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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冤!还我母亲尸体!还我公道!!!(内有相片.录音视频)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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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mai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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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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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当时较匆忙,没有设置好相机上的日期.当地派出所有现场相片证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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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媒体记者、网友:
我是广东省电白县林头镇林头村委会红坎园村村民,现向您们举报广东省电白县林头镇殡改办负责人谢如江(林头镇党委委员)、林焕(林头镇殡改执法队队长)、何辉财(林头镇殡改队队员)索贿后允许土葬再盗尸一事进行举报。
事实依据:本人母亲由于久病不治,于2008年8月6日在家逝世,逝世后,子女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于是本人8月7日托人向林头镇殡改办提出要求土葬,本人也亲自打电话给林焕进行沟通,但林焕向我们索要人民币6000元,否则就送母亲尸体进行火化。后经双方协商,我向林头镇殡改办交了5700元(收款人是何辉财,交款时无任何收据)后,在林头镇秧前村委会“狗洞岭”下葬。我母亲在下葬后,于8月28日上午我们兄妹巡视坟墓,发现坟墓旁留下母亲的头发和一节手指皮(有现场相片),坟墓的泥土还是完好无缺。为了证明事实,经我们兄妹商量决定,那怕是对母亲不孝也要开棺验证,结果开棺后我母亲的尸体不翼而飞。于是我们立即向林头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干警也到现场取证,至今案件毫无进展。像这样的案件并不复杂,如果公安机关给予重视的话,此案早应该告破了。
本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之所林头镇殡改办索贿后怀疑再盗尸,有分析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本人母亲一生勤俭,正直善良,助人为乐,品德高尚,与邻里和睦相处,深受群众信任,曾连任三届林头镇人大代表,并被评为“五好代表”,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从不与别人结怨,应排除报复性行为的可能。在此,一具下葬二十多天的尸体已高度腐臭,常人见而远之,不可能去偷。那么试问各位,尸体对谁最有用途呢?
二、自从国家成立殡葬改革将近十年时间,十年来林头镇殡改办一直都是采取收钱允许土葬做法,全镇群众都知道这一回事。经本人了解和群众所说,根本没有谁自愿将自己的父母送去火化(除了在医院去世,无法取出尸体)。其外都是交钱到殡改办进行土葬。所以,殡改办根本无法完成上级每季度规定的火葬指标任务。因此,一举两得,殡改办就不择手段盗窃尸体送去火化,以完成上级的年度考核任务。
三、次日,殡改办得知我们已向派出所报了案。谢如江、林焕等人多次委托当地“黑社会”以坟墓费用为理由,进行恐吓、勒索人民币10000元,限次日交给,否则就打死我们。殡改办还威胁我们兄妹不要报案,要求我们到镇派出所撤消立案口供(有与其2008年8月29日谈话录音为证),他们还埋怨“仵作佬”留下证据(现场留下死者的头发和手指)。
据谢如江、林焕等人所说,在他们任职八九年以来一直都是这样做的(绝大部分的死者家属都是向殡改队交钱后土葬)(有与其谈话录音为证)。作为一个有十二万多人口的大镇,按正常的死亡率来计算,全镇每年至少有500人(最保底的数字)死后交钱土葬,如果死者生前是工作单位户口的,索要7000元(一分钱不能少)。死者是农村户口,就索要5700元以上。那么,殡改办及谢如江、林焕等人每年就有高达3000000元以上的非法收入。长达近十年累计,他们的非法收入就达三千万之巨,一个小小的镇殡改办成员谢如江、林焕等人就能向群众索贿这个天文数字,其它的贪污、受贿还不列入计算中。还据他们说:“你告我,我也不怕你告”(有录音谈话记录)。敢问这个是什么世界?还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吗?他们目中还有人吗?
目前,此事已引起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怒,纷纷要求游行、抗议,清除这些侵犯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害群之马。但本人认为,这些只是殡改办个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应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本人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暂时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继续变大。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谢如江、林焕等林头镇殡改执法队人员,丧尽天良,蔑视法律、法规,索贿再盗尸,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严重威胁当地的社会稳定。在此,死者家属和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从速查处谢如江、林焕等人的不法行为,绳之于法。早日缉拿凶手,还我母亲的骨灰,为死者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
希望各位网友说出你们公道正义的意见!!!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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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2008年8月29日在林头镇殡改办家属与工作人员谈话录音,最后一段有工作人员图像。)
[attachmentid=187596](这个是林焕)
[attachmentid=187597](这个是谢如江)
当地方言(黎话)翻译书

