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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华网=电白县的乡亲快去顶贴啊!! (1人在浏览)

电白110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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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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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麦国才,男,1988年10月20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810204411户籍地址:电白县

林头镇新圩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关草田派出所。



2:罗亚武:男,1982年6月10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206104377户籍地址:电白县林头镇章班仔下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关草田派出所。



3:梁志鹏:男,1992年3月15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9203153717户籍地址:茂港区坡心镇盐仓下盐仓村17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



4:邹杨怡,男,1984年9月10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409103411户籍地址:电白县水东镇安乐东靖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



5:王龙军,男,1979年5月28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905280797户籍地址:电白县马踏镇风门散坡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马踏派出所。



6:黄文忠:男,1985年9月14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50914099X户籍地址:电白县岭门镇河草垌村16组,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



7:莫巨仔,男,1988年9月12日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



8:杨华辉,男,1991年1月16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9101160318户籍地址:电白县电城镇庄垌架场坡村3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



9:莫茂东,男,1981年7月1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107010754户籍地址:电白县马踏镇石古湾麻窄村25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



10:赖强武,男,1982年3月2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203231493户籍地址:电白县树仔镇大塘坑仔村北片35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麻岗派出所。



11:詹志成,男,1988年12月15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812151499户籍地址电白县树仔镇大塘坑仔村南片30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麻岗派出所。



12:李润详,男,1988年10月1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810131478户籍地址:电白县树仔镇大塘坑仔村南片21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麻岗派出所。



13:卓乙祥,男,1989年2月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902031490户籍地址:电白县树仔镇大塘村北片17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麻岗派出所。



14:卓柏朗,男,1988年6月8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806081578户籍地址:电白县树仔镇大塘村北片,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麻岗派出所。



15:钟秀景,男,1984年3月4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403044350户籍地址电白县林头镇章班大章班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16:钟土强,男,1983年8月2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308234375户籍地址电白县林头镇章班大章班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17:王桂仁,男,1974年3月19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403195111户籍地址电白县观珠镇合利好角村6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18:卓定猛,男,1991年9月20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9109205250户籍地址:电白县观珠镇合利田一村17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19:卓定龙,男,1970年6月11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006115130户籍地址:电白县观珠镇合利村委田三村1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20:邱永超,男,1981年2月2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10223461X户籍地址:电白县大衙镇石民村委会西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



21:吴俊强,男,1989年2月9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902094336户籍地址:电白县林头镇尾轮村委会鱼游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霞洞派出所。



22:吴金永,男,1987年8月12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708125418户籍地址:沙琅镇堂沙地角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沙琅派出所。



23:曾明亮,男,1989年1月1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90101631X户籍地址:电白县那霍镇坑山心村4号,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那霍派出所。



24:黎育文,男,1986年7月6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607066359户籍地址:电白县那霍镇坑垌中村,涉嫌持枪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那霍派出所。



25:邵建新,男,1974年5月28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405281750户籍地址电白县麻岗镇后官田脂园村3号,涉嫌电话诈骗犯罪,立案单位:电白县公安局侦察队。



26:汪福,男,1983年7月18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8307181734户籍地址电白县麻岗镇双目竹蔗坡村7号,电话诈骗犯罪,立案单位:广东省电白县公安局侦察队。



27:邵福强,男,1980年10月22日, 号码:440923198010221774户籍地址电白县麻岗镇那及村委会那及村156号,涉嫌电话诈骗犯罪,立案单位:广东省电白县公安局侦察队。



28:钟明春,男,1974年5月28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405281750,户籍地址电白县麻岗镇后官田内东村,涉嫌电话诈骗犯罪,立案单位:广东省电白县公安局侦察队。



29:陈亮,男,1971年10月3日,身份证号码:440923197110035755户籍地址电白县黄岭镇水西照碧村13号涉嫌制造假币犯罪,立案单位:广东省电白县公安局侦察队



转帖网上反映强烈投诉比较多的热贴:



1:

五一假期之际.我回水东与多位电白政届佳友欢聚一堂,饭席间与众友畅言,而在了解电白现状之后,手握杯中酒,我却无法咽下........

电白当今政治方面,在近期领导班子换届之后,很多单位的第一把手都不是众望所归,其执政能力有待大力提高.买官风气在电白盛行.另外单位领导的没有实行领导问责制.有功就抢着往自己脸上贴,错误就往下属身上推,找人背.社会治安更是让人担忧,抢,骗行为严重程度算是全国之最.电白的治安很明显是在女局张爱国上台撑权后的这两三年才这么差.这个时候是不是全县人都向她问责了.

