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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美容遭遇转荐 警惕网上新型医托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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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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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美容遭遇转荐 警惕网上新型医托
“网上预约北京田永成整形医院,即可获得全国最低4-9折手术优惠!”看到这则消息,一直想去田永成整形机构做隆鼻手术的消费者薇薇小姐心动了。然而,在薇薇向该网站咨询时,该网站却极力向她推荐外地的另一家整形机构。谨慎的薇薇随后托当地的朋友实地考察了这家机构,结果发现该机构并没有网站说的那么好。“幸好我留了一个心眼,要不然很可能被骗。”薇薇小姐近日向本报记者投诉时表示,希望记者揭露这些骗子,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
业内专家分析说,薇薇小姐很可能遇上了网上医托。专家提醒,求美者想做整形手术或者求医时,别轻易相信网上推荐,而是应该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家。
投诉:
想做美容遭遇转荐
薇薇小姐告诉记者,她一直对自己的鼻子不满意,很想做个隆鼻手术。经过一番了解,她觉得北京田永成医疗美容机构不错。一个偶然的机会,薇薇小姐在百度网输入“田永成”时,搜索出标题为“北京田永成整形医院,中国最好的整形美容网(医美网)”的信息,她打开网页,网页介绍“预约田永成手术可以打4―9折”。薇薇以为此网站就是田永成整形医院的网站,她立即向网站咨询。
经询问得知该网站叫医美网,网站的咨询师告诉她,田永成整形只能九八折,很难预约,而且表示田永成整形医院只擅长做眼部手术,不会做鼻子手术。随后,咨询师极力向她推荐另一家整形机构,称该机构大夫最擅长做隆鼻手术。如果去做,网站可以帮她以较优惠的价格预约。然而,薇薇小姐托当地的朋友考察发现,该网站推荐的整形机构设施较差,并没有其宣称的那么好。
“该网站宣称自己是独立的第三方咨询机构,但通过我的咨询经历,我对其‘第三方’的身份表示怀疑。”薇薇小姐说。
调查:
田永成称并无打折
为了验证薇薇小姐的说法,记者也登录了该网站进行咨询。
听说记者咨询田永成整形医院去眼袋信息,医美网咨询师表示,田永成的专家号很难预约,去眼袋还有很多专家都不错,“南京医科大医院的来自韩国的朴教授才是最好的,没有任何疤痕,如果需要,可以帮忙预约”。
医美网执行总监许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有三四千家整形医疗机构,市场良莠不齐,消费者很难进行选择。医美网作为“最专业的整型美容第三方咨询服务网”,就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免费咨询和选择的平台。
据许泽华介绍,目前该网站与全国各地知名的整形医疗机构都有合作关系,例如广州的博仕、武汉的中翰以及北京的田永成和伊美尔等。网站整合了各合作机构提供的整形信息和价格优惠。消费者通过网站预约,在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享有4-9折折扣。该网站市场部负责人庞先生告诉记者,该网站会员注册和咨询都是免费的。
那么,医美网是如何生存的呢?记者以北京一家医疗美容机构的名义电话联系了医美网,表示希望能够合作,该网站很快便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中规定,医美网为美容机构每介绍一名客户,收取手术费用的25%作为报酬。虽然消费者咨询不用掏钱,但这25%的回扣,显然还是要落到消费者的身上。“我们的整形手术从不打折,也从没有和医美网开展过任何合作。”对于医美网刊登的田永成整形医院可打4至9折的消息,北京田永成经典美容机构董事长田永成予以了否认。田永成称,自己从未授权任何公司、机构及网站发布打折及优惠信息,医美网的打折信息是虚假的,是在欺诈误导消费者。田永成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随后,记者又询问了北京伊美尔、史三八和黄寺等美容机构,对方均表示没有在该网站发布打折信息。记者就此向许泽华求证时,许改口称,网站确实没有和田永成合作。
揭秘:
网上医托是这样忽悠人的
“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该网站有可能是网上的新型医托。”中华全国美容美发化妆品协商会联盟现任执行主席刘守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刘守忠告诉记者,以前的医托一般是假装成患者或患者的亲友,在车站或者医院周边诱骗去知名医院求医的患者,误导患者和医托一起去其他医院就诊。网上医托的手法也并无二致,一般是在论坛或者相关网站以亲身经历的形式,吹嘘相关医疗机构或者药品。但打着咨询的幌子将患者转至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并不多见。
据介绍,网上新型医托的主要手段为:先是通过网站平台大量复制知名医疗机构的文宣资料,并通过竞价排名等手段,让想去知名整形机构求医的患者,网上搜索时即进入其网站平台。患者登录后,即会发现该网站平台上刊登的知名机构整形美容手术可以打折的虚假信息,诱骗客户拨打网站的客服电话。随后咨询师会以“某某医生不擅长做此类手术”、“某机构的医师的水准不行”等为借口,劝说患者转到其推荐的医疗机构,从而获取相关介绍费收益。
专家:
涉嫌欺诈消费者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岑岩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还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服务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如果该网站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遵循诚信原则,即没有将有关医疗机构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在不了解产品真实信息的前提下购买产品显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李律师同时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网上新型医托如果未经其他经营者许可,擅自在其网站上使用其他知名医疗美容机构的企业名称,并以这些机构的名义对外宣称打折、优惠,在将消费者引入其网站咨询时,又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相关医疗机构的商业信誉,遭遇损害的医疗机构也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网上新型医托利用网络信息推广的方式,侵害对象遍布各知名医疗机构。其侵权手段之恶劣,侵害对象之广泛,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普通医托。”刘守忠说,对这种新型医托,相关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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