谢―谢如江(林头镇党委) 林―林焕 (林头镇殡改队长) 叶―(家属) 志―(家属) 村民―(林头村委会红坎园村民)

家属:哦!你是林焕?林主任是不是?这位是谢党委吗?
林:是!吃香蕉吧。
叶:不用!不用!这件事(偷尸)造成这样你们民政部门有没有查到了什么线索?找到了人吗?
林:查来查去都没有查到。
谢:我们现在也在和派出所在协商。
林:昨晚我也打电话问过做工的人(仵作佬)来。
谢:现在派出所已抓到了那个些人,未知有没有审出了什么线索。
村民:全部抓了吗?
林:关键这条路要追到七迳田头那帮人。
叶;今日叫我们来主要是商量点什么?
林:你们要追查此事我们也支持,想不到此事会做得这样不顺利,出了这样的事,但是事情呢,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你交钱来我们殡改办我们也是作好心人才放松给你的。
叶:交五六千元能够买母亲尸体出来,我们作为子女的也很乐意。但是出现这种事好比母亲被人杀死还心痛,现在尸体不见了。
林:尸体不见不是我们造成的,你们要明这个道理,做事要相互了解才行。
叶:花五六千元本来无所谓。
林:嗯。
谢:我当初要把尸体拿去火化,既然武基出面来讲,交点钱买出来,但是出现这种事,我也无意料到。
林:林头十几年来都未出现过这种事。
谢:但是大家这么熟,你们又要这样做就当放你一马让你们土葬。
叶:这件事不单止我作家属的愤恨连我村中上千人都说要把这事追查到底,不惜一切代价。
事到如今,现在尸体不见了,我们作为子女的非常心痛。
林:知心痛就行。包括我们做工作也不想出现这种事,开始呢我也考虑会顺顺利利的,这种属意外事件,按现在看来,我昨晚也打电话给那几个做工的人,估计是那几个“北佬”(外省人)的事。因为林头也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
志:类此发生这种事你们也有责任帮我们查。
林:帮呢我们都会帮的,我昨晚查到下洞的几个“北佬”也是做泥工(仵作佬)的,我今早打电话到金盛那里,打电话给金盛是不是到下洞菜市认一认,不过金盛讲不是呀,这些“北佬”是七迳叫来在三角圩住的,我们不是不去理,我同样动脑去理,同样去打听探线索的。
村民:头呢?
林:这事的工头是世权那帮人做的,关于世权呢,我昨晚也打电话给他,就是他叫田头那些伙计带“北佬”做的,我昨晚还交代快快找着田头那几个“北佬”给人家,不要担误,他说找呀!不是不找。这事不是我们做的我同样会提供线索的。所以呢这事就是这种情况,你们去派出所所做的材料中已经有你们交钱给我,我们是做好心事帮你的,现变成你事不妥,如做材料的话,会把我害了,做人呢要讲良心,我帮不着你的时候呢,是你方原因造成的,就不要倒把我害了。
谢:当初你来交钱,我也讲过,如果县里有人告你的状,或者村里有人告你的状,县里如果有人来挖就让人挖去。
叶:事到如今我现在也不怕人告状了,我作为家属的最多是把尸体放去火化,但是现尸体不见了。
林:发生这种事我们大家都不想的。
村民:我有个这样的问题,什么人会盗呢?他们盗去做什么呢?
林:这些都不清楚,林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包括邻近镇都没发生过,有可能盗去顶换给别人火葬,这些也有可能的。
叶:换来换去都是关系到你们民政的事,你们也应该知道。
村民:这个疑问想问明白,他们将尸体盗去换的话。假如,我家今后有老人死,我去盗一个来跟你们交代。
林:这也不容易换的,有身份证换不了的。
村民:就是呀,那换不了盗来干什么?
林:有身份证的要验尸体,好多程序的。
谢:这些事正是第一桩。
村民:已知的是第一桩,未知的就不清楚了,你说盗来做什么呢?
谢:也不清楚。
村民:按照我来推算是不是盗来,比如,民政部门处理某一个人死后一定要火化,除开复制或代替第二人我不火化你的,而火化他的?
谢:他们也不必要这样做的,他们如果要这样做的话他宁愿要花这么多钱跟别人买一具,倒不如花些钱给我们,那里用这样做呢?
林:是的,是的。
村民;这点也可排除的,盗去做人体标本也可以排除的。
林:如果要做人体标本的话,国家会公开没有秘密的。
村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盗去还有什么用途呢?
林:哈,我想不明白,从来都没有人偷过这种东西,你亲戚打电话给我,还以为买了靓棺木,人去偷棺木而已。
谢:这种事目前发现是第一桩,要过公安部门是为什么而来盗的。
林:我怕你们不知那些“北佬”住那里,我发现下洞菜市有几个“北佬”做泥工(仵作佬)的,我才打电话给金盛。
叶:这种案要查的话也不难,来来去去鬼就在那几个做工的,当中有一两个人盗的。
