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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省委汪x书记的公开信――为非珠区12市教师请愿 (4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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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汪老哥:

您好!日前广东向社会公开征集今年“6・30扶贫济困日”的主题,我看就叫“关注非珠区教师”,如何?

您没看错。

是的,广东是出了名的全国第一经济强省,“百度百科”对广东的经济实力有这番描述:“进出口总额年均占全国约1/4,从1985年至2008年连续23年居全国第一;年财政总收入占全国约1/7;累计吸引外商投资占全国约1/4;GDP从1989年至2011年连续23年居全国第一。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35696.46亿元,连续20年保持全国经济总量第一位置,继超过亚洲“四小龙”中的香港、新加坡后又超越台湾……”

然而同时,广东又是出了名的经济发展失衡省份――此之谓广东强而不大也。大家都知道,广东经济可分珠三角(即粤中南: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等9市)与非珠三角(即粤东西北: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梅州、湛江、阳江、茂名、云浮、韶关、清远、河源等12市)两大块,或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于前者,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经济基础、政治关怀、自然人文等因素,“1980年到199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7.8%,不仅高于全省14.5%、全国9.7%的同期平均增长速度,而且高于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阶段的平均增长速度,地区的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80亿美元急升至2005年的2321.7亿美元”(百度百科),其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四市更跻身全国人均收入10强城市,分别位列第2、4、7、8;对于后者,还是让2010年6月2日《南方日报》上的一则专题报道――《“穷广东”论》来说明吧:“据统计,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省近80%,而幅员辽阔的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仅占20%。50个山区县土地面积占了全省的66%,人口约占41%,人均GDP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3%,比珠三角地区低80%。”

试问广东经济失衡之程度谁与争锋,江苏?浙江?靠边站啦。(《“穷广东”论》:“从1997年到2007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47:1扩大到3.15:1。2008年,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仍处于3.08:1的较高水平,明显高于江苏的2.5:1和浙江的2.49:1。”)

基于这种局部强而周遭弱的畸形发展模式,广东教师的工资待遇亦呈两极分化:珠三角教师的月薪水平在7000元以上,而非珠区(粤东、西、北)教师的只浮沉在2000元的水平,即是说,珠三角教师的工资是非珠区教师的3.5倍以上!三个非珠区教师的收入,还抵不上一个珠三角的!关于这点,您不妨参考我2月12日发在广东教育论坛的调查帖《广东教师晒工资》,网址http://bbs.gd.gov.cn/thread-6751706-1-1.html 。巧的是,我头天发帖,广东省统计局第二天就公布了《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报告承认自广东去年出台“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后,“在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数方面,2010年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别为51.93和72.05,差距较大”(2012年2月14日《羊城晚报》)――同一省份、同一职业、同一工作量(非珠区的教师可没少干活,条件环境之差又岂是珠三角教师能想象的?)而薪酬差距如此之大,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道理吗?符合和谐社会幸福广东的主旨吗?

还是基于这种局部强而周遭弱的畸形发展模式,广大非珠区教师的权益被当地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肆意抹杀,早为家常便饭。就拿本人所处的粤东(揭阳)普宁市为例:本应发还全市教师的每年一度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没了;本应补还全市教师的9个月的绩效工资增资部分,没了;本应偿还全市教师的9个年头的住房公积金,没了;本应依《教师法》为全市教师开设的定期健康检查,从未有过;本应及时为教师套升的新职称工资,迟迟无影…… (参见本人2月23日博文《普宁政府欠我钱》,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569b0801013wa4.html )呜呼,连赖以生存的法定薪酬都被随便蒸发,您说这叫什么事?尊什么师、重什么教?叫广大教师如何养家糊口?叫社会大众如何相信教师是温家宝总理说的“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当然了,面对广大教师的冤屈,非珠区政府也惺惺相惜,总表示“爱莫能助”,其绕来绕去,无非“财政困难”四字――这四字俨然成了政府部门推挡法定职责的万能盾牌!仍以本人所处的普宁市为例:对于无依法兑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官方答“普宁市财政局出具数据说明,2010年普宁市一般预算收入仅仅10.3亿元,但财政供养约4.2万人,单纯人头工资经费年支出9.4亿元。近年来普宁市3次调高包括教师在内的所有财政统发人员工资,每次200元,仅2011年普宁市提高公务员及教师生活津补贴增资就超过1亿元,财政性增资幅度远大于收入的增长,财政支出主要为了保证这一块。同时政策性配套资金逐年增加,财政连年出现较大缺口”(2011年11月30日《人民日报》);对于无依法兑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问题,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据普宁市财政局反馈,因普宁市财力问题,普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均没实施”(2012年02月10日普宁信访局复邱文权函)……须知教师权益是法定的、必须予以保证的,诚如国家住建部说的,“政府有兑现公积金的法定义务,‘财政困难’绝不能成为政府推脱法定义务的借口”(2011年12月7日《广州日报》);即便你确因“财政困难”保证不了,向教师道个歉打张欠条总可以吧?!……没有,啥都没有。呜呼,面对此类欠债不还高高挂起的老赖政府,摆出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死猪相,夫复何言?!

