案并刊登虚假声明?受党严格控制的电视节目又怎么能违反纪律插播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陈某在取得女友同意后偷录、偷拍尚可理解,何以竟拿这些东西要报社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交换?他恨女友的父母也可以理解,何以竟在互连网上公布女孩母亲的电话?这不是一句缺乏隐私权观念所能解释的。这让人怀疑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伸张正义或泄私愤,还是仅仅想借此狠狠地敲诈杜崇烟一笔?他对女友的婚外情是真情还是假意?还有互连网上对此事件的奇怪的攻防评论,这一切无不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根据这些想象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州长被“双规”前的十天》。 这个事件中无论是州长夫妇还是州长的官场对手,无论是女生的男友还是女生的父母,都让人觉得龌龊不堪。唯一让人同情的大概也就是那个北大女生了,但她给人的感觉纯粹就是一个弱智!州长不是流窜犯,北京不属于湘西管辖,北大女生也不是宾馆服务员,她只要奋力反抗,或者大声呼救,一个年方四十五岁官运正隆的州长能没有顾忌?强奸能得逞?所谓“州长强奸”,在法律上其实是未必能够成立的。既然没有反抗、没有呼救,事后何必告诉别人?一个女孩子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还嫌不够,还要弄个跟州长上床的绯闻,竟完全不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怀疑自己的男友别有用心还可以用恋爱使人昏迷来解释,可录下后来自己主动勾引州长的镜头怎么能证明州长“强奸”呢?这不是给州长辩护说当初就是“顺奸”一个佐证吗?既然已经决定将事情曝光以报复州长,在自己手写的“被强暴”经过上网后代价已经付出,又怎么能听从父母的唆使和逼迫把自己心爱的男友往诽谤罪的火坑里推呢?这个甘愿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的任性的北大女生在事关自己尊严、名誉和终身幸福的问题上却毫无主见,先后被州长、男友和父母所左右,最后弄得男友反目,自己和父母都抬不起头。一个能考上北京大学的孩子,又在北大上了三年学,却如此欠缺独立人格和生活智慧,这难道不值得身为父母或教师者深思吗?[snapback]2040767[/snapback]
QUOTE(小号 @ 2007年12月20日 Thursday, 06:58 PM) 耐人寻味的“州长强奸北大女生”事件 http://hi.baidu.com/wangjinxxd/blog/item/6...79020881c3.html 作者:杨支柱 7月1 6日开始,一篇手写影印的《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在互连网上迅速传播,女生在该文中用了约5000字的篇幅叙述自己被强暴的详细过程。接着是女生本人以同样是手写的声明在官方网站辟谣,称举报材料是被其男友胁迫所写,录音是非法手段取得并且经过加工。涉嫌诽谤的男友旋即在互联网上抛出了女生写给他的肉麻的情书,试图证明自己并未胁迫。更令人惊讶的是,7月21日傍晚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两分钟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7月22日,海淀警方就宣布《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被证实为谣言,发帖者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没过几天,网上又传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凤凰周刊2007年第23期《湖南湘西州州长涉性丑闻被双规》一文证实了“双规”传言,梳理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充实了若干细节。这篇报道再一次证明,今日中国不再需要小说,因为新闻报道就是高度浓缩的精彩小说。 这个事件中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了:州长的儿子成绩不够是怎么上北大的?女生为什么心甘情愿给陈某这样一个有妇之夫当小情人?一个霸占自己鼓动儿子去追求的女孩的人为什么能够成为州长?州长凭什么相信自己勉强人家女孩上床后能控制局面不让事情败露?身为警察的女生父亲为什么逼迫女儿去海淀警方报假案并刊登虚假声明?受党严格控制的电视节目又怎么能违反纪律插播女生和州长的暧昧对话?陈某在取得女友同意后偷录、偷拍尚可理解,何以竟拿这些东西要报社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交换?他恨女友的父母也可以理解,何以竟在互连网上公布女孩母亲的电话?这不是一句缺乏隐私权观念所能解释的。这让人怀疑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伸张正义或泄私愤,还是仅仅想借此狠狠地敲诈杜崇烟一笔?他对女友的婚外情是真情还是假意?还有互连网上对此事件的奇怪的攻防评论,这一切无不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根据这些想象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州长被“双规”前的十天》。 这个事件中无论是州长夫妇还是州长的官场对手,无论是女生的男友还是女生的父母,都让人觉得龌龊不堪。唯一让人同情的大概也就是那个北大女生了,但她给人的感觉纯粹就是一个弱智!州长不是流窜犯,北京不属于湘西管辖,北大女生也不是宾馆服务员,她只要奋力反抗,或者大声呼救,一个年方四十五岁官运正隆的州长能没有顾忌?强奸能得逞?所谓“州长强奸”,在法律上其实是未必能够成立的。既然没有反抗、没有呼救,事后何必告诉别人?一个女孩子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还嫌不够,还要弄个跟州长上床的绯闻,竟完全不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怀疑自己的男友别有用心还可以用恋爱使人昏迷来解释,可录下后来自己主动勾引州长的镜头怎么能证明州长“强奸”呢?这不是给州长辩护说当初就是“顺奸”一个佐证吗?既然已经决定将事情曝光以报复州长,在自己手写的“被强暴”经过上网后代价已经付出,又怎么能听从父母的唆使和逼迫把自己心爱的男友往诽谤罪的火坑里推呢?这个甘愿给有妇之夫当小情人的任性的北大女生在事关自己尊严、名誉和终身幸福的问题上却毫无主见,先后被州长、男友和父母所左右,最后弄得男友反目,自己和父母都抬不起头。一个能考上北京大学的孩子,又在北大上了三年学,却如此欠缺独立人格和生活智慧,这难道不值得身为父母或教师者深思吗?[snapback]2040767[/snapback]
极 极品 博士后 注册 2006-08-10 帖子 1,614 反馈评分 0 点数 61 2007-12-20 #65 如果说年轻教师强奸未成年少女,我持怀疑态度,但若说到六七十的老头,就十不离九了,这类事,几乎都是这个年纪的老头犯的.
zenon 研究生 注册 2007-12-13 帖子 1,006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年龄 54 2007-12-20 #67 扶人之时急于扶人 管它是胸还是手膀 助人岂能受委屈 还事情真相 黑道的? 阳江刚打完呵 嘿嘿 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