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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校bbs上的[转帖]: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5人在浏览)

guisky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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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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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作者:AVivian(小宜) 2005-9-10 23:08: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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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唉,在中国这样的事太多了,普通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民告官何其难!可能只有拉登才能为你报仇了!

以上说的是气话。你可试着到法院申诉,看看有没有用,并想办法让人捐款帮助你,祝你好运!!!
 
查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吧!
 
祝你好运!!!
 
关注该贴,同时希望更多人关注!
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但很难告医院,我有一个亲戚也是由于医疗事故死亡。这样的事情找政府很难有效,可以象各媒体反映,如有媒体肯帮忙,事情就容易办多了。
 
QUOTE(guisky @ 2005年09月10日 Saturday, 11:26 PM)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作者:AVivian(小宜) 2005-9-10 23:08: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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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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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guisky @ 2005年09月10日 Saturday, 11:26 PM)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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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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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陈伟奇律师,电白人,愿意用法律手段为你讨回公道!我支前办过类似的案子,这是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联系电话:13711760869,chenweiqi789@126.com
 
楼上的,已经有律师和她联系过,但是一开口就要1万元,不知道你能提供她什么帮助?
 
无言!无奈!
感慨生命的脆弱!
同情弱势社群,但又无可奈何!
 
QUOTE(guisky @ 2005年09月10日 Saturday, 11:26 PM)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作者:AVivian(小宜) 2005-9-10 23:08: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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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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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2000年7月,化州市公安局警察张大勇不明不白地死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游卫华等人的手里,在他临死前的那几句“医生,不要再做了”化州市公安局就有几位同志亲耳听到,黄权德政委就是其中的一个,这已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了。事后游卫华以一句“人死不关我的事,我的手术是百分百安全的,人是自己死的”引发家属到院讨说法。当时,茂名市出动大批警察镇压……。后来,游卫华异地做了官,被茂名市委评为“优秀专家拔尖人材”,享受优秀专家待遇,最后用几万元塞住死者老婆嘴的办法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怜张大勇80多岁的老父亲经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含恨而终时遗下了相依几十年,在文革中受他牵连而患上精神病和幼小的妻女。
 
QUOTE(Ilovedb @ 2005年09月12日 Monday, 10:38 AM)
我是陈伟奇律师,电白人,愿意用法律手段为你讨回公道!我支前办过类似的案子,这是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联系电话:13711760869,chenweiqi7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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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律对穷人与无权无势的人本来用处不大,愿陈律师能帮他讨回公道,但有一点――律师费尽量不少一点。
 
