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丈夫:许开平
身份证号码:440923197912070755
电话:15976563263
住址:广东省电白县马踏镇上村村委会果子园村
2009年6月21日
朋友们,读到这篇文章后,请你们尽量转贴或加以公正的评论,我是忍着内心的巨痛写下这篇文章的,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篇文章,更多人监督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我更希望这样的不幸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生命身上!谢谢大家。
电城中心医院DD还我妻儿!
农民妻子到电城中心医院生产,由于医院处理问题不
当,致使新生儿子出生当天死亡,妻子经手术抢救后变成植物人。
DDD致电白县电城中心医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我妻黄美娟自从2008年怀孕后,每月都定期到电城中心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妻子前置胎盘,我们一直听从医生的话定期检查,还在医生的要求下,做过三次B超。
2009年5月4日,我妻子宫出血到该院检查,医生魏卿检查后认为我妻有早产预兆,就建议打几天针保胎,让胎儿到产期顺产,我妻子住院三天,医生检查没事后出院回家。2009年5月17日,我妻又一次来该院做B超。医生还说一切正常。让我们回家等待,临产时才来医院顺产。
2009年5月20日下午14时,我妻感到羊水破了到该医院生产,入院后,医生检查,开出病历处方,即为我妻吊针,当时打的针水有催产针、氨基酸和能量类的药物,但是我当时对医生说过我妻子对氨基酸有过反应。以前曾经因为打氨基酸而头晕,但是医生还是认为没问题。针水从5月20日下午14时一直吊到5月21日早上6点55分才吊完,到了7点15分,我妻便昏倒在病房,当时医生、护士都不在病房,看护的家人急忙叫医生来,医生过来后将我妻送入产房抢救。到了上午10时,该院见抢救无效,就打电话催电白县人民医院医生来协助抢救,到10时30分,电白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来到看到情况后,马上打电话求助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生来协助抢救。经过抢救,儿子在11时20分顺产出来,但是我妻处于极度昏迷状态,由于生完小孩后子宫爆裂出血不止,在12时电城中心医院医生才决定送我妻子和儿子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到达市人民医院已经是下午14时,由于耽误时间过长,新生儿子在母体昏迷长达四个小时的情况下顺产,缺氧时间过长,造成我儿子在当天晚上因肺出血窒息死亡,我妻子到医院后因为失血过多,仅仅输血就用了几万元,当时做了子宫切除术,手术很成功,但是人民医院的医生说很遗憾,我妻子由于在电城中心医院昏迷时间过长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造成脑细胞死亡,手术后生命暂时保住,但却成了植物人。
据此我对电城中心医院提出以下问题:
1.我妻定期到医院检查,你院在知道我妻子前置胎盘可能造成难产的情况下,为何不对我建议做剖宫产手术?
2.在2009年5月17日在我妻到你院做B超时,为何医生还说一切正常,让我们回家等待,临产时才来医院顺产?
3.2009年5月20日下午14时至5月21日早上6时55分,你医院给我妻子注射针水的同时,都为我妻子做了什么检查,我妻在医院住院长达17个小时,你院医生为何不能提前发现问题?
4.2009年5月21日7时15分我妻昏倒在病房后一直到11时20分在我妻子昏迷的4个小时里,你院为何不及时为我妻子实施剖腹产手术,至使我儿子在母体缺氧时间过长,造成肺出血于当晚窒息死亡?
5.2009年5月21日7时15分至当天下午14时送至茂名市人民医院的七个小时里,你院都对我妻子进行了什么救治?为何不及时做子宫切除术止血?致使我妻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手术时仅输血就用掉几万元?为何任由我妻在你院昏迷七个小时?致使我妻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手术成功后由于昏迷时间过长,造成脑细胞死亡,变成植物人(活死人)?
6.我妻在电城中心医院抢救时,你院主治医生魏卿急忙将我妻的病历处方重新写过换出,甚至我妻住的201房3号床都改为201号房5号床,这些情况我家人都亲眼目睹,并且在病历上用红笔写“已换”二字。请问电城中心医院,为何在我妻急救时,主治医生魏卿不全力抢救病人而要急忙出来改写病历处方?
以上询问请电城中心医院给我病人家属一个合理的回答!