林:你这件事我也曾打电话查过在岭头居住的喂猪佬和养蜜的邻近厚皮岭村也查过。
叶:那林焕主任?这件事?(何时才查出)。
谢:今日叫你们来的意思,不是帮你们查这件事而是协助你们查这件事,你们要明白我们的意思,是当初收了你们那些钱后,我们同事之间又可以去买个任务回来顶替的。
志:意思就是说上级的指标任务吗?
谢:对,是上级的指标,要我们每年完成这么多任务。现在有钱什么都可以买,拿钱去的话就可以买空头任务回来顶替的。
村民:为何连空头任务都可以买?
谢:你们不明白,这些事我们内部能办妥的。
志:这位是谢主任吗?
林:嗯,是谢主任。
谢:你们先听我讲完,你们这件事一定要查下去,我们也支持你们查下去,但是呢,我的意思是当初我们收了你们那些钱的事,你们呢,到时就不必要拿那些钱来去告我们的状,当初是我们要拿尸体去火化的,是你们叫我给点面子才这样做的,当时不是我提出要钱而是你们主动提出要求给钱给我要求土葬的,但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把我们也要告上来的话,没有么意思的。
叶:作为农村人,五六千元也不是小数目了。
谢:如果是我们部门把尸体挖去的,我们支持你们把我们告上法庭,但是发生这种事是外人来偷的,不是我们部门的事,平时我会发动人去挖墓,但是今年没有挖过,因为今年是奥运年。你们去告我也没有用,也达不到你们目的。你们目的是查出是什么人盗尸,所以今日找你们来的意思是这样。但是你们真是要告我也没用,我也不怕,你认为是我们做的,也可以去告,但告我也没用。
林:我们是做好心帮你们的,只是帮不了你而已,帮不了你就不要怨我们,问题是现在你在派出所做的材料录的口供,讲我们某某(收了钱)
谢:派出所来找过我,我认为你不必在材料上提交钱给我。
林:我们都是做好心事人帮你的时候,你们变成转回头害我。
叶:派出所材料怎么会做到你们那里去呢?
林:做了(材料)讲交钱的事。
谢:做了讲交钱的事。
志:这样的事谢主任,也是讲……
叶:派出所当时也问,民政那里搞定了没有,我说搞定了,我当时还说民政那里应该排除,问题呢就是在那几个“仵作佬”那里事,这样的事必然要讲的。
谢:讲,没关系。
叶:才能追查出凶手,派出所冤枉说是你民政去挖的,就使更加保密。
林:案移到我这里,交钱在我这里交,这个是人情,没有任何法律收钱的,明白吗?没有熟人出面是没有人去做这种事,你没有熟人我也不会去收你钱。
谢:我要放去火化,你交钱来我这里,又有熟人出面在这里,我就和你理这件事才给你这样做,就当是来偷偷地这样做。
志:别人做子女的我们也是这样做子女,别人交钱使父母不去火葬,我们也同样要这样做到的,这种事我们也是没有意料到的。就是说五六千元的事。
谢: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肯定要去配合你们去查清楚是谁偷的。
林:这样的案我们同样要去破,如果我们不破,使以后的工作更加难做。
叶:现在主要帮我要查出主谋主犯。
谢:你观点也要明确,我们只能协助派出所去查案。
林:如果有消息也可以为你提供线索的,我们也不会同情的。
谢:派出所问我通过什么渠道,我们也可以提供给他们。
叶:今日你叫我两兄弟来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谢:主要就是说那些钱事,希望你在这个过程中......
叶:但是为了收钱的事破不了案,要我们讲假的话,我们是不会做的。
村民:你们希望我们怎样做是比较适当呢?
叶:我们失去父母的心是非常痛。
谢:就是说在这个过程当中,你们也没必要说到我们收你的钱事,我就是这样的意思。你要的结果是同样的,破案结果也同样。
林:线索也是同样的。
谢:线索也是同样的,与我收钱或不收钱的结果也是同样的,你要讲也没关系。我这样做工作,甚至你要讲也没关系,你要讲就讲啦,我现在……
叶:派出所开始就问我,你和民政搞定了没有,我说搞定了,办案人员说如果没有搞定那肯定是民政去挖你的。
谢:那些没关系,讲了没关系。
村民:你认为我们要怎样做才是比较合适?
谢:现在就是说以后材料的事,以前的就不用管了,以后你去做这件事的时候,我的意思,就是说没必要牵连到我们。
村民:那我们以后尽量不要提到这方面。
谢;除开收钱方面,其它还有什么情况,破案的详细情况我都会和你去查到凶手。
林:查肯定要查,但是这件事……
叶:但是现在没有结果呀!我们做子女的心……
志:现在越快越好。
林:现在我也理解你们的心情,我作为管理殡改部门同样也不想出这种事,我同样要打击这种人(偷尸人)的,来这里搅乱。
谢:这些人把我们也搞乱了。
林:如果有什么消息,我们也会去抓他们的。
