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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科学性与公平性 (2人在浏览)

玄海拾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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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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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科学性与公平性

DD维护“国家主席令”《教师法》的权威

http://bbs.tiexue.net/post_7936476_1.html


如果不是李克强总理2014年4月25日的第6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涉及到三千多万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鄙人还真的无心考究“国家主席令”与“国务院总理令”存在的矛盾。鄙人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国家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以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于1993年10月31日公布,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然而,李克强总理2014年4月25日的第6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许有人认为,“国务院总理令”这一条款与上述“国家主席令”(《教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没有任何的联系,更没有什么矛盾冲突,因为“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以及退休福利。其实,“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的宗旨乃“取消事业与企业单位人员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简单点说,也就是“取消国家现存的退休双轨制”,从而彰显国家“退休福利人人平等”政策法令的正确性、科学性与公平性,或者还可以理解为这是ZG中央“深化改革”部署之一。
一.考究“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从“国家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条文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国家主席竟然将教师看成与公务员同等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国家待遇,包括“在职”与“退休”后的福利待遇。当时的“人大”与国家主席为了保证广大教师的福利待遇,竟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昔日被人打为“臭老九”的教师的待遇,此足以证明当时的国家主席为夯实中华崛起的基础不惜血本的意志与卓越的远见,因为知识分母的生活待遇问题确实足以从根本上影响到了国家发展的进程。正因此,中国后来的几十年的发展才出现了日新月异的腾飞现象。时至今日,当时的国家主席已经作古,取而代之的是将“老九”福利待遇打回原形的“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直接地“取消事业与企业单位人员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毅然“取消国家现存的退休双轨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当然允许存在“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情况,可是这种对前者的否定是否存在比前者更合理的因素?从工作性质来说,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存在着性质的差异。首先,企业的工作业绩基本可以“以具体的数量来计算”,而事业单位的业绩却完全属于抽象的概念,根本难以用具体的数量来衡量。因此,企业的工资制度可以是“按量计算”,并且以此取得优越的管理效果。然而,由于事业单位的业绩属于非具体的,难以用具体的数量来衡量其业绩水准,是故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业绩难以像企业管理那样“按量计算”。然而,“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却来个“东施效颦”,仿效企业管理的经验,要求事业单位务必像企业那样“按量计算”,“按劳取酬”。“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相信这也是属于“深化改革”的范畴吧!可是,国家是怎样“建立激励与约束”的工资制度?当下的“绩效工资”又是如何起到激励与约束功能?如何“按劳取酬”地体现事业单位人员不同的工作业绩从而达到激励的功能?
如果要证明“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首先必须证明此一政策的科学性,也就是这个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起到其所推崇的“激励与约束”的效果?
众所周知,一个教师的工作业绩并非能以任教班级的多寡,学生数量的多少来计算,因为这些所谓的“量”仅仅属于非常浅表的层次,并不能代表脑力劳动者不同的工作层次的付出。或者有人认为,教师工作业绩必须考虑这些具体的“量”,若否,则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相信这些“半生不熟”的教育管理理念同样出于“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而非出于内行的教育家。就算用这个“企业管理”的模式能解决教师工作量的多寡,其却难以解决教师工作效果的优劣。因此,用“工作量多寡”作为衡量“教师工作效果优劣标准”的“绩效工资”制度无疑属于可笑的“东施效颦”,其不仅不能起到像企业管理那样的功能与效果,反而从根本上扼杀了教师工作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相信对中华人才的培养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首先,鄙人承认用高考成绩作为衡量教师工作业绩唯一的标准缺乏科学性,不过相信从当下的认识水平来论,中华大地尚未出现比这更有说服力的依据。因此,鄙人用鄙人家乡两个不同教学效果的重点中学2014年高考成绩来演绎“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吧!
(图片上传受阻,请参考“铁血论坛”:My Webpagehttp://bbs.tiexue.net/post_7936476_1.html)
从上面两个重点中学上全国重点大学的人数来说,电白一中不到信宜中学的一半,上省本人数比信宜中学少了近1000人。按照“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激励与约束”精神,根据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信宜中学教师的工资是否应该比电白一中的教师多出一半?诚然,信宜与电白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区域,信宜不可能因为信宜中学的教育效果比电白一中胜出多少而增加信宜中学教师的工资,当然,电白县也不能因为电白一中的教学效果远远比不上信宜中学而减少电白一中教师的工资。这并非当地的行政当局违背“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旨意,更并非当地的行政当局不会“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因为教育教学的工作业绩的衡量并非可以拿一个高考成绩作为指标,其涉及的方方面面简直太多太多了!那么,“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达到“激励与约束”的“绩效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标准?请问,国务院的总理可曾想过这样棘手的问题?谋划深化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谋划《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精英”们是否有此方面的认知?若否,这样的“深化改革”是否可以产生“改革”的效果,还是仅仅属于“张冠李戴”的“东施效颦”?
二.敲打“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公平性
如果仅仅从一个“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来说,“敲打‘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公平性”这样的立意应该说属于“张冠李戴”的强词夺理。不过如果将“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范畴与企业和公务员方面的“条例”相比较,也许你就会发现这个“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群体的歧视性。
