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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抢劫犯的末路 (1人在浏览)

南巴

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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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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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门抢劫摩托车劫匪的末路
――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打掉一专门抢劫摩托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破“双抢”案17宗

2008年11月30日下午2时许,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打掉一专门抢劫摩托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一举侦破发生在电城周边的“双抢”案17宗。
交友不慎误上歧途
杨某鹏出生在电白县树仔镇一户农民的家中,杨某鹏的父母是老实巴巴的农民,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杨某鹏的身上,但杨某鹏刚上完初二,就对读书不感兴趣,缀学在家后,常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人交往。杨某鹏父母怕他走上歧途,就把他送到广州亲戚那边帮工,直到今年8月,杨某鹏嫌打工赚钱太辛苦,就辞工从广州回到家里,继续与社会上的男青年交往。在他交往的朋友中,詹某文、詹某仁特别有钱,他们经常会请杨某鹏下馆子、上网。为此,杨某鹏的心理特别羡慕,每当杨某鹏问他们钱的来路时,他们总是说做生意赚来的。杨某鹏当即表示有兴趣。2008年8月16日中午,詹某文和杨某鹏在树仔镇坐上一个搭客仔的摩托车,当搭客仔的摩托车进入詹某文等人设计好的乡间小路时,埋伏在一旁的詹某仁和李某祥各持一把刀冲出来,而詹某文和杨某鹏在后身紧紧地抓住搭客司机,他们几个人把搭客司机绑住。然后坐上抢来的摩托车扬长而去。第一次参加抢劫摩托车,杨某鹏的心非常害怕,当他从詹某文手中接过摩托车销售的赃款200元时,他心里的恐惧随之消失,反而认为这是一条致富的捷径,从而一步步地陷下深渊。
同一天同地点作案两次
11月23日中午,杨某鹏伙同团伙成员卓某强、詹某仁骑一辆无牌摩托车,持着一支霰弹枪在电城镇海怡酒店附近伺机作案,当他们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骑着一辆大阳女装摩托车从他们的身边经过,就加大油门追上去,把事主李某迫停在路边,卓某强拿着枪对着事主李某,杨某鹏搜遍李某全身,搜得现金400多元,然后骑上抢来的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当晚,该团伙把抢来的摩托车以2200元的价格卖出,团伙成员各得700元。当晚10时,卓某强和另一名团伙成员卓某禄再次在上述地点,持枪抢走电城镇25岁事主王某一辆红色的铃木王摩托车,卓某强见该车性能好,起速快,没有把该车卖掉,一直用作该团伙的作案交通工具。
伸手被抓作恶必被擒
每次作案得来的赃款,杨某鹏都用于吃、喝、玩、乐。11月30日中午,同样囊中空空的卓某强骑着抢来的铃木王来找杨某鹏共相发财大计。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行驶、伺机作案。当他们行驶到“325”国道番薯坡路段,见女事主杨某瑗骑着一辆白色女装摩托车,搭着蔡某华从电城往树仔方向行驶。卓某强当即开着摩托车追上去,用枪迫停两事主,杨某鹏将两事主全身搜遍,搜得300多元后,坐上事主的女装摩托车朝电城镇湿水方向逃走。当杨某鹏和卓某强逃走,两事主连忙报警。正在附近巡逻伏击的电城派出所所长潘江接到报警后,带领副所长杨理平、民警邓启斌、陆丰永火速赶往现场,并在湿水上坡路段将杨某鹏抓获,追回被抢的摩托车。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鹏供认:自今年8月以来,该团伙时分时合,先后在“325”国道电城路段、麻岗、树仔等地区实施抢劫摩托车作案17宗。
 
QUOTE(南巴 @ 2008年12月04日 Thursday, 06:21 PM)
一个专门抢劫摩托车劫匪的末路
――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打掉一专门抢劫摩托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破“双抢”案17宗

2008年11月30日下午2时许,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打掉一专门抢劫摩托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一举侦破发生在电城周边的“双抢”案17宗。
交友不慎误上歧途
杨某鹏出生在电白县树仔镇一户农民的家中,杨某鹏的父母是老实巴巴的农民,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杨某鹏的身上,但杨某鹏刚上完初二,就对读书不感兴趣,缀学在家后,常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人交往。杨某鹏父母怕他走上歧途,就把他送到广州亲戚那边帮工,直到今年8月,杨某鹏嫌打工赚钱太辛苦,就辞工从广州回到家里,继续与社会上的男青年交往。在他交往的朋友中,詹某文、詹某仁特别有钱,他们经常会请杨某鹏下馆子、上网。为此,杨某鹏的心理特别羡慕,每当杨某鹏问他们钱的来路时,他们总是说做生意赚来的。杨某鹏当即表示有兴趣。2008年8月16日中午,詹某文和杨某鹏在树仔镇坐上一个搭客仔的摩托车,当搭客仔的摩托车进入詹某文等人设计好的乡间小路时,埋伏在一旁的詹某仁和李某祥各持一把刀冲出来,而詹某文和杨某鹏在后身紧紧地抓住搭客司机,他们几个人把搭客司机绑住。然后坐上抢来的摩托车扬长而去。第一次参加抢劫摩托车,杨某鹏的心非常害怕,当他从詹某文手中接过摩托车销售的赃款200元时,他心里的恐惧随之消失,反而认为这是一条致富的捷径,从而一步步地陷下深渊。
同一天同地点作案两次
11月23日中午,杨某鹏伙同团伙成员卓某强、詹某仁骑一辆无牌摩托车,持着一支霰弹枪在电城镇海怡酒店附近伺机作案,当他们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骑着一辆大阳女装摩托车从他们的身边经过,就加大油门追上去,把事主李某迫停在路边,卓某强拿着枪对着事主李某,杨某鹏搜遍李某全身,搜得现金400多元,然后骑上抢来的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当晚,该团伙把抢来的摩托车以2200元的价格卖出,团伙成员各得700元。当晚10时,卓某强和另一名团伙成员卓某禄再次在上述地点,持枪抢走电城镇25岁事主王某一辆红色的铃木王摩托车,卓某强见该车性能好,起速快,没有把该车卖掉,一直用作该团伙的作案交通工具。
伸手被抓作恶必被擒
每次作案得来的赃款,杨某鹏都用于吃、喝、玩、乐。11月30日中午,同样囊中空空的卓某强骑着抢来的铃木王来找杨某鹏共相发财大计。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行驶、伺机作案。当他们行驶到“325”国道番薯坡路段,见女事主杨某瑗骑着一辆白色女装摩托车,搭着蔡某华从电城往树仔方向行驶。卓某强当即开着摩托车追上去,用枪迫停两事主,杨某鹏将两事主全身搜遍,搜得300多元后,坐上事主的女装摩托车朝电城镇湿水方向逃走。当杨某鹏和卓某强逃走,两事主连忙报警。正在附近巡逻伏击的电城派出所所长潘江接到报警后,带领副所长杨理平、民警邓启斌、陆丰永火速赶往现场,并在湿水上坡路段将杨某鹏抓获,追回被抢的摩托车。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鹏供认:自今年8月以来,该团伙时分时合,先后在“325”国道电城路段、麻岗、树仔等地区实施抢劫摩托车作案1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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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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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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