谢:你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我的意思就是,本来我和你大家都是受害者,你要认为不是我得罪你的,不必要把我们牵连在一起去告,你告我们也没有用的,你所告我,不就是收你些钱的事,就是这一点。
叶:那些钱怎样处理?
谢:那些钱你认为怎样处理?
志:你认为怎样处理?
叶:你认为怎样处理?
林:这件事责任方面不是我们造成的,你要理解。
叶:什么责不责任,但是现在一无所有我们……
林:不是我们造成的。
村民:意思说我们在法律程度上尽量别提到这点(收钱)咯!
林:今后人生路还长,今后有来有往,加上你村人和亲戚朋友。
谢:事已经做成这样了,我也不表态,就是钱的事既然事不妥,你要退钱回,这个你也有你们的看法,你有没有这样的看法?
叶:现在不是钱问题。
村民:还是搞不清楚你要怎样做,必竟现在也不是在说这些“钱”的时候。
志:今日我两兄弟来也不代表整个家族来,还有好多姐妹亲戚还没有来,这个(村民)[就是我村的人隔壁屋人。
村民:今日估计都谈到这里了,该谈的都谈了,我们回去商量下。
林:我们之前是想帮你,放松你去做,但现在你做的材料(派出所口供)就变成害了我,做人要过得去,要懂得好歹。
村民: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你帮过我,我也不会害你,你要是帮我们也绝对不会令你难做。
谢:其实我们也没空,你们要这样做,我就让你们这样做,大家都是熟悉的,我也不是想去害你。
林:意思就是这样,最好呢昨晚录口供的,你到底有几个人录口供呢?如果那些人在录口供说到交了钱在我这里的话,最好呢要帮帮我,我以前是出好心帮你,你现在就帮我去撤退口供吧,免得到时连累麻烦给我们,我们有线索也会去找的。好吗?
村民:今日你们找我们都是聊这点事吧,那么就回去……
林:事情就是这样。
叶:哦,你们主要就是叫我们去撤退口供的吗?
林:不是撤所有的,而是撤那边(派出所)的口供,意思就是讲交钱在我这里的口供。
谢:我意思也是这样,你这件事一定要去破案。
村民:你们意思我们明白了。
谢:案要查,但是这个情节,这个细节呢,最好你们不要把这个细节(收钱)说出来,你讲细节出来收你们的钱,就对我们不利。
村民:总之你们是帮我们,后我都不会令你难做。
林:你今后做人呢,在社会上。我是帮你的,现在变成我帮不到你,就不要找麻烦给我。
谢:那些钱的事,你要取回也可以。
村民:你帮我们,我们绝对不会令你难做。
谢:当初你提出这件事时,我都给你办了,是不是?也是……
林:再加现在出了这么多的事。
叶:事情发生到这样,你民政肯定要退回那五六千元给我们家属。
林:钱还是比较好说话的问题,问题是你要明白这件事情不是我们的责任,有些东西不要给麻烦给我们。
谢:以后如果公安局查到是我们部门,是我们去挖你们的,我支持你们去告,你告到那里,告到我官都没得做,是吗?
村民:既然你这样说,我想问句,假如真正是你们挖出来的。
谢:你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查。如果查到是我们挖出来,到时候你要理解才行。
林:我们做这么久工作,我们起棺要贴公告,要公布时间。
村民:我这样想,你们挖出来是做什么的?
谢:以前那些都是偷葬的,他们强硬偷葬,就挖他们去火葬,这些都有公示。
林:要贴过公告,包括镇、派出所也要贴公告的。
村民:肯定是通过光明正大去挖,你通知家属某时某日去挖。
谢:是呀,我会通知他的。
村民:什么人会偷呢?偷来有什么用?有什么动机会偷呢?我想不明白,你明白吗?对于什么人有用途?
谢:我也不知,也没有出现过。
林: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他们(谢如江等人)任职八九年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
志:回去吧,怎样才电话联系。
林:讲句知已话,我们目的是想帮你,这件事办不妥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加上麻烦给我。
谢:你来怨我,来告我。
林:假如我和你理这件事,到时我要与你承担责任,所以没必要害我。要和你谈清楚这件事,今后呢有些事要通知你亲戚家属在录口供各方面,千万别提起交多少钱给我,就说那天叫做工人(仵作佬)做的,别提到我这里(收钱)就行了,叫做工人做的,想不到做工人的手脚会这么多,别人问你交钱的事,你就说没有交过,就行了。好吗?如果你说交过钱给我,你的口供在那里(派出所),他们(派出所)会找我麻烦,我帮你不到变成害了我。
谢:破案结果同样就是同样的。
志:这事肯定能搞清楚的。
村民:那么今天就是这么多话说啦。
谢:今日就说这么多。
志:行了,回去和姐妹……

