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对此(猪肉零售价的‘低进高出’)不能无所作为,但也不能乱作为。”16日上午,电白县物价局办公室苏主任对记者说。
“猪肉零售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对猪肉价格的干预,我国《价格法》规定,权力在省级政府,并且还要报国务院备案。”电白县物价局的几位受访干部说。“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报告、监测、分析、公布,我们无权进行限价。”
“如今生猪的收购价、水猪(指从屠宰场出来的光猪)的批发价都大幅跳水,而猪肉零售价却几乎不降,猪肉零售商的做法是否涉嫌暴利?”记者问。
“暴利问题由《反暴利法》来规范。猪肉商的这一行为很难界定。因为按法律规定,只有市场经营者获取的利润达到当地平均利润的4倍时,他才涉嫌暴利行为。猪肉商卖一头猪赚400元,是不是就达到了平常利润的4倍呢?很难取证。”苏主任说。
-------官字果然有两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