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总是滞后于时代的。当年无网络虚拟财产,盗窃虚拟财产无从定罪。现在不也在改法?
建国初期没有计生政策,现在不也有了这个基本国策吗?而且计生政策不也在不断地修改吗?
IP电视是新时代的产物,现行政策和法律面临修改。
所谓“非法”之说,不过是丛林社会里亚当保护广电利益的一片遮羞树叶而已!
IPTV“非法”对吗?
好!那就改变现行政策,让它合法!
这和当年和“黑吧”的发展趋势一样。当年网吧一出现,被官方视为洪水猛兽,到处管罚,结果,没收了多少电脑,闹得鸡飞狗叫,劳民伤财,却与时代总趋势背道而驰,最后不了了之,还是不是肥了某些管理者?
现在,电白哪个村委会没有几个“黑网吧”?不过是让某些管理者每年收下保护费吧了。
这些黑网吧,其实为中国的信息技术的普及做出了永载史册的贡献,补充了中小学无力的信息技术教育的空白。当然,中小学生为其出的代价也相当大了。
滞后性的政策法规,最终都无法阻挡历史的发展潮流。
不过顺我昌,逆我者亡。
借用《南方都市报》新年献词的标题结尾: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