不过话说回来,“财政困难”真的能站得住脚吗?若“财政困难”,何以“教师公积金一拖九年记者采访后一夜解决”(2011年12月6日《羊城晚报》)?若“财政困难”,何以耗资亿元的普宁药品街大门楼说建就建说拆就拆(见普宁在线,网址http://bbs.pnol.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8873&extra=page=1&page=1 )?若“财政困难”,何以2002年跻身全国百强县2010年跻身粤东14县域GDP第2名2011年荣获“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可见财政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有的嘛――问题是有它也不用到教育上,它宁愿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或搞一些没头没脑的华而不实的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也不管你“教育为本”的死活,如此种种,咋看都不像无能为力,而压根是无心解决!

毋庸讳言,政府在教育尤其是教师待遇的投入上远不及格,日前国家财政部长谢旭人表示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今年能实现――对此我想说,4%本身就不高,有啥可炫耀的?况且这4%有多少能真正落实而不被各级官员截流抽水?根据中国官员的素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我们有理由打个问号!

有鉴于现实如此残酷,难免追忆往昔,举目四望。您不妨看看薛林荣先生的《民国教育给我们的借鉴》,其曰:“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教育宪法》……《教育宪法》规定:‘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由国库补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1927年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的月薪,教授为600元-400元,副教授400元-260元,讲师260元 -160元,助教160元-100元。教授最高月薪600元,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在20世纪30年代初,大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分别为220元、 120元、30元;而同期上A海一般工人的月薪约为15元。20世纪40年代的《教育宪法》规定:‘国家应保障教育、科学、艺术工作者之生活,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随时提高其待遇。’资料显示,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2块银洋,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而国小老师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民国时期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远超过县长。民国时期对教师待遇的重视和投入让今人望尘莫及,汗颜不已。”再看看2010年2月21日凤凰网教育频道的一则消息:“中国的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为42美元,美国为2684美元,是中国的63.9倍。如果考虑到人口的因素,我们以人均GDP来比较,中国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仅为人均GDP收入的0.82%,美国为6.10%,是中国的7.44倍。日本为4.28%,韩国为3.01%。俄罗斯为1.87%,是中国的2.28倍,巴西为2.29%,是中国的2.79倍。所以中国不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即使在金砖四国中,中国的教育投入也排在末位。”然后想想:纵观历史,横比列国,我们的教育、我们的教师,成何体统?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由来都是教育的主心骨,教育要崛起,主心骨必须坚挺。一个亏待教师的国家,就好比一个驼了背失了意的老人,生气何在?重视基础教育,改善教师待遇,刻不容缓!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说,“我们的大原则是共同富裕”,“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那么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我们要问,广东现在还没到实现共同富裕的时候吗?先富起来的珠三角,还不能带动和帮助落后的非珠区吗?进言之,在非珠区的每个地级市(如揭阳),都有着少数几所所谓的市直学校(如揭阳一中、二中、实中、实小),其教师工资要高出多数非市直学校的好几千(揭阳非市直教师未达2000元;市直教师却在5000元之上,其势直追珠三角)――我们讲究和谐,我们鼓吹幸福,但同一座城市人为地划出市直与非市直阶级,人为地制造收入悬殊,同市同工不同酬,怎么个和谐幸福?

您2010年3月底在非珠区的河源市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时也反复强调:“全国最富的地方在广东,最穷的地方也在广东。到现在这个发展阶段,最穷的地方还在广东,这是广东之耻,是先富地区之耻。因此,必须坚决打好缩小贫富差距这场硬仗。”(2010年6月2日《南方日报》)那么步入新世纪10年后的今天我们要问,“广东之耻”、“先富地区之耻”何时得雪?“缩小贫富差距这场硬仗”何时是个头?