(结束)

附<凤凰周刊>记者采访茂名市同样案例:http://www.xici.net/b378608/d27076080.htm
离奇盗尸频频出现

2005年4月7日,广东化州市(隶属茂名市)江湖镇陈谢村侧一荒山上,71岁的村民莫隆盛“扑通”一声,跪倒在一堆黄土前,泪流满面。这堆黄土曾经葬着莫的母亲,如今,坟墓被人偷偷挖开,莫母尸身下落不明。

2002年6月,莫母周娥福逝世。莫家想土葬老人。莫隆盛和弟弟莫隆兴、外甥龚水源来到江湖镇镇政府,找到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兆善达、殡改办工作人员陈学成和李与云,寻求土葬许可。

在殡改办,莫家缴纳4420元,取得土葬口头许可,其中3600元是“土葬许可费”,400元是给镇干部的“白喜事红包”,420元则分别是购买棺材介绍费、道士介绍费和仵作(帮助死者整理衣物的人)酬劳。

花钱获得土葬许可,莫家与镇政府之间达成的却并非幕后交易。

一个背景是,广东省自1998年取消土葬区,全面推行遗体火化。2000年前后,化州市推行殡改,要求全市火化率达到100%。但事实上,花钱可以取得土葬许可,逃避火葬在化州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一份制作于2005年1月、由丧户签名和按下指印的《揭露化州江湖殡葬队批准死者土葬收款登记表》显示:江湖镇近年来有40个丧户为取得官方默许土葬,向该镇副镇长兆善达、殡改办陈学成、张衍昆等人缴纳现金295300元。