“医生,不要再做了”化州市公安局警察张大勇就这样被茂名市人民医院的游卫华活活做死!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再次把化州市公安局张大勇死亡的经过向你们诉说:在2000年7月12曰,在社会治安日渐好转的茂名市,发生了一件故意谋害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利用手术骗取高额手术费而故意致“十佳青年干警”张大勇死亡的事,且受害警察风华正茂,警界威龙,2000年刚好41岁,系化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指导员,三级督察,曾从事刑警工作十多年,在化州市公安局刑警队担任过指导员,队长等职,破重大案件无数,抓重大罪犯无数,百姓见其人高兴,罪犯闻其名心惊,为我们今天的安居乐业,他辛勤地工作,多次受到领导的好评和嘉奖,当时的化州县曾号召全县青年向张大勇同志学习,就是这样的一个优秀人民警察,多次在刑警生涯里死里逃生,今天竟逃不过一个被人民警察保护着的庸医罪恶之手。
2000年7月1日,是我们党79岁的生日,本来,大家都在放假,但党的好儿子,我们党优秀的共产党员张大勇同志,放不下他身边的工作,连日来他多次加班,不休息,最终病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经医生诊断为心肌梗塞,送院抢救醒后,第一件事就是交代他经办的案。
他的工作作风,忘我地工作,感动了广大干警,感动了局领导,局五位主要领导亲自到院过问病情,研究治疗方案,最后,决定送茂名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进行治疗,当晚来到市人民医院时医院就进行导管介入手术。第一次手术在省人民医院心血管专家勒立军教授的主刀指导下,手术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成功地疏通了被堵塞的右冠状动脉,当时茂名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游卫华说病人被堵塞的右冠状动脉已通,但还有两条血管比较细。我们问他,为什么不一齐通?他说,几条血管不能同时一齐做,第一要等病人完全康复;第二要有经济允许。我们问他,病人身体康复要多少时间,他说起码要1个月以上。
术后,病人恢复较快。没几天,主管医生就动员病人可以下床,并说可以出院。此时,游卫华竟说病人还有两条右冠状动脉偏细,需要做扩张手术,不然的话,会发生多么多么危险情况。我们问他,这么快做第二次手术,会不会有危险?他叫我们放心,这是一个很小的手术,一点危险都没有,百分百安全,最多半个钟时间就可以完成了。第一次不是很成功了吗?!院方就是这样多次动员我们同意进行第二次手术。但病人本身一直不愿意做第二次手术,他不止一次的说,我不想做手术,要做就到省或深圳去做,而此时的医院未有征求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在病人及家属没有半点知晓的情况下,医院已安排好于本月12日,即第一次手术后的第11天时间里做第二次手术,术前一天,并做了所谓的测试。当时医生说病人测试没问题,可以进行手术。并再三对亲属说,第二次手术绝对没有问题。反复强调没有生命危险,说这样做以后可以永远不会堵塞了。
12日早上,在医生的催促下,病人从人民医院四楼边讲边笑地步行到手术室,病人自行进入手术室后,我们开始还以为有专家在里面,但游卫华开始不在。为此我们质问游,游说我们安排两个副主任先做,他迟点再进去,如此的草菅人命,导致了今天的事故发生。一个优秀人民警察,就这样成了院方试刀的牺牲品。
更离谱的是,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医生进进出出,门也时不时地被人打开,一会儿其他科室的人过来拿东西或找人;一会儿在手术室门前讲一阵话再走。我们纳闷,问那些进进出出的医生。医生总是说快好了,快好了。直到听到病人在手术台上大声呼喊,“痛死我了!不要再做了!”但医生不顾病人的痛苦,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直到活活将病人杀死。我们当时感到事情严重,我们想推门进去,医生又不肯,病人一声声的叫喊,一句句呻吟,痛得我们的心在抽搐,病人痛苦的呻吟声一直持续了近二十分钟,最后手术室内传出了一声撞击木板声后,就再也听不到我那亲人熟悉的声音了。五分钟后,医生才匆匆叫一个医生出来搬氧气瓶,该医生又不知氧气瓶放在哪里,连基本的氧气设备都没有具备,简直是一塌糊涂,为了三万多元的手术费,就惨杀了一个全省的优秀人民警察。
当时,医生想的并不是想办法救人和事故的善后工作,而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隐瞒事实(更改病历),不愿意承当责任。游卫华第一次对我们讲,该病人血管细,已停止呼吸了;第二次又解释为该病人血管术前已阻塞90%,术前测试又不好,是他这次的死因,我的手术还是百分百安全的。我们见他身上血迹斑斑,问他为什么身上全是血?他说,这不是血,是显影水。而此时的其他两个副主任,一直不敢与我们亲属见一面,5个多小时的手术,就活活将人整死。术前术后医院所表现出的两副不同嘴脸,充分暴露医院的惟利是图,视人命如草芥和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人大、新闻界、政法界、医学界等社会各界共同站出来监督和谴责,要求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主刀医生职务,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惩治凶手;依法追究院方和主刀医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赔偿受害人损失,退回全部医疗费,还死者一个公道。
 
QUOTE(guisky @ 2005年09月10日 Saturday, 11:26 PM)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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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十年,两个孩子读大学,每年上万元的医药费哪来的?

QUOTE(guisky @ 2005年09月10日 Saturday, 11:26 PM)
我父亲……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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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这篇文章的作者与死者无亲子关系。建议重新写作。
 