就在前段时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出“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翻番”的规划,然而此规划能否跑赢CPI还未可知。因3月5日全国“两会”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坦言去年的物价涨幅是5.4%,并为没能实现年初确定的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作自我检讨。在物价飞涨(房子、医药、煤气、汽油、猪肉、蔬菜……)压力山大的今天,经济强省广东的非珠区教师的待遇还不如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西部“落后”省份,起码人有三四千元的工资,非珠区的却始终挣扎在二千元的水平,且看《广东普宁某中学高级教师2011年家庭收支情况》(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569b0801013e60.html ),人还是高级教师呢,一年辛苦到头总工资收入连三餐、水电、车油、茶叶、洗衣粉等家庭日用都对付不了,足足亏欠3534元,您说这过的叫啥日子?

综上,为了对得起您去年提出的“建设幸福广东”口号,为了广东教育事业的蓬勃兴盛,为了广东教师待遇的均衡协调,使广大教师都能安教乐教、甘于奉献(而非埋怨党政、消极应付),当务之急省委省政府亟须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全省教师工资由省政府统筹,一视同仁,按同一标准垂直发放(免遭各市县党政拦截苛扣)。

其实这事早有人提出来了:2008年以来,广东教育论坛上《广东各地教师工资差距甚大,建议省政府统筹统发教师工资!!!》的帖子异常火热,至今仍被众网友回帖置顶,长盛不衰;2009年广东省“两会”,黄敏等6名省人大代表提交“由省财政统筹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建议,但遭到省教育厅“条件还不具备”的答复(2009年7月1日《南方日报》);今年的广东政协10届5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龚俊龙再提“将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纳入省统一管理,垂直发放”(提案第20120069号)……往事历久弥新,未知今年会得到什么答复?仍旧“条件还不具备”吗?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2500年前的孔夫子就明白均衡和谐的道理,今人还想不通吗?工资由省府统筹统发,可换来“无贫”、“无寡”、“无倾”之大好局面,又可避“中央请客地方出钱,地方出不来钱”之尴尬,何乐而不为?

退一步说,就算省府统筹统发“条件还不具备”,还不能一步到位,那么先做到“市府统筹统发”,以“同市同酬”的方案来缓一缓、过渡过渡总行吧?换句话说,解决之道可分两步走:第一步,实现各地级市内市直教师和非市直教师同等待遇;第二步,实现省内珠三角教师与非珠区教师同等待遇。(我的理想还有第三步:实现国内各省教师同等待遇,但这显然不属您的管辖范围)

公平,我们只要求起码的公平,懂吗?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力度惩治各级党政的贪腐浪费行为。

中国官员的贪腐浪费历来受百姓咬牙切齿瞪火眼,然前“腐”后继难以根治,许多本属于百姓(当然包括教师)的福利都被这群蛀虫挪走啃个稀巴烂!日前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11届5次会议提交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其列举的一组数据相当惊人: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如此庞大的公款吃喝数额,挤占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例如2009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和公共安全三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18.6%;同时,教育、科技、文体与传媒、社保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支出等民生支出,比重不足38%。而国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多低于10%,如日本是2.38%、英国是4.19%、加拿大是7.1%、美国是9.9%。

呜呼!一年3000亿,叫我们在世界民族之林如何抬头?一年3000亿,若从官员嘴里抠出用在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上,我们在世界民族之林如何不能抬头?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也于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只是谁会主动地“紧一紧、省一省”,谁又愿意“稍微改进一下”以利社稷苍生?靠蛀虫们自我觉醒吗?醒醒吧,没有健全监管机制这只“啄木鸟”,没有驱邪险恶的决心毅力,一切如梦。

我不是治腐专家,无甚惩贪妙计,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要反腐倡廉,首先得做到透明,让腐败晒死在阳光底下而非深藏于暗箱之中――省委省政府当以身作则,带领各级党政逐月逐年主动在媒体上公开明细账务(某年某月收入什么多少、支出什么多少、结余多少),接受公众监督,以节“三公”消费,以显无私无畏(而非做贼心虚)。诚然账可作假,但我相信各级部门单位那点造假伎俩永远都逃不过全体纳税人雪亮的眼睛。

权益,我们只想争取应有的权益,懂吗?

