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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中学没权收手机、MP4等! (1人在浏览)

发狂1号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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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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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中学,收手机上瘾了吧。
作为个学校,还TMD知法犯法。以管理为名收手机也算了,还TNND说保留到学期末或者说拿毕业证才给回。连胡锦涛都没权利收我们学生的手机。你这学校,有权利,毛就有一根。
TMD。学校的那些收东西家伙给我睁大眼看看。还有那些可怜的被收手机的同学门看看。看这学校怎么知法犯法。
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学校会搜查学生的物品或者暂时扣押学生的手机、游戏机等,有些学校甚至出现教师罚学生款的情况。在一些教师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实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一、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必须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有以下三类主体:
  1.依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学校侵犯学生财产权的法律救济
  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公民具有的两大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学生对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学生可以依据我国《教育法》寻求法律救济。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1.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请求予以审查和处理的制度。具体而言,学生对于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即教育局提出。
  2.诉讼
  诉讼是另外一个救济途径。学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学校归还财物,如果由于没收或者扣押使学生的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可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申诉和诉讼两种法律救济途径并不冲突,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财产权受到来自学校或者教师的侵犯,学生可以选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同时进行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三、如何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校方没收或者暂扣学生财物的行为初衷是由于管理的需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确会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正如一些教师所说:“上课时一个电话打过来,整堂课都会受影响;老师在讲台上上课,发现学生在下面发短信,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讲课的情绪也会被破坏掉。”而另一方面,手机作为学生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手机作为现代普及的通讯工具,也正逐渐成为家长和孩子之间保持联络的重要工具。因此,学校在教学管理中应尽量避免采用粗暴的管理方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比如在禁止学生使用手机这件事情上,校方完全可以采取将手机送还家长等方式,而不是简单地没收或者暂扣。





致电白中学:
收了也算了。一些没标记的好充公。哈哈,笑死人了。说得好听叫充公。难听点叫自己拿去用!别TNN说收手机是为了管理,借口!难道我说为了泄恨就可以杀人无罪啊。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就是财产所有权,谁都没的权利收,除非是非法的。我们怎么非法了?连胡锦涛都不敢侵犯我们的权利,你这MB学校有什么权??!
被收手机的同学:
国家规定学校无权利没收学生任何私人物品,快去要回来,否则就吃亏大了,不行找教育局,再不行就找电视台。管它什么态不态度的,理直气壮问他要也没错。我们有理!
仗着我们学生不懂法律就乱来。我一来气,把你告上法院。我看你们还说得出什么!


法律规定只有在行政处罚和刑事没收里时可以没收公民的财产,只有在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中才可以扣押公民财产。

首先法律没有赋予学校有没收公民财物的权力,属于严重的侵权。
想想是学校的规定大还是法律大呢!学校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

学校的这种做法侵犯了你们对自己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因为学校是没有财产没收权力的。如果学校将没收的学生财产丢失或据为己有,则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予以返还或承担赔偿责任。
年级主任室的手机,诺基亚从N70到N95啥都有!电白中学的老师都是一群法盲,我们学生应该用我们学到的知识来保护我们的权利,手机被没收的同学顶啊!



电白中学,捧着大堆所谓充公的手机笑哈哈的年级主任,严重警告。不改就完了!
 
厉害,那你被收的,现在用这法律去收回去。
能拿回的话,顺便帮我去帮我要回我的MP4
 
厉害,那你被收的,现在用这法律去收回去。
能拿回的话,顺便帮我去帮我要回我的MP4
 
法律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就是就是~~ TMD,这破学校!!!
 
LZ老实说你的辩解真是过于偏激啊。首先我从心里也挺同意你不希望学校没收手机的看法,但是我希望LZ,能从一个学生的角度看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就是一名学生,而先不要把自己作为公民的角度,从法律角度看问题。而应该从学生守则和道德的角度看问题,我问你,学生守则你应该看过吧,上面就写着不准带手机到学校,不然一律没收,这权力谁赋予学校的我不多说,总之哪个学校都有这个权。
 
QUOTE(子谦 @ 2009年07月23日 Thursday, 08:34 PM)
LZ老实说你的辩解真是过于偏激啊。首先我从心里也挺同意你不希望学校没收手机的看法,但是我希望LZ,能从一个学生的角度看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就是一名学生,而先不要把自己作为公民的角度,从法律角度看问题。而应该从学生守则和道德的角度看问题,我问你,学生守则你应该看过吧,上面就写着不准带手机到学校,不然一律没收,这权力谁赋予学校的我不多说,总之哪个学校都有这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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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楼主就是被收了东西生闷气而已。。
那个学校没有自己的校章,而且学期末不是还了回来么
 
手机和MP4这些东西本来就不是学生应该有的,况且你还在学校里显摆,不收你才怪
 
现在所有的学校几乎这样子做的啦~~~而且学生带手机去撒哈拉顾客真的很不符合学生的身份的啦
 
现在主任和我们说,,不反对我们带手机。。只要上课的时候不拿出来就可以了・
 

怪自己倒霉
为自己的手机祈祷吧
 
鼓励同学最基本要把手机卡和电池拿回来,

春华学校都规定,没收手机时,可以拿回手机卡和电池的。

只要你敢向老师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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