如果“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存在问题,那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显然要比“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高明些,尽管其同样出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的字样,因为这一条例的制定者不敢用“量的多寡”作为衡量公务员工作业绩的标准,因而也不敢像“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那样对公务员分发具有“激励与约束”功能的“绩效工资”,而是“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公务员全部的薪金。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了保证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在第六十六条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可见,国家在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时候完全考虑到了公务员的心理需求与生活需求,决不让公务员在吃香喝辣的国企人员面前抬不起头(也许起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人就是公务员吧!)。据说,国资委底下的一个小经理的年薪也有280万,相信与国资委底下小经理相等级别的公务员的年薪应该不低于这个水平。然而纵观事业单位群体相当级别人员的年薪是多少?相信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这类人员的年薪还不及“国资委小经理”月俸的三分之一!当然,区域性的差异可能放大了这一差别,远在天边的“老九”根本不可能与天子脚下的“国资委小经理”相提并论,可是这样天壤之别的年薪月俸却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群体的歧视性。
也许《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制定者在制作这一伟大发明的过程中忽略了另一方面的常识DD“国家主席令”《教师法》。尽管“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群体另眼看待,可是“国家主席令”《教师法》却明确地规定了教师(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DD“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根据数学等量代换的理论:如果A等于B,B等于C,那么C就应该等于A。既然“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教师的工资就应该“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可是,现实中的存在却没能体现“国家主席令”《教师法》的权威性,广大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仅没有高于公务员,而且还远远不到“国资委小经理”的五十分之一!也许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与“国家主席令”《教师法》的人已经作古,当下制定“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人可以忽略前人的遗训,可是作为国务院总理不应该忘记,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后,美国总统奥巴马是如何痛批美国国际集团(AIG)“滑稽、荒谬、贪婪、可耻”的“分红行为”;作为国务院总理,更不应该忘记“国家主席令”《教师法》DD“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三.敲打“国务院总理令”的方向性
如果美国总统奥巴马只能从道德的层次痛批美国国际集团(AIG)“滑稽、荒谬、贪婪、可耻”的“分红行为”而不能在行政方面采取有效的制约措施,那肯定属于奥巴马的无奈,因为美国总统必须遵守美国的宪法,美国总统无权处理像美国国际集团(AIG)在巨额亏损的情况下还不知廉耻的“分红行为”。不过从政制来说,中国国务院总理并不缺乏像奥巴马所需要的条件。然而,手中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国务院总理怎么不祭出几个可行的“分蛋糕”方略?上届的国务院总理导演了一场“国有资产大流失”的“下岗”大戏,开拓了一个使得中国教育迷失了“一方净土”精髓的“教育产业化”,这一届政府又会怎么深化中华神州的“改革”?作为国家总理,作为国务院的工作人员,应当相当清楚地意识到当下中国“贫富悬殊”的严重性,应当千方百计遏制或者尽可能地削减这一态势的恶化,以免造成“遏制中国”发展的另一因素,而不应该在事业单位人员“多少个工作日”上做什么权威的指令(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相信这种行为的结果不仅不能衬托国务院总理的“鞠躬尽瘁”,恐怕只能反映出“事无巨细”的决策者无谓的“死而后已”。
当下中国社会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除了上面所说到的“贫富悬殊”的制约外,相信“弄虚作假”、“炒买炒卖”、“失职渎职”、“吸毒贩毒”以及“间谍渗透”等才是威胁中国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头等大事。当然,消灭这些罪恶的行为并非一日之功,可是为何泛滥成灾的美国间谍及其组织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的触动?正由于这一致命隐患的存在,鄙人才对铁血网友“兰精灵笨笨”说,“中国不要轻言开战。”因为战争会给这些居心叵测的间谍分子动乱的可乘之机,届时中国将会陷入另一个“百年耻辱”。作为国务院总理,作为国务院工作人员,对于这些事关中华民族存亡的大事可有良策?如果无言以对这些关乎中华民族存亡的大事,“深化中华改革”还有什么意义?
鄙人认为,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务院总理的首要职责在于如何处理好“分蛋糕”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国民的生活质量,赢得广大公民的最大支持和拥护。美国总统没有惩罚美国国际集团(AIG)私自分红的权力,相信中国掌握着连多少天就可以解除合同工契约的国务院总理的权力足以处理那些年薪月俸相差几十倍的怪事。
四.敲打“国务院总理令”退休保险的公平性
“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为何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国务院为何要原先属于“国家干部”的事业工作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莫非原先属于“国家干部”的事业工作人员缺少国家起码的生活保障?非也!“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本质是希望通过此次的“工资改革”达到“取消事业与企业单位人员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取消国家现存的退休双轨制”。当然,其中同样存在解决国家退休保险金入不敷出的问题。
相信“深化改革”的宗旨是“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人生而平等”是取消“退休双轨制”的理论基础。相信这个《条例》的创作者不仅传承了“人生而平等”的理论,而且涉足了社会科学家尚未涉足的领域,发现并创造了“退而平等,死而平等”的惊世理论。从这一角度来说,这一届政府可谓开了世界之先河,真正实现了美国开国领袖华盛顿“人生而平等”的遗愿,完成了中国历代农民运动“均贫富”之未竟事业!
在惊呼中华伟大创造的同时(Made in China 被Made by China 所替代了,“农民工”这么说的。),相信有识之士会问,“中国真的实现了人人平等了吗?”“为什么仅仅是取消事业与企业单位人员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为什么不是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人员与农民兄弟的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
众所周知,“人人平等”不应该局限在退休的时段,而应该贯穿于人的生命的整个过程DD从生到死。然而,为何国务院仅仅盯住中国公民的“在职”与“退休”这个中间段?而且仅仅盯住了“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退休保障福利的差异”?是国务院总理的思维出现暂时性的遗忘还是刻意回避了“公务员”这个与己戚戚相关的名词?当然,事有先后缓急,一个“国务院总理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不可能解决这么多种类人员的管理问题,特别是“公务员”与“农民兄弟”的“在职”与“退休”问题。不过国务院解决了“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在职”与“退休”的公平性问题了吗?没有,国务院远远还没有解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在职”的福利待遇问题,远远没有解决“年薪280万的国资委小经理”与“月俸仅仅三四千的老九”的差异问题!既然“在职”的福利待遇尚未解决,国务院怎么不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处理“在职”的差异而颠三倒四地先从“退休”着手处理这种“不公不平”?有“老九”说,如果国务院总理按照“国资委小经理”的待遇补足“事业单位人员”几十年的福利待遇,相信百分之百的“老九”愿意不领取国家的退休保险。这就是中国“老九”的风格!这就是中国“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知识分子的公平观。
 