我不是人大代表,不是政协代表,更不是什么党代表,但请允许我这个“非代表”从数十万非珠区教师的角度出发,向您提交这份非常规的提案。

最后,请允许我摘抄您2010年9月1日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聊表敬意:“优先发展教育,是推动广东科学发展的根本大计。从今年起,全省各级财政都要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一个百分点,力争到2012年达到22%以上,到2015年达到24%左右,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25%以上……收入不公平影响人一时,教育不公平影响人一生。美国经济学家盖尔・约翰逊经过调查发现,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回报是,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收入增长3.5-5.5%。对于教育改变人生这一点,相信在座的同志们都有同感,你们都是通过教育获得了更多了的发展机会……在教育上花再多钱都值得,对教育投入不能只算眼前账,而是要算大账、活账、长远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做好教育工作的‘后勤部长’,在这里我表一个态,我和黄华华同志就是要带头做好广东教育的后勤部长。”

此致

敬礼



广东省非珠区教师 邱文权

2012年3月10日
摘自邱文权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30412552
 
好一个主动、自愿!
 
不怕死的先生站出来了。
 
强烈支持为教师请愿的邱老师!!!!说得好,说的妙,应该选邱老师当人大代表。
 
敢言、言之有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给力。
 
邱文权,幸好你在普宁,要是在电白,敢这样说话,敢这样投诉政府,饭碗早就没有了!!

邱文权,佩服你!!
 
有鉴于现实如此残酷,难免追忆往昔,举目四望。您不妨看看薛林荣先生的《民国教育给我们的借鉴》,其曰:“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教育宪法》……《教育宪法》规定:‘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由国库补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1927年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的月薪,教授为600元-400元,副教授400元-260元,讲师260元 -160元,助教160元-100元。教授最高月薪600元,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在20世纪30年代初,大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分别为220元、 120元、30元;而同期上A海一般工人的月薪约为15元。20世纪40年代的《教育宪法》规定:‘国家应保障教育、科学、艺术工作者之生活,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随时提高其待遇。’资料显示,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2块银洋,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而国小老师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民国时期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远超过县长。民国时期对教师待遇的重视和投入让今人望尘莫及,汗颜不已。[/”再看看2010年2月21日凤凰网教育频道的一则消息:“中国的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为42美元,美国为2684美元,是中国的63.9倍。如果考虑到人口的因素,我们以人均GDP来比较,中国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仅为人均GDP收入的0.82%,美国为6.10%,是中国的7.44倍。日本为4.28%,韩国为3.01%。俄罗斯为1.87%,是中国的2.28倍,巴西为2.29%,是中国的2.79倍。所以中国不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即使在金砖四国中,中国的教育投入也排在末位。”然后想想:纵观历史,横比列国,我们的教育、我们的教师,成何体统
 
工作了十几年,连一间瓦房都没钱盖,但每年的扶贫日还要被自愿捐150元,谁又有人来扶贫咱当教师的呢?
 
这是一个真正想改变教师群体命运的人,而不是只想改变个人命运的人。
如果电白的教师发表的关于要求提高工资待遇的帖能如此言之有物,少点哭腔,不带可怜相,我想大家也找不出反感的理由了吧。
 
QUOTE(小云和小吉 @ 2012年03月29日 Thursday, 08:15 PM)
这是一个真正想改变教师群体命运的人,而不是只想改变个人命运的人。
如果电白的教师发表的关于要求提高工资待遇的帖能如此言之有物,少点哭腔,不带可怜相,我想大家也找不出反感的理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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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我们只要求起码的公平,懂吗?”

