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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变身黑老大 (1人在浏览)

电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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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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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白:村支书变身黑老大 至今未宣判
http://www.ccvic.com 时间: 09-05-06 08:17:20 华媒网

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以及临近十几个镇的村民,现在议论最多的事情就是黑老大莫彬上了法庭,自从年初开庭之后,一直未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黑老大莫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放火罪。

引人关注的是,莫彬担任村支书多年,正是在这个职位上,他逐渐由村民带头人蜕变为村霸,又由村霸发展为黑老大。

放火烧林

莫彬担任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支部书记后,纵横乡里,称霸电白县十多个镇,但屡次犯法都没有得到惩处。直到2008年4月,莫彬因涉嫌放火毁林被电白县公安局刑拘。之后,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他的更多罪行,并引起广东省公安厅“打黑办”领导的批示督办。

2007年11月间, 莫彬为了扩大他的桉树种植面积,在望夫镇新开田医院附近放火烧山,烧毁了附近大片水源生态林。

据电白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11月14日、12月12日、2008年1月13日,莫彬为了在马踏镇新开田医院违规承包的山岭上种植快速林(桉树),便带领被告人汪佰华、何耿标等人三次到电白县马踏镇新开田医院所属的豆腐岭、南雷岭、牛角岭等山岭放火,烧毁面积2254.1亩,导致被烧毁林木(湿地松)面积28.5亩,采伐林木蓄积16.5立方米。此外,2005年4月,莫彬带人霸占电白县望夫镇丰乐山口村的亚背岭120亩,后烧毁。2005年5月,放火烧毁电白县马踏镇黄羌村委会的三田垌山岭200多亩松林、咖啡茶等农作物,然后种植桉树从中谋取私利。

据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至2008年1月, 莫先后多次放火烧林面积多达5000亩,烧毁松树和各种杂木价值达200多万元。

被烧掉的近5000亩山地,一直存在权属争议。在1960年之前,望夫镇花山村下辖的花山村、龙木岗村和禾枪头村的村民世代居住在此。1960年,政府在这里修建了新开田医院,村民也因此搬离。1962年医院建成后,村民与医院就医院周围近10000亩山地的归属权存在争议。

2007年上半年,当地政府为了妥善解决争议山地问题,将其规划为水源生态林,并规定不准买卖和承包经营。2007年10月间,任职严坑村支书的莫彬,却通过新开田医院方面“承包”了这片山地,并在山地上种上经济林。莫彬此举遭到花山村、龙木岗村和禾枪头村群众的反对。莫彬马上纠集一群“马仔”恐吓村民,村民只能忍气吞声。

村霸之路

2005年,莫彬开始担任观珠镇严坑村支书,这个职务为他垄断当地的一些经济项目带来了便利条件。之后,莫彬团伙曾多次殴打过当地村民,但每次事发后,莫彬都神奇地化险为夷。

据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10日11时许,莫彬驾驶一辆三菱吉普车带着马仔汪佰华、莫全标及同案人香某等七八名男青年,到电白县沙琅镇李洪山的汽车修理厂处,将潘某劫持到严坑村的一间工棚,理由是潘某一物二卖,将原本要卖给莫彬的沉香木又卖掉了,而莫彬支付过500元定金。为要这笔定金,莫彬一伙威胁潘某要其赔15000元,否则打断潘某的脚骨,并写好一张“潘某欠莫彬15000元”的欠条让潘签字。汪佰华等人接着又胁迫潘某写下一张5000元的欠据,并威胁如果三天内不还钱每天加收利息5000元才将潘某放走。2008年3月13日中午,莫彬又叫十多名男青年到潘某家将潘家的铁门打烂。

据村民向记者反映,莫彬毒打村民是家常便饭。2008年3月17日,莫彬以张某、谢某两家所建的猪舍侵占了其承包地为理由,指使汪佰华带领十多人破坏猪舍,并将养猪场工人打伤,造成经济损失15578多元。

2005年期间,莫彬纠集一帮人马,先后强行占有了马踏镇黄羌村180多亩水田。而山口村还被莫彬等人破坏了集资3万元修建的饮用水设施,致使全村800多人无水可用。

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间,莫彬先后三次纠集人马,借故到沙琅镇琅东村村民黄维清家中,对黄维清的鱼塘、养猪场进行打、砸、抢,三次都曾报警,但最后都未能立案。

难逃法网

2008年10月16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退回一次补充侦查后,2008年12月9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2007年间,莫彬为了谋取非法的经济利益,采取雇佣工人及招收社会闲散人员方式在电白县观珠镇、马踏镇、望夫镇等地区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莫彬涉黑团伙有明确的成员分工,主要成员9名,莫彬为该组织的头目,汪佰华是该组织的第二把手,莫彬不在由其指挥实施犯罪活动,莫全标和香某等人为该组织的主要骨干成员,何耿标为该组织的一般成员。何耿标生于1991年,参与多起犯罪活动时都不到18岁,因此检察院建议对他从轻处罚。

莫彬团伙甚至有着完善的“财务制度”。巫某是该组织的出纳,具体负责对团伙成员支付工资、伙食费用,管理工人。2007年8月25日,莫彬用台商李双富的山林权证抵押,以该组织成员巫某的名义在银行和那霍镇农村信用社各贷款200万元用于购买小车、摩托车、钩机、柴刀等,并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伙食费。另外,莫彬购买成桶汽油放在工棚处,方便组织成员实施犯罪活动时能及时加取燃油。

据检方指控,莫彬团伙甚至持有枪支,以此威胁生意上的竞争对手。2007年3月13日,李某、黄某两人与望夫镇丰打木村签订了该村粪基岭、丰车角岭的开发合同,准备开发石英石。2008年3月9日,莫彬指使汪佰华带领十多名男青年持刀、枪及驾驶一辆黄色钩机,到李、黄所属的矿场处,对正在生产经营中的矿场进行破坏,致使矿场已经挖好的排水沟、电线杆洞、钻探口等设施全部毁坏,导致李、黄等人的矿场停工停产,造成经济损失12万元。

据检方查明,该组织为聚敛钱财,先后在电白县观珠镇严坑、马踏镇黄羌、新开田等村镇一带采取欺压、抢占、放火等非法手段霸占村民土地、山岭,开路种植快速林。

今年年初,电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但截至发稿尚未宣判。

http://www.ccvic.com/news/zixun/shehui/yao...446G18EHC.shtml
 
是不是严坑八? 花钱搞定了, 缓期执行!又等于没事,嘿。。。。。。。。。。。
 
据上级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是镇党委任命,该镇党委任用这样的人
当支部书记,镇党委书记要不要追究责任?
 
严坑八?不是他吧。
据说观珠镇区征用了很多耕地来自卖就有~!
 
黑社会老大怎么这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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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开点吧,中国低层权力基本上黑社会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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