23户村民在一份联名控告材料里说,他们收集到数据的只是一小部分,“还有80%的花钱买土葬者未登记”。

旺盛需求推动江湖镇土葬行情价连年上涨――2002年5000元左右,2003年升到约7000元,2004年升到8000元以上。2004年1月当地一位陈姓老人逝世,家属缴纳9500元方获得土葬许可。

如今让土葬村户痛心而震惊的是,2004年下半年来,村庄坟墓陆续被盗挖。最离奇的是棺内不论新尸还是旧骨,一概取走。2004年农历12月过世的梁声瑞老人,入土不足10天,遗体便被盗走。

截至2004年12月,陈谢村一共被挖7具尸骨。据不完全统计,江湖镇至少有50余具尸骨被盗。

一具具业已腐烂或正在腐烂的尸体到底能给盗尸者带来什么?村民找到江湖镇派出所报案,但警方“表现冷淡”。镇干部提供了一种说法,尸骨可能用来提炼高纯度海洛因。

江湖镇众多村庄陷入一种恐慌与愤怒交织的氛围中。

盗墓者神秘消失

村民决心用自己的方法追查盗尸事件。

梁声瑞的亲属来到茂名市殡仪馆,了解到梁的遗体被火化时,是一个叫莫海权的人代为签字。莫称梁是上陈谢村五保户,而莫是本村村民,平日以帮丧户办理丧事为生(当地俗称“土工佬”)。

2004年农历12月12日下午,蹲守莫家的村民截住从外回来的莫海权。在一片吼声中,莫海权承认自己曾在附近几个村庄连续盗墓取尸。

村民莫隆兴告诉《凤凰周刊》,莫海权交代说,江湖镇殡改办雇请他专门在当地盗墓取尸,交于殡改办完成上级下达的火化指标任务。盗得一具尸体,可获工钱约2000元,新埋尸体价钱则高些,陈年尸骨价格递减。为提高效率,莫海权特意找了化州市两个农民做下手,白天假装购买树木到坟地踩点,晚上动手。

莫海权交代:江湖镇殡改办陈某为他提供了手电筒、铁铲、七字钩和包尸用薄膜胶纸等工具,他盗取尸体后用摩托车运交陈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村民们根据莫的交代制作一份《揭发化州市江湖镇殡葬队指使夜间偷挖坟墓毁尸、灭骨登记表》,记录莫自2004年2月以来在上陈谢村、下陈谢村、大塘村等地盗墓取尸20起以上。

江湖镇政府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雇人盗墓取尸。镇干部坚称村民不满国家火葬政策,造谣诽谤殡葬改革。

但江湖镇殡改办与盗墓者莫海权之间的某些联系被村民们抓住不放。镇上梁振艺家杂货店证实,2004年农历12月某天下午4时,殡改办陈某前来购买手电筒2支,电池4对,电珠8只;刘家华家杂货店证实,陈某也到此买过白色胶手套4双;廖国旋家杂货店证实,莫海权来买过铁铲、削、七字钩共3把,薄膜胶纸4斤。

村民们将莫海权扭送至江湖镇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立案调查。但第二天,莫离开派出所,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江湖镇副镇长兆善达在回复村民质疑时解释说,莫海权始终不承认盗墓行为,“按规定,我们无权继续关押,就把他给放了。”4月14日,化州市民政局刘局长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说,江湖镇干部汇报说莫是一个变态狂,放出不久后不见了。

盗尸囤积敬老院

2005年4月7日,《凤凰周刊》记者来到上陈谢村,试图找到莫海权。

莫海权家是几间平房,窗户均被砖头堵死,家里已空无一人。莫早年当过兵,据称因在部队表现不好被开除。回乡后,两次结婚,两次离婚。莫靠为人办理丧事养活一家几口。

莫海权现在显然不敢归家。《凤凰周刊》记者看见,村民不时走进莫家院子张望,一个矮个子村民挥舞着拳头嚷道:“不打残那个畜生,不解恨呐!”