听说邱文权是民主党派的,文风犀利,确是厉害。

他在该文连用了几个“懂吗”,颇带讥讽意味。

在电白,其实很多老师都可以“言之有物”的(甚至个别老师可以赚到好几万的稿费,每年),但他们自己肚子饱就行了,又何必管他人饿不饿,免得惹恼某社团。
 
权此文,与前篇《请大家救救这位老师》同样说捐款,不过前篇是倡导民众自愿的、怡情操的、充满爱心的捐,而此篇则是批判政府强制的、无人性的、功利十足的“捐”。前后并无矛盾,读者自知。

今年6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设定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当看到全国各大媒体显要位置充塞着这条新闻的时候,身为广东人的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恰恰在这首个“扶贫济困日”前后,我看到的不是各地政府在扶什么贫、济什么困,而是各耍手段,巧取豪夺,大肆搜刮民脂民膏,献主邀功――这个场面,恰似狗主人一声令下,众狗儿纷纷上街咬夺,有咬来皮鞋的,有咬来丝袜的,有咬来蛋糕的,有咬来猪肉的,有咬来IP、IC、IQ卡的……无一例外,通通是强行咬来的,问过路人一声都没有。
扶贫济困本是大好事一件(毕竟中国社会的贫富悬殊在世上认第二,还没哪个国家敢站第一;而中国穷人的数量在世上认第一,恐怕没哪国好意思排第二),可是溶入“任务”、“政绩”等尿素味道就全变了。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请注意“自愿”、“强行摊派”、“变相摊派”等字眼。而今,广东多个地区政府眼中有上级“任务”、有本级“政绩”,恰恰没有国法!一个连法都不讲的政府,何其恐怖?!
这一点,表现在教师队伍中尤其明显,因为在“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燃烧的蜡烛”等光环照耀之下,“为人师表”的中国教师已彻底成为中国政府手中的软柿子――要圆就圆,要扁就扁。于是乎,上头“扶贫济困令”一来,各地官员首先拿队伍庞大的“软柿子”开刀,以“铁的纪律”规定每人至少捐50元、100元、200元、半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这些官员在上级面前是乖巧听话的哈巴狗,对着人民群众(当然包括教师)可成了凶猛无比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狼狗!
这并非危言耸听。针对近期广东各地教师(及公务员)“被捐款”的情况,老权于“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当天,在南方网的广东教育论坛(http://bbs.gd.gov.cn/forum-77-1.html)发了个调查帖,截至目前的不完全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内揭东、揭西、榕城、阳春、怀集、汕尾、遂溪、封开、茂名、茂南、茂港、湛江、罗定、阳山、信宜、化州、三水、阳江、阳西、兴宁、郁南、大埔、吴川、肇庆、德庆、高州、电白、廉江、和平、惠东、潮州、饶平、紫金、广宁、江门、徐闻、南雄等30多个地区的教师(及公务员)通通“被捐款”,款额少则50多则上千,其手段多多,精彩异常――有强迫教师签“认捐书”的焉,有扣工资或截补贴的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8条:“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有以“写检讨”相威胁的焉,有以“通报批评”相恐吓的焉,有“不捐的话自已到教育局解释”的焉,有“到时领导找你谈话”的焉,有“将来各种评定不及格”的焉,更有“冻结学校帐户”的焉……特别值得一书的是汕尾市政府,道貌岸然搞了个“关于开展汕尾市扶贫济困助教捐款活动的倡议书”,号称“筹资十亿元发展教育”,“提议全市厅级干部带头捐款4000元以上、处级干部带头捐款3000元以上、科级干部捐款1000元以上、其他干部职工捐款500元以上”,试问你上头都要筹资十亿了,下边不拼命硬挤能满足你的功利欲么?而捐款指标都被你公然“提议”出来了,下边不配合的话能有好日子过么?还是听听汕尾网友怎么抱怨的吧:“本人所在的行局于今天宣读了这份文件。文件宣读以后领导要求于次日收齐捐款,当有人问及能不能根据个人情况随喜捐款时,得到的答复是没达到标准的一律不收,并通报批评。”无独有偶,还有个遂溪县政府,一本正经弄出个“遂溪县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总体工作方案”,制订出“遂溪县2010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目标任务表”,捐款标准从正处级领导的1500元至村两委人员的50元不等,连离退休人员都不放过,“领取财政工资的离退休人员每人150元”。
如果你觉得上述二例还不过瘾,我可以再给你来个“搞笑”的:2010年6月29日,中共云浮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给全市发了一个“关于扶贫济困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其规定有二:
1、捐赠额度:建议厅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下同)捐款2000元以上,处级干部800元以上,科级干部500元以上,其他干部职工捐款300元以上。
2、捐赠要求:市直及上级驻云浮各单位的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捐赠,不在家的同志可以委托捐赠。(哇拷,连不在家的都不放过――老权注)
从第1点看来,使用了“建议”,似乎有那么点人性化;但事态发展到第2点,把重心都压在了“必须”之上,就自曝政府蛮横之心,使得路人皆知了――这先“建议”后“必须”,无异于先立牌坊后做婊子,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再看,第二天的6月30日,有云浮人民就此事投诉云浮民政局,称:
