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弟弟(以下简称A君),被两个同乡的朋友(以下简称B君、C君)唆摆之下,强奸了一女仔,但A君并未实施强奸,只是在旁帮忙按手按脚。B和C君就实施强奸。事发后,受害女报警,A君被刑拘,B和C君则仍在通缉。 我想问的问题是: 1、A君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 2、如果B和C君一直都无法缉捕归案,那A君是不是一直都要拘留,几时才能判案。 3、可以不可以和受害者家庭协议,赔偿精神和肉体上的损失,从而能销案或者轻判。 4、如果定罪的话,A君的刑期要判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