QUOTE(业余摄影师 @ 2006年03月30日 Thursday, 12:33 PM)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再次把化州市公安局张大勇死亡的经过向你们诉说:在2000年7月12曰,在社会治安日渐好转的茂名市,发生了一件故意谋害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利用手术骗取高额手术费而故意致“十佳青年干警”张大勇死亡的事,且受害警察风华正茂,警界威龙,2000年刚好41岁,系化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指导员,三级督察,曾从事刑警工作十多年…… 2000年7月1日,是我们党79岁的生日,本来,大家都在放假,但党的好儿子,我们党优秀的共产党员张大勇同志,放不下他身边的工作,连日来他多次加班,不休息,最终病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经医生诊断为心肌梗塞,送院抢救醒后,第一件事就是交代他经办的案。
他的工作作风,忘我地工作,感动了广大干警,感动了局领导,局五位主要领导亲自到院过问病情,研究治疗方案,最后,决定送茂名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进行治疗,当晚来到市人民医院时医院就进行导管介入手术。第一次手术在省人民医院心血管专家勒立军教授的主刀指导下,手术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成功地疏通了被堵塞的右冠状动脉,当时茂名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游卫华说病人被堵塞的右冠状动脉已通,但还有两条血管比较细。我们问他,为什么不一齐通?他说,几条血管不能同时一齐做,第一要等病人完全康复;第二要有经济允许。我们问他,病人身体康复要多少时间,他说起码要1个月以上。
术后,病人恢复较快。没几天,主管医生就动员病人可以下床,并说可以出院。此时,游卫华竟说病人还有两条右冠状动脉偏细,需要做扩张手术,不然的话,会发生多么多么危险情况。我们问他,这么快做第二次手术,会不会有危险?他叫我们放心,这是一个很小的手术,一点危险都没有,百分百安全,最多半个钟时间就可以完成了。第一次不是很成功了吗?!院方就是这样多次动员我们同意进行第二次手术。但病人本身一直不愿意做第二次手术,他不止一次的说,我不想做手术,要做就到省或深圳去做,而此时的医院未有征求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在病人及家属没有半点知晓的情况下,死者的同事竟然没看出来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业务水平太低了吧医院已安排好于本月12日,即第一次手术后的第11天时间里做第二次手术,术前一天,并做了所谓的测试。当时医生说病人测试没问题,可以进行手术。并再三对亲属说,第二次手术绝对没有问题。反复强调没有生命危险,说这样做以后可以永远不会堵塞了。
12日早上,在医生的催促下,病人从人民医院四楼边讲边笑地步行到手术室,病人自行进入手术室后,我们开始还以为有专家在里面,但游卫华开始不在。为此我们质问游,游说我们安排两个副主任先做,他迟点再进去,如此的草菅人命,导致了今天的事故发生。一个优秀人民警察,就这样成了院方试刀的牺牲品。
更离谱的是,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医生进进出出,门也时不时地被人打开,一会儿其他科室的人过来拿东西或找人;一会儿在手术室门前讲一阵话再走。我们纳闷,问那些进进出出的医生。医生总是说快好了,快好了。直到听到病人在手术台上大声呼喊,“痛死我了!不要再做了!”(我猜,安放心脏支架中途是不能停止的,可能做下去比取出来要容易许多。)但医生不顾病人的痛苦,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直到活活将病人杀死。我们当时感到事情严重,我们想推门进去,医生又不肯,病人一声声的叫喊,一句句呻吟,痛得我们的心在抽搐,病人痛苦的呻吟声一直持续了近二十分钟,最后手术室内传出了一声撞击木板声后,就再也听不到我那亲人熟悉的声音了。五分钟后,医生才匆匆叫一个医生出来搬氧气瓶,该医生又不知氧气瓶放在哪里,连基本的氧气设备都没有具备,简直是一塌糊涂,为了三万多元的手术费,就惨杀了一个全省的优秀人民警察。
当时,医生想的并不是想办法救人和事故的善后工作,而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隐瞒事实(更改病历),不愿意承当责任。游卫华第一次对我们讲,该病人血管细,已停止呼吸了;第二次又解释为该病人血管术前已阻塞90%,术前测试又不好,是他这次的死因,我的手术还是百分百安全的。我们见他身上血迹斑斑,问他为什么身上全是血?他说,这不是血,是显影水。(是心脏造影剂,安装心脏支架需要数万元费用,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起的。做这种手术的医生水平要求很高,而且不是谁都能掌握,就象在军队里面选特种兵。发生心肌梗死的病人,如果抢救不及时,会造成心肌坏死导致死亡,如果在两小时内抢救并安装心血管复通支架,可以保证该段血管以后不会再发生心肌梗塞。所以,我在这里建议各位网友把吃肉的钱省下来,以便将来装心脏支架。)而此时的其他两个副主任,一直不敢与我们亲属见一面,5个多小时的手术,就活活将人整死。术前术后医院所表现出的两副不同嘴脸,充分暴露医院的惟利是图,视人命如草芥和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人大、新闻界、政法界、医学界等社会各界共同站出来监督和谴责,要求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主刀医生职务,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惩治凶手;依法追究院方和主刀医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赔偿受害人损失,退回全部医疗费,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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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业余摄影师)
引发家属到院讨说法。当时,茂名市出动大批警察镇压……(警察镇压警察的亲属,我认为不太可靠)。后来,游卫华异地做了官,被茂名市委评为“优秀专家拔尖人材”,享受优秀专家待遇,最后用几万元塞住死者老婆嘴的办法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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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通篇煽情成份太多,而且对医疗行业的文字太外行。极力建议重写。
 