经济现状更是让人担忧.电白高官早在潘本在位时已把各国营单位的土地变卖完了.瓷厂,糖果厂.......,在电白,有工作单位的人就靠拿财政工资的一千几百元过日子.那些无业的就打麻将,吃烧烤.......

文化方面更是让人失望.早在十年前,电白政府还为活跃民众文化氛围,常搞什么书法,摄影和歌唱比赛.各单位也积极组织单位间的篮球或是合唱比赛.而教育方面,更是让人失望.现在的老师不是在思考着怎么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率,而是每天在这个论坛里哭穷哭苦.......

.........
政治,经济和文化如此恶境惨状,我还能说什么,我还能讲什么.电白人,沉睡中的你们应清醒过来了.快醒过来吧,有觉悟才会有行动,有行动才会有进步.........




2:









控告书

控告人:梁瑞佳,男:56岁,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江下村委会鸡母山村,死者父亲。

被控告人:电白县观珠镇观珠派出所{所长:崔春林,副所长:吕江文,指导员:戴飞 《崔清林对本案已严重失责被电白公安局包庇秘密调走到其他派出所上班,推卸责任》

第三人:汪亚双,住电白县观珠江下村委会西边坑村,主谋杀手。 《汪亚双于2009年3月5日无罪释放》


请求事项:

请求上级各单位迅速督令电白县观珠派出所负责抚养梁亚峰的三个小孩子到18周岁的经济赔偿。以及还清我的清白―精神损失费等所有一切经济损失。

事实及理由:

我 是梁亚峰的父亲,2008年8月5日汪亚双以他的弱智女{汪彩燕}肚大为由,称是我强奸。勒索我3万元,要我不准对外公开,如果讲出,就打到我死,由于我本人从没有与其女发生过任何性关系,我就提出要求其去观珠派出所办理并作亲子鉴定,查明真相,是我的话,就按法律处理,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如果不是我的话,请还我清白,汪亚双听后,自知是勒索就不敢去立案。

同年8月6日早上汪亚双妻子再次来勒索1万元,说;3万元没有就给1万元算了,就讲以后不再追究,这时我感到很冤枉,于是我自己去观珠派出所请求立案,可副所长戴飞接警草率办事,不问不录,我只好回去,又到8月7日,我儿子梁亚峰从深圳回来我父子再要求汪亚双去立案办理,其又不肯去立案。

同年8月8日汪亚双就偷偷去派出所搞鬼,我知立即去派出所要求公正办理,可戴飞也没有对我作任何询问笔录,就讲这事八成是你干的,你回去等待受理坐牢。

8月11日,派出所通知我到所里,又是戴飞叫我到崔春林私人办公室,又没做任何笔录问话,所长崔春林开口就讲汪亚双女儿肚大这事百分比是你做的,不需要作任何鉴定了,就崔我给几千元了事,如果不给钱就关我两个月牢后,再吊我起来抽血作鉴定,若给钱办后,还要我捉阉鸡送给他们。请问:法律能用金银买卖吗?

由于我本人连续3次{8月6日--8月8日―8月11日}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办理,观珠派出所均没立案办理,导致悲惨结果发生,纵勇汪亚双勒索不成造成杀人主犯,一死一伤的始末,冤枉啊。

同年8月14日汪亚双纠集本村汪胜如―陈良汉在村邻大庙对我拳打脚踢逼我给钱,我儿子知后赶来调解劝说。讲这事已报派出所了,可汪胜如就讲我儿梁亚峰,你很喜欢报是么,汪胜如―陈良汉就集力打我儿子梁亚峰,我儿子挣脱逃跑回家,汪亚双随后就带凶手汪胜如―陈良汉―汪焕芝―王亚泽―周少军拿几把长刀铁棍和两把枪支追到我家,我儿见势不妙。赶快往家外走,凶手追到村边用刀活生生将我儿梁亚峰砍死,我妻子也被打成重伤,天啊多惨啊!

