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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东湾综合整治工程(一期)BT项目
选择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为加快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新城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经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投审[2011] 40、48号文批准建设,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茂名滨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环水东湾综合整治工程(一期)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环水东湾综合整治工程(一期)BT项目位于茂名滨海新区新城和新区,本次招标的项目工程包括:滨海路一期工程(约2.5公里)、环城东路三期工程(约1.5公里),滨海公园约600亩(含配套展示设施)及湿地改造工程(约30亩)、滨海迎宾馆等(具体规模以可研及批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为准)。
1.2投资建设方式:采用 BT模式 投融资建设;由中标人投融资和建设施工。
1.3建设期及回购期:
建设期: 2011年11月~2013年6月;
回购期:项目回购期定为4年。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具体提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
⑴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⑵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
⑶拟派财务负责人应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
3.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履约能力;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出资人。牵头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注明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4.1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
4.3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履历证明材料;
4.4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亿元(¥2.0亿元)及以上证明资料或国有商业银行为投标人出具的对本BT项目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3.50亿元)及以上的授信文件。
4.5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2010年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4.6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必须注明本联合体牵头人即出资人及联合体成员各自的承担责任范围)。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2011年 11 月 18 日至2011年 11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茂名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递交地点: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茂名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茂名滨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668-2536105
招标代理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生
电话:0668-2273169
传真:0668-2273169
选择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为加快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新城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经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投审[2011] 40、48号文批准建设,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茂名滨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环水东湾综合整治工程(一期)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环水东湾综合整治工程(一期)BT项目位于茂名滨海新区新城和新区,本次招标的项目工程包括:滨海路一期工程(约2.5公里)、环城东路三期工程(约1.5公里),滨海公园约600亩(含配套展示设施)及湿地改造工程(约30亩)、滨海迎宾馆等(具体规模以可研及批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为准)。
1.2投资建设方式:采用 BT模式 投融资建设;由中标人投融资和建设施工。
1.3建设期及回购期:
建设期: 2011年11月~2013年6月;
回购期:项目回购期定为4年。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具体提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
⑴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⑵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
⑶拟派财务负责人应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
3.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履约能力;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出资人。牵头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注明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4.1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
4.3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履历证明材料;
4.4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亿元(¥2.0亿元)及以上证明资料或国有商业银行为投标人出具的对本BT项目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3.50亿元)及以上的授信文件。
4.5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2010年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4.6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必须注明本联合体牵头人即出资人及联合体成员各自的承担责任范围)。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2011年 11 月 18 日至2011年 11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茂名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递交地点: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茂名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茂名滨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668-2536105
招标代理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生
电话:0668-2273169
传真:0668-227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