“本人是乡镇一名普通职工,每个月工资就领个1500左右,因为家住市区,每个月开销每个周末来回车费,租房,承担本人小家庭的家庭使用,水电煤气。每个月都是用光光还紧绷绷的,我容易吗?凭什么一个捐款就硬性规定300元?我跟灾区人民有什么两样?捐款和爱心也有个底线吧?什么时候变成这种荒谬的非自愿式的?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捐款人的情感,违背了捐款人的意愿,更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OK,投诉上去了,两天后的7月2日,你道民政局怎么回复?“个别单位在动员号召参与捐赠活动过程中,没有认真做好过细的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导致一些捐赠者对捐赠活动的误解,为此,省委办、省府办已发出通知,要求纠正在发动捐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您所捐赠的款项,将为我市贫困群众作出一份贡献,感谢您对我市扶贫济困工作的大力支持。”――很搞笑吧?三天前的捐款指令明明是由中共云浮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发给全市各单位的,到这里成了“个别单位”;三天前早订得相当完备的“捐款额度”和“捐款要求”,到这里成了“没有认真做好过细的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方法简单”;而在明知省委办、省府办“要求纠正在发动捐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你云浮民政局非但不自纠,还将错就错一错到底,反要民众甘认倒霉,无条件地“大力支持”你们的强捐勾当。
(以上所述事例均引自广东省委宣传部主办主管的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 ,欢迎记者查核)
呜呼,捐款本应尊人愿,强捐逼捐为哪般?狗官!
回到教师队伍,说句“不和谐”的,这年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非珠三角区域)的教师连自身贫困都扶不起来(月薪区区千把块,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缴不起孩子上大学……),还怎么去扶别人的贫困?你政府为了一己政绩居然还抽他们的血榨他们的汗,于心何忍?还让不让人活了?
遗憾的是,在广东各地政府酿成“强捐”的既定事实之后,省委省政府才发出个“不准强捐”的通知,整个儿让人感觉姗姗来迟惺惺作态,就像现今一些干警,故意等到你身上的钱被歹徒抢光之后,才开着警车“依呜依呜”过来,走过场应付式地对你“做个笔录”就算大功告成,而对于关键问题――你被抢的钱能否追回来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省委省政府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捐赠款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出现各种强制性捐款行为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重点查核,并予以通报”,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具体行动了吗?有哪个地方和部门被严肃批评教育过?有哪个地方和部门被重点查核通报过?鉴于这种言不由衷言行不一的怪状,我谨以一个广东公民的身份,向该扶贫济困活动的主导者――广东省委省政府提以下两点意见:
1、将全省各地方、部门上交的“善款”全部发回重捐,让大家本着自愿的原则,想捐则捐不想捐则不捐,想捐多少捐多少,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捐款。
2、将犯有“强捐罪”的全省各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通通用囚车押往广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扒光衣服,头戴“我无耻,我强捐”之高帽,绕跑道竞走630公里,为“6・30”广东扶贫济困日集体宣戒――非如此,何足以平民愤?
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今后每年一度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成了政府到处搜刮抢劫的强“捐”日。
最后再留些问题供大家思考:咱们捐的钱上哪去了,怎么花的,到底扶了谁的贫济了谁的困?这个过程透明吗?谁告诉过我们?我们能上哪查去?还有,造成贫和困的罪魁祸首是谁?
邱文权
2010.7.14
 
邓公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而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是让部分人先富起来,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是说一百年后再讨论共同富裕问题。

和谐、共富,为时尚早!珠区、市直占有资源比较优势,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的薪金比非珠区的优厚,正是为了弘扬邓公的先富理论,这是无可厚非的!谁叫你们在非珠区工作,这是你们的命数使然,怨不得别人。

最后一年了,大家别再烦老温了,让他老人家平安着陆罢,要不,他的独立的人格受到伤害后,他的内心会非常痛苦的!老汪虽然是老温的得意门生,但对于太多的流言蜚语,他再也挡不住了,最后定会吹到老温他老人家的耳根的,届时惹得老温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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