该事发生由于观珠派出所身为公安机关不作为是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祸国殃民的害人虫,杀死人吕江文还与凶手电话联系,指示凶手逃跑,这讲明吕江文早就与凶手有关系。而戴飞在8月9日做假口供笔录给我,推卸责任,县督察科人员在观珠派出所办公厅拿假口供出讲,说是8月9日做的,但又不给我看。其身为执法者,这明是戏弄国法,祸国殃民的害人虫,我认为观珠派出所身为公安机关不作为该案,应承担法律责任。 事后,幸好县政府―公安机关以及有关人员公正为我昭雪,将在逃主犯汪亚双于2008年9月逮捕归案,对我进行DNA亲子鉴定,还我清白。



・・・・・・・・・・・・目前5个杀人凶手其中的3人于2009年1月10号捉拿归案其余2人还逍遥法外,还有汪亚双多年前三兄弟联手杀死过樟木桐村汪尼森,是负案在身,针对以上情况我本人含泪特向上级政法机关提出控告,要求处理,为民除害。



・・・・・・・・・・・ 此事发生都快1年了,安排死者家属的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 我属合法计生一男一女,天啊,梁亚峰是我家一个主劳力,现已被冤枉砍死,留下《3岁―5岁―7岁》3个小孩多惨,成了无娘之蜜蜂,张口等食的小鸟。我已年高病痛多,腰骨增生,一家人整天以泪洗脸,痛不欲生。我无法体力劳动养大小孩成人,叫我怎么办啊,成了一死三危命案,该案观珠派出所办案不作为一手造成,我特向你上级政府―公安机关请求,督令观珠派出所一次赔偿抚养梁亚峰的三个孩子至18周岁的经济以及我的一切经济损失,还我清白,谢谢!

此致:



・・・・・・・・・在此我泪求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新闻媒体来将这件事情曝光,引起关注,好让死者安息,生者能够生存。



控告人:梁瑞佳

电话:06685718179

手机:13430678215

2009年5月12日

更多的详情请登陆我的新浪

博客:http://you.video.sina.com.cn/heyunok



附加:本案处理无结果。













3:

1. 枪打全家的过程:

  2008年11月10日晚上10时20分多,电白县那霍镇一帮杀手30人持18支新式来福枪、短枪、六四式手枪把谢绍初细仔准备第二天摆结婚酒的19口人全家进行凶残的打杀,入屋共开4枪,打伤家中年近80岁的老人谢绍初、其仔谢亚金、谢亚喜、谢家贵。枪打至老人即时晕死在地,用枪把将谢家贵打破头部流血近21分钟无法止血。把当天准备饮喜酒的亲戚朋友的摩托车、小车开枪和用钢管打坏成废铁,把准备好摆喜酒的几百斤肉菜(已成品及未成品)全部打碎、打倒在地;把喜酒用的大锅、盘、碟、凳等全部打碎完。(提供杀人枪子弹给大家可睇照片),由于当时进屋开了10多枪对准谢绍初全家,目的是把喜事杀成死人事,计划把男丁杀齐。好运,参加喜酒亲朋戚友舍命相救,及时送院抢救,才免被“当场枪毙”……一烂仔走时经过倒地不起的谢绍初身旁还用钢管向其后腰狠狠地打了一棍。



  枪杀起因:“只因交建路费,原政府通知建6米宽路,现缩小建4米的事”遭黑帮枪杀:

  本月10日晚9时许,因绍初大仔和村长到绍基家讨论交费修路之事,在场共8人为证。之前村长谢亚明、村委书记詹焕熙向村民通知说:“市政府拨款下乡修新村至谢观的二级公路,建路宽为5―6米,政府出钱。

  全新村村委会约6000村民为了修路,95%已“依法依时”交清每家每口100元修路费。宣称无交钱修路的不能走此政府出资修的路,谁走就打人打车,这就是此地之法”。亚金只多问了一句话:我外出创业近20年不在家乡,今次交建路钱村委会原先通知说:“每人100元建5―6米路的,怎现缩小建路面4米还要交100元?我家交了1300元,现缩小路面怎还要交600元”?村长谢亚明说:“少一分不行,你不交,你全家世代不能走此路。你再说我马上叫人把你家干掉。”就这一句交钱遭到全家被枪杀的残酷结局。当天摆喜酒的几百人酒菜也没法用于招待,连亲朋戚友的车及借回摆酒用的设备也遭遇比日本“三光政策”更严重,打成菜坭一大堆。结婚的事也就成了我们人生“中国和谐广东”最痛心的一事,恶梦永难忘记……



  买凶杀人的同伙人谢亚明对受害人说:“我弟弟亚见(国雄)在那霍派出所当大队长,派出所、那霍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有我的人。那霍的几十个赌场老大还要“求”我弟(亚见)关照他们。你(亚金)这穷鬼有什么本事和权力说建路宽小之事,这是我们当官的事。我马上叫弟弟亚见(国雄)叫人来杀你全家,信不信?跟着打亚见电话,他在40分钟内叫来30多人和18支枪。当时杀手还说:“那霍是我们地盘,还能叫来5000支枪,另说多叫三四十支枪……。枪杀伤人“不用”负责的‘自己’地盘”,你吹呀!