楼主不是被“硕士”的文章气死了?离奇的失踪令人废解!
 
害得我总被认为是你的马甲
 
查陈建明时一起把楼主抓了进去,才出来?
 
文章虽很长,但我还是一囗气从头读到尾。楼主太有才了,中国的精英在电白!
 
楼主的政策解读水平胜过好多人!楼主不愧是正牌大学毕业生!前任县委书记李玉楷

无视教师的权益,给公务员提多多工资,给教师少提工资。我佩服信宜市、化州市的广大教师

敢于以实际行动起来维护《教师法》的严肃性!
 
出来了。。。。正哥有伴了。。。。。
 
QUOTE(宇宙细胞 @ 2014年07月06日 Sunday, 05:02 PM)
害得我总被认为是你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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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多送个马甲给你怎么样?
当这马甲出来探路,我就知道玄海就要冒头了,老头身体可好?见到你,高兴,起码知道还健在。
 
喜见玄海大师重出江湖。湖海这假冒主任不敢吠了。
 
写得非常精彩,有理有据,楼主应该把它放到天涯大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它。
 
看了铁血的帖,大师做文章很用心。
 
我敢说楼主要参加征文比赛,头名肯定是他的。什么正哥、山人站一边去吧!
 
看回复,很多人还是挺挂念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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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曾贝 @ 2014年07月06日 Sunday, 06:35 PM)
写得非常精彩,有理有据,楼主应该把它放到天涯大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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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有分量的文章,估计会有大网站转载。
 
楼主重出江湖!
多年不见,大家都变文明些了!
楼主可以放心些了!
宇宙细胞
 
You have chosen to ignore 玄海拾贝. View this post ・ Un-ignore 玄海拾贝
 
早上好楼主。
 
这年头,超过五百字的帖,不多;
喜见大师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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