多谢eCat,讲你知啦,此文系死者弟弟在亲历死者从生到死的悲惨经过后,将那天发生的事实成文公堵于世,只可惜作者乃一介市民,在某种特定的原因下,不可能在文中写出更多的医学名词,当然对医疗行业的文字就更加外行了,正因为如此,张大勇的死得不到昭雪,张大勇的死在市府莫自贵秘书的操纵下,已成共产党史上又一冤案。
张大勇死后,由于游卫华以一句“人死不关我的事,我的手术是百分百安全的,人是自己死的”引发家属到院讨说法,由此张大勇的弟妹被警察拉到茂南区的110报警中心关起来,不理不问。直至晚上11点多,警察要张大勇的弟弟写了一份保证书才肯放人。张大勇的弟弟考虑到家中的老父还不知哥哥被害,怕老父一但知道哥哥被害,自已又被警察捉去,后果不堪设想。逼于压力,张大勇的弟弟写下了“我不是去医院闹事的,我保证下次不到医院闹事”的保证书交给警察,警察才肯放人。
张大勇的弟妹12点多才回到化州的家,望着焦急等着他们回来的老父,他们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往下流。第二天,他们再次到医院,公安局已出动大批警察在现场,还动用大巴载着满车的警察在一旁待命。有些好心的警察动员我们快离开,为了不至于再进牢房,我们被逼再次逃离现场。
 
QUOTE(业余摄影师 @ 2006年04月04日 Tuesday, 09:36 PM)
多谢eCat,讲你知啦,此文系死者弟弟在亲历死者从生到死的悲惨经过后,将那天发生的事实成文公堵于世,只可惜作者乃一介市民,在某种特定的原因下,不可能在文中写出更多的医学名词,当然对医疗行业的文字就更加外行了,正因为如此,张大勇的死得不到昭雪,张大勇的死在市府莫自贵秘书的操纵下,已成共产党史上又一冤案。
张大勇死后,由于游卫华以一句“人死不关我的事,我的手术是百分百安全的,人是自己死的”引发家属到院讨说法,由此张大勇的弟妹被警察拉到茂南区的110报警中心关起来,不理不问。直至晚上11点多,警察要张大勇的弟弟写了一份保证书才肯放人。张大勇的弟弟考虑到家中的老父还不知哥哥被害,怕老父一但知道哥哥被害,自已又被警察捉去,后果不堪设想。逼于压力,张大勇的弟弟写下了“我不是去医院闹事的,我保证下次不到医院闹事”的保证书交给警察,警察才肯放人。
张大勇的弟妹12点多才回到化州的家,望着焦急等着他们回来的老父,他们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往下流。第二天,他们再次到医院,公安局已出动大批警察在现场,还动用大巴载着满车的警察在一旁待命。有些好心的警察动员我们快离开,为了不至于再进牢房,我们被逼再次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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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害死了警察怎公安局出动这么多警察来镇压呢?
我怎样觉得你旧事重提好象是和楼主约好的一样呢?
你说的事要是全是真的那医疗监督部门那去了?
现在中医院的生意越来越好这也可以解释很多问题了。
 
从那一刻起,我就用我自已种种的原始方式将事情公堵于众,不是你所说的旧事重提。我和楼主不认识,我是化州人,工作、生活在电白,也算半个电白人了,见贴后自已亦有同感,故将自已所经历讲出一齐呐喊共讨之。不可吗?你亦可去问下游卫华,张大勇是怎死的。他肯定会说:不关我的事,是他自已死的。不信!你去问下他啦
 
本月15号,南方日报披露湛江农垦中心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曾某对产妇再次分娩的处理措施不力,未能果断将产妇从其住院待产的湛江市海头卫生院接回本院作进一步处理,引起病人不满。17号,医院决定,对事件负主要责位的医生曾某作出停职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相反,在茂名,当时时任茂名人民医院副院长的游卫华,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在自已的手术台后,竟说:人死不关我的事,我的手术还是百分百安全,医一百个死一个不算什么为由,将此次十足的医疗责任事故推得干干净净。引起家属到院找他讨说法,他害怕了,为了逃避责任,逃避家属继续找他,在事件还未处理前,组织上就调他到市中医院做了院长,异地做了官。与湛江农垦中心医院的作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时,牵头处理该事件的头头是副市长林日娣,这种处事方法,妥吗?!
 
医疗方面的事,不同行的是不会明白的,输液反应的发生是很难避免的,每一个人从打上针的那一刻开始都要知道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是药三分毒,不同的体质也会不同,有人打青霉素会过敏,也有人不会,皮试结果是可以打的都好,但不敢保证打了以后会发生迟发过敏反应,这不是中医院才会发生这种事,而是每一个医院都会发生。你们不理解的可以去学医,当你做了这一行时也许会明白个中的道理,当然失去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不代表你可以怎么样,你认为医院有责任,但是你本身来治病也要为自己承担风险,不要在网上乱骂人。
 
茂名日报还时不时的为茂名中医院做软广告呢,说医院的医术怎样怎样好,叼他酿的.
 
楼上的,有哪个医院不做广告的,有哪个医院没有过类似事例发生,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嘛,明显素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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