  听说:“近几年来,当地官员黑白勾结,无恶不作,杀人、抢车、抢钱、赌场、吸粉致死案例不少于100宗,不管白天黑夜都是黑势力的“天下”。绝大部分是报案无人理,被枪杀伤案件,被抢财物立案后无下文,受害人“只能当自己无运当黑”生存于此地。真正是叫天不应,叫官不动,只能认命。

  受害人例案如下:

  1、男,约30岁,在那霍信用社上班,于2008年4月在白马坡河地段被持枪刀打至伤残,车、钱被抢……。

  2、男,约35岁,那霍中坑垌人,2007年在水丰场道班地段被持枪抢车、抢钱,开枪打伤脚至残(被抢两次)……。

  2008年5月第二次在人头坡路段被枪打伤抢钱。

  3、男,约55岁,罗传喜,那霍淡粉大田人,靠杀猪为生,被持枪打伤抢车、抢钱……。

  4、男,约36岁,邓某某,那霍马路尖冲人,大马路路段被持刀枪抢钱物并伤人……。

  5、男,约35岁,曹某某,在那霍派出所门口(报警亭)约6米处被持枪抢车抢钱、报案至今未理破案……等等。

  据社会知情人士供料,于2008年11月10日30分晚入屋杀谢绍初一家,至今未见有政府来调查处理,被枪伤的无钱医,买凶者正常“上班”,横行无阻。

  据悉杀人的其中枪手是:本地覃坑人名为花名“黎亚文”待公安查证为准。

  作为一个当地派出所的大队长谢亚见(谢国雄),黑白勾结,无恶不作,动不动叫黑社会来杀人抢物、打人。他出生地邻居争吵动不动就叫杀手来动枪,如被打烂门窗的曹树坤邻居受害。不少农民受害有冤无处申,有法难享,被他‘一手控天下’,今后那还有安稳的日子过?

  现在白天少人出门,晚上6点后路上都是黑势力世界,没人、没车敢晚上出路上路行走。盼望各位热心人、能人及有良知人士伸出你的手,为共建和谐广东法治中国、为受害者呼叫拯救……,已投料广东各大新闻媒体,至今没接到敢采访的记者。目前只能向各层政府投诉,请求与感谢热心人士的拯救……。

  受害人电话:谢绍初0668―5713623 谢家贵013719348928

  受害人地址:电白县那霍镇新村沙田村

  此事已向那霍镇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无动于衷,时至2008年11月16日22时为止,没有派过人来调查取证,甚至连报案回执都没有拿到,只有两名110接警民警在事发当晚来看了一下……

  无耐之下,现在只有在网上实名举报,希望得到各位网友转帖、声援和有良知、有正义的媒体的关注!

2. 处理结果:黑社会持二十多支《军伙》枪进屋杀人法院开庭不追究“涉枪罪”
电白法院以“治安故意伤人罪”速结案 “欲无涉枪罪放人”
开庭把村民证人提供的涉枪重要证据给内部势力“销毁”
法院不追究罪犯持枪罪、买卖枪支罪、自制枪罪等
请求退回补充侦查和提级管辖申诉书(法院不受理)
电白县公安局张局长说:谢家枪案已结,谁找我们都没用了