现在,事情过去三十天了,我新生的儿子死了,为了抢救妻子,我家已用去十几万元,现在已倾家荡产,妻子变成了植物人,永远都不会醒来。这一切已经成为事实,我们无法接受,也绝对不可能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我们不能理解,电城中心医院的医生在我妻子有难产可能的情况下,为何我妻在医院17个小时的时间,不建议我们做剖腹产手术?我妻子在医院昏倒至孩子顺产出来的4个小时里为何不给我妻子做剖腹产手术,至使孩子缺氧引起肺出血窒息死亡?在我妻昏迷的7个小时里,电城中心医院在没有救治能力的情况下,为何不及时转入人民医院救治,而要耽误最宝贵的救治时机,致使的妻子由于长时间昏迷脑细胞死亡,手术成功后变成植物人?我们不能理解在抢救我妻的宝贵时间里,主治医生魏卿不在抢救室全力抢救,为何要急忙出来改写病历?
我想请问一下电城中心医院院长,一个农村的产妇在电城中心医院生产,医院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允许这样的悲剧发生吗?您站在一个孩子的父亲的位置上想一想,你能接受这样不公平的命运吗?你站在产妇丈夫的位置上想一想,你能接受妻子在生产中由于医院救治不当成为植物人的悲惨事件的发生吗?面对这样巨大的精神创伤,我们一家已经整整一个月不能入眠,至今我都手脚麻木,精神濒于崩溃,可怜我的父母亲和岳父岳母,这两对老人家更是哭干了眼泪,终日精神恍惚,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但是你们医院没有给我们任何回答,试问,谁能咽得下这样不公平的气?
请问电城中心医院:你们医院在产妇昏迷的情况下不及时救治,而主治医生魏卿还篡改病历,在没有能力救治的情况下还要耽误抢救的宝贵时间,不及时把产妇转至更好的医院。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医生都在干些什么,你们可以这样视一个农村产妇的人命为儿戏吗?你们电城中心医院医生的“责任意识”哪里去了?这是你们医院该有的“医德医风”吗?你们医院的医生为何要见死不救,麻木不理,拖延抢救时间?事后为何要篡改病历,医生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心都到哪里去了?
现在我的家庭已经取借无门,实在无法支付医疗费用,你医院借给本人一万元,现在我妻子还在人民医院治疗,所欠医疗费由电城中心医院协商担保,以后还要我来偿还。
电城中心医院院长,直到我含泪写下这封信的这一刻,我都有自杀的念头了,我自杀后,你们能安排和照顾我那已经成为植物人的妻子吗?在事故发生的这30天里,你们从来没有对我表达过任何道歉,似乎一切都是天意,仿佛你们医院毫无过失……..
我每一天都在忍受着失去亲儿和面对个植物人妻子的巨大精神创伤中,我已经一步步的从悲痛走向绝望,我曾多次梦中去做出报复医院及医生的行为!其实,很多医患矛盾的祸根是不是就可怕地藏匿在医院不及时救治重危病人和遇到事故时总是本能地“回避责任”、“篡改病历”、和“强调客观”这样的“责任意识”之中?难道仅仅是因为“有责任”就意味着医院的声誉损失吗?意味着必须连带赔偿吗?可是,我们患者损失的是新生儿子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呀,我妻子终生变成植物人呀!
我们至今也没有选择打官司,因为我们清楚,我儿子的失去,是任何物质赔偿都无法弥补的了,而打官司的结果就是冷冰冰的或多或少的一笔赔偿(而且还是法院强迫医院做出的)。我妻子已永远成为植物人,永远都需要照顾,而且也不知道生命会持续多久,还有永无止境的医疗费用,这所有的打击和创伤,对于我来说,是不能用物质或金钱可以弥补的。我想问一下院长,作为医院的法人代表,面对这样的事故,你能够做点什么?医院,特别是魏卿医生又必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救助我的妻子?医院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我将大胆的向社会披露: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见死不救”事故!这是一起“伪造病历”事件!
我还要大声的向社会呼吁,谁能当我们农村的产妇当人来看!救救我们农民的新生儿!谁为今天发生在电城中心医院的新生儿当天死亡!产妇因产后昏迷太久至使脑细胞死亡,变成植物人的事件还负责?在电城中心医院,已经出现了见死不救的医务人员!已经出现了明明有过失,还要“改写病历”的医生!
受害者丈夫:许开平
身份证号码:440923197912070755
电话:15976563263
住址:电白县马踏镇上村村委会果子园村
2009年6月21日
朋友们,读到这篇文章后,请你们尽量转贴或加以公正的评论,我是忍着内心的巨痛写下这篇文章的,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篇文章,更多人监督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我更希望这样的不幸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生命身上!谢谢大家。
身份证号码:440923197912070755
电话:15976563263
住址:广东省电白县马踏镇上村村委会果子园村
2009年6月21日
朋友们,读到这篇文章后,请你们尽量转贴或加以公正的评论,我是忍着内心的巨痛写下这篇文章的,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篇文章,更多人监督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我更希望这样的不幸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生命身上!谢谢大家。
电城中心医院DD还我妻儿!
农民妻子到电城中心医院生产,由于医院处理问题不
当,致使新生儿子出生当天死亡,妻子经手术抢救后变成植物人。
DDD致电白县电城中心医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我妻黄美娟自从2008年怀孕后,每月都定期到电城中心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妻子前置胎盘,我们一直听从医生的话定期检查,还在医生的要求下,做过三次B超。
2009年5月4日,我妻子宫出血到该院检查,医生魏卿检查后认为我妻有早产预兆,就建议打几天针保胎,让胎儿到产期顺产,我妻子住院三天,医生检查没事后出院回家。2009年5月17日,我妻又一次来该院做B超。医生还说一切正常。让我们回家等待,临产时才来医院顺产。
2009年5月20日下午14时,我妻感到羊水破了到该医院生产,入院后,医生检查,开出病历处方,即为我妻吊针,当时打的针水有催产针、氨基酸和能量类的药物,但是我当时对医生说过我妻子对氨基酸有过反应。以前曾经因为打氨基酸而头晕,但是医生还是认为没问题。针水从5月20日下午14时一直吊到5月21日早上6点55分才吊完,到了7点15分,我妻便昏倒在病房,当时医生、护士都不在病房,看护的家人急忙叫医生来,医生过来后将我妻送入产房抢救。到了上午10时,该院见抢救无效,就打电话催电白县人民医院医生来协助抢救,到10时30分,电白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来到看到情况后,马上打电话求助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生来协助抢救。经过抢救,儿子在11时20分顺产出来,但是我妻处于极度昏迷状态,由于生完小孩后子宫爆裂出血不止,在12时电城中心医院医生才决定送我妻子和儿子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到达市人民医院已经是下午14时,由于耽误时间过长,新生儿子在母体昏迷长达四个小时的情况下顺产,缺氧时间过长,造成我儿子在当天晚上因肺出血窒息死亡,我妻子到医院后因为失血过多,仅仅输血就用了几万元,当时做了子宫切除术,手术很成功,但是人民医院的医生说很遗憾,我妻子由于在电城中心医院昏迷时间过长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造成脑细胞死亡,手术后生命暂时保住,但却成了植物人。
据此我对电城中心医院提出以下问题:
1.我妻定期到医院检查,你院在知道我妻子前置胎盘可能造成难产的情况下,为何不对我建议做剖宫产手术?
2.在2009年5月17日在我妻到你院做B超时,为何医生还说一切正常,让我们回家等待,临产时才来医院顺产?
3.2009年5月20日下午14时至5月21日早上6时55分,你医院给我妻子注射针水的同时,都为我妻子做了什么检查,我妻在医院住院长达17个小时,你院医生为何不能提前发现问题?
4.2009年5月21日7时15分我妻昏倒在病房后一直到11时20分在我妻子昏迷的4个小时里,你院为何不及时为我妻子实施剖腹产手术,至使我儿子在母体缺氧时间过长,造成肺出血于当晚窒息死亡?
5.2009年5月21日7时15分至当天下午14时送至茂名市人民医院的七个小时里,你院都对我妻子进行了什么救治?为何不及时做子宫切除术止血?致使我妻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手术时仅输血就用掉几万元?为何任由我妻在你院昏迷七个小时?致使我妻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手术成功后由于昏迷时间过长,造成脑细胞死亡,变成植物人(活死人)?
6.我妻在电城中心医院抢救时,你院主治医生魏卿急忙将我妻的病历处方重新写过换出,甚至我妻住的201房3号床都改为201号房5号床,这些情况我家人都亲眼目睹,并且在病历上用红笔写“已换”二字。请问电城中心医院,为何在我妻急救时,主治医生魏卿不全力抢救病人而要急忙出来改写病历处方?
以上询问请电城中心医院给我病人家属一个合理的回答!