2009/04/20日法院照开审。由于罪犯等人所犯罪行对社会性质恶劣,他又是公职人员,案在全国已影响巨大,根据《刑法》的规定,法院同时追究谢国雄等涉黑、非法持有枪支罪、买卖枪支数罪并罚。应当判处谢国雄、(谢家明)等人十五年徒刑以上。现开庭(开审)不追究谢国雄等人涉枪、故意杀人罪、买卖枪支罪、黑社会组织罪名等。受害人只能面对免罪放(疑犯)人的可能。4月20日开庭时,谢国雄、邓龙华向法官当庭指证在谢家持枪、开枪人是“黎其川、黎亚文等人”,这涉枪罪与他无关,公安应追究在逃罪犯责任,不应公诉他有涉黑涉枪罪。谢国雄说他不应负刑事罪。
2009/04/20电检公诉只指控犯罪嫌疑人谢国雄和邓龙华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受理电检刑诉(2009)87号起诉书,该公诉书(只)仅以伤害罪起诉,涉枪/买卖枪支罪,其它所犯罪行“给当地政府(公安)大事化了”全免了 ] 法院不追究罪犯涉枪罪、、买卖枪支罪、黑社会组织罪名等。受害人法定时内已上诉法院。故法院该起诉书认定事实不清,起诉罪名过少,受害人不服,依法应当退回补充侦查和提级管辖,追查判应有罪,并提出如下严正交涉(现法院不受理):
谢国雄所犯罪行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罪,谢国雄身为人民警察派出所工作,是所里治安队的大队长领了二十多年的“皇粮”。能在一个钟内神速调出几十支枪,是部队一个连的或一个团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他(谢国雄)竟然能在一个钟内号召三十多人持枪行凶,其中二十多人拿(军用)枪、来福枪等,十多人拿超过三十厘米刀口的大刀(法定的不能超8厘米)。但谢国雄犯案后,2008/12/27日已抓谢家明等其它(嫌疑犯“枪手”)被公安无罪放回,以达到“没取到证据放人为目的”,只有谢国雄二人被检察院公诉以故意伤人罪。
电白公安局张爱国局长说:“是县检察院放谢家明等嫌疑犯,不给逮捕的,你家(被害人)要告去告电白检察院、电白法院等。” 支持现在公安欲以持枪“取证不足”或放走疑犯“死”无对证(证据)。 “试问?公安不上交嫌疑犯证据,没证据检察院凭什么逮捕谢国雄供出 “同”罪犯?法院又凭什么“证据”“依法”定谢国雄他们刑事罪……?”何况,公安放回谢国雄供出的其它枪手还在逍遥法外,横行霸道、恐吓、威胁受害人和见证人等。其余凶徒至今没有进行全国通缉。这……黑社会怎样如何依法处理?哪有公道可讲?如这样,省、中央再如何彻底打黑,给当地黑势力“假功”“忽悠忽悠”更过去…… 一百年黑还是黑?甚至有官会“逢凶升官”吧!
事发时,受害人多次报警一个多小时公安才到现场。但当地警方50天不立案,不抓捕其它疑犯。四天后那霍派出所吴波副所长对受害人说:“必须即刻自行清理你家现场,你家有什么本事能把事情搞大就去搞吧!人又没给开枪打死!你说告告告,告谁啊?最终还不是求我所处理你家‘鸟案’。现立什么案,快回家清理现场、烂车等废品吧!否则有空才办你家鸟案,你听话快点清理,可能“你爷”会快点为你办案等开口恶言大骂。”你们说我该去哪申冤讲话的地方,哪有公道可讲?有法可依?无奈还是求找中国高层共产党领导解决农民“灾难”?
当天被枪杀后受害人血流二个多钟,打成轻伤,80岁老人给打昏死中,有人不能救老人,进院未给钱,医院不下药,派出所不拍伤者照相作证据,公安不取证现场等等,让检察院、法院如何依法定“犯人”罪了……。当时,受害人给枪杀三天内,深知道他们黑势力巨大,受害人花钱、托人、找人去同黑老大“兄弟”讲和,只要求他们到受害家里赔礼道歉。只赔偿几千元算讲和了,大家都是同乡人的想法。相反,黑社会谢国雄等人不接受,还要追收受害人给“打手路费”并恶言说:“老爷谢国雄有的是钱,当地政府都是我的人,花一百几十万便能摆平你家,抓了人又马上能“无罪放人”等的恶势力相告。你有本事去告三代再说吧,都是我们干的,又咋样等等”?开审后这话“对现”了。
受害人无奈中,向世人公开此案盼望网上正义及正义新闻媒体支持。
2008/12/27日原电白县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爱国竟跑到广州找受害者说情。全国人大的司法解释证明,此种明显有保护伞就是黑社会团伙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谢国雄等还犯有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管制刀具罪。2009/04/20日但开庭时以上罪名没有被法院同时追究,法院没有依法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电白县检察院应以数罪并处提级由茂名市检察院起诉,但,检察院也没,故一审应当由茂名市中级法院管辖,应当在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新提级管辖起诉(公诉),依法告知受害人,届时再提起民事附带赔偿。由于起诉书所指罪犯罪名过少,材料不全,受害人暂时无法全面核实损失。
已全国知晓这“大案” 疑犯既能在电白无罪摆平。看来在黑势力下的电白无辜有冤也不申了――。
又无奈中受害者再一次请上级机关、法院、检察院、省、中央、网民、律师等支持核实冤情,为民、为谢家申冤。把此事反映盼望网上正义及正义新闻媒体高层政府再次为受害人申冤,多谢。
此致受害家人:谢绍初、谢亚金、谢亚喜、谢家贵
二00九年四月十二日
电:13719348928 (0668)5713623
敬请大家查阅2009年4月21日广东权威报:
《广州日报》A30版;羊城晚报“新快报”A05版(金羊网)报道此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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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
 
QUOTE(jieoaf @ 2009年05月14日 Thursday, 11:15 AM)
有网页上链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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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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