现在,事情过去三十天了,我新生的儿子死了,为了抢救妻子,我家已用去十几万元,现在已倾家荡产,妻子变成了植物人,永远都不会醒来。这一切已经成为事实,我们无法接受,也绝对不可能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我们不能理解,电城中心医院的医生在我妻子有难产可能的情况下,为何我妻在医院17个小时的时间,不建议我们做剖腹产手术?我妻子在医院昏倒至孩子顺产出来的4个小时里为何不给我妻子做剖腹产手术,至使孩子缺氧引起肺出血窒息死亡?在我妻昏迷的7个小时里,电城中心医院在没有救治能力的情况下,为何不及时转入人民医院救治,而要耽误最宝贵的救治时机,致使的妻子由于长时间昏迷脑细胞死亡,手术成功后变成植物人?我们不能理解在抢救我妻的宝贵时间里,主治医生魏卿不在抢救室全力抢救,为何要急忙出来改写病历?
我想请问一下电城中心医院院长,一个农村的产妇在电城中心医院生产,医院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允许这样的悲剧发生吗?您站在一个孩子的父亲的位置上想一想,你能接受这样不公平的命运吗?你站在产妇丈夫的位置上想一想,你能接受妻子在生产中由于医院救治不当成为植物人的悲惨事件的发生吗?面对这样巨大的精神创伤,我们一家已经整整一个月不能入眠,至今我都手脚麻木,精神濒于崩溃,可怜我的父母亲和岳父岳母,这两对老人家更是哭干了眼泪,终日精神恍惚,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但是你们医院没有给我们任何回答,试问,谁能咽得下这样不公平的气?
请问电城中心医院:你们医院在产妇昏迷的情况下不及时救治,而主治医生魏卿还篡改病历,在没有能力救治的情况下还要耽误抢救的宝贵时间,不及时把产妇转至更好的医院。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医生都在干些什么,你们可以这样视一个农村产妇的人命为儿戏吗?你们电城中心医院医生的“责任意识”哪里去了?这是你们医院该有的“医德医风”吗?你们医院的医生为何要见死不救,麻木不理,拖延抢救时间?事后为何要篡改病历,医生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心都到哪里去了?
现在我的家庭已经取借无门,实在无法支付医疗费用,你医院借给本人一万元,现在我妻子还在人民医院治疗,所欠医疗费由电城中心医院协商担保,以后还要我来偿还。
电城中心医院院长,直到我含泪写下这封信的这一刻,我都有自杀的念头了,我自杀后,你们能安排和照顾我那已经成为植物人的妻子吗?在事故发生的这30天里,你们从来没有对我表达过任何道歉,似乎一切都是天意,仿佛你们医院毫无过失……..
我每一天都在忍受着失去亲儿和面对个植物人妻子的巨大精神创伤中,我已经一步步的从悲痛走向绝望,我曾多次梦中去做出报复医院及医生的行为!其实,很多医患矛盾的祸根是不是就可怕地藏匿在医院不及时救治重危病人和遇到事故时总是本能地“回避责任”、“篡改病历”、和“强调客观”这样的“责任意识”之中?难道仅仅是因为“有责任”就意味着医院的声誉损失吗?意味着必须连带赔偿吗?可是,我们患者损失的是新生儿子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呀,我妻子终生变成植物人呀!
我们至今也没有选择打官司,因为我们清楚,我儿子的失去,是任何物质赔偿都无法弥补的了,而打官司的结果就是冷冰冰的或多或少的一笔赔偿(而且还是法院强迫医院做出的)。我妻子已永远成为植物人,永远都需要照顾,而且也不知道生命会持续多久,还有永无止境的医疗费用,这所有的打击和创伤,对于我来说,是不能用物质或金钱可以弥补的。我想问一下院长,作为医院的法人代表,面对这样的事故,你能够做点什么?医院,特别是魏卿医生又必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救助我的妻子?医院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我将大胆的向社会披露: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见死不救”事故!这是一起“伪造病历”事件!
我还要大声的向社会呼吁,谁能当我们农村的产妇当人来看!救救我们农民的新生儿!谁为今天发生在电城中心医院的新生儿当天死亡!产妇因产后昏迷太久至使脑细胞死亡,变成植物人的事件还负责?在电城中心医院,已经出现了见死不救的医务人员!已经出现了明明有过失,还要“改写病历”的医生!
受害者丈夫:许开平
身份证号码:440923197912070755
电话:15976563263
住址:电白县马踏镇上村村委会果子园村
2009年6月21日
朋友们,读到这篇文章后,请你们尽量转贴或加以公正的评论,我是忍着内心的巨痛写下这篇文章的,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篇文章,更多人监督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我更希望这样的不幸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生命身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