一个以办理丧事为生的村民,为何不惜激怒乡邻盗墓取尸呢?

村民最初向《南方农村报》举报盗尸事件。2005年3月1日,该报在《读者之声》栏目发表《新尸旧骨一概盗挖》一文。3月8日,该报又刊发读者来信分析说:(盗墓)根源在于江湖镇违反国家政策,以殡葬名义搞创收,默许土葬。但化州市实行殡葬改革“一票否决制”,没有完成火葬任务的乡镇就雇人挖坟盗尸,送火葬场“火葬”,取得“火葬证”,完成“任务”。

村民们将刊载来信的报纸分贴到镇上三个地方,但很快被干部模样的人撕走。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镇干部李与云驱车来到莫隆盛家,莫被认定为“告状者”。李“劝慰”莫说,你母亲坟墓被人挖了,也没有什么办法挽回。要求莫不要再告镇政府了。

莫隆盛说,如果挖你祖坟,你看怎样?李离开时丢下一句话,“我叫毛XX找你谈话”。

毛是镇上公认的“厉害角色”。第二天一大早,毛带两个人来到莫家,找莫隆盛“谈话”,莫不在;毛晚上又上门了,毛警告说凡是告状的,他们家里的坟全部要被挖掉。毛还要求莫隆盛打电话给记者,不要再报道此事。

但与盗墓相关的事件,却在不断“意外”泄漏。

村民告诉《凤凰周刊》记者,镇敬老院一度传出与尸体有关的消息。4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敬老院,几位老人纷纷上前反映情况。苏海(化名)老人说,2004年下半年很多个深夜,总会有一台摩托车“轰隆轰隆”开进养老院内的树林里。

老人们看见摩托车后架上,绑着一团用塑料布包裹的东西。而摩托车每一次光顾,总会给敬老院里带来一股奇臭。老人们受不了,柱着棍子四处找寻味源,最后在树林深处的一间低矮平房里,发现了尸体。

苏海老人说,他看见房子里堆放的尸骨最少有3具,最多时约10具。随后,会有车将其运走。

老人们断定是犯罪分子杀人灭迹。他们赶紧向镇上报告,但没有人理会。直到2004年12月,莫海权被村民抓住,镇民政所的人来到敬老院,拆掉了那间房子。

村民告诉《凤凰周刊》,江湖镇临近的合江、林尘等乡镇,也陆续发生较大规模的盗墓取尸事件。

2004年4月13日凌晨,化州市官桥镇(江湖镇邻镇)农民刘广茂伙同三名男子,来到东莞市虎门镇赤岗村墓地,从多个“金塔”(存放死者骸骨的瓷器)中,盗走184块尸骨。2004年9月,刘广茂被判盗窃尸体罪,获刑9个月。

据称,在当地,一副尸骨也可以当做一个火化指标,获取一张火化证―这或可解释盗墓者为何连陈年尸骨都不放过。

镇干部自曝内幕

4月9日,《凤凰周刊》记者辗转找到了江湖镇政府一位知情者。该干部说,2003年始,江湖镇殡改队承包了本镇殡葬任务,每年向镇政府交纳8000元承包金。他认为,祸端由此而出。

据介绍,化州市实行火葬任务“一票否决制”,主要考核内容为火化率、清理乱埋乱葬、骨灰管理等。考核结果作为当地主要领导年度政绩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完成火葬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轻则黄牌警示,重则免职。而江湖镇殡改办平时批准土葬太多,没有完成上级分配的火葬任务。

《凤凰周刊》透过镇政府内部人士得到的数据是:江湖镇每年的火化率,必须达到上年度年底当地总人口的千分之五,而江湖镇人口28000人,火化指标143个。事实上,死去的人有相当部分花钱土葬,但火化任务还得“完成”。

该干部对盗墓取尸事件的理解是:暴利引诱官员出售土葬许可,火化指标又“逼迫”官员找到可供火化的尸源,一场大规模挖墓盗尸由此发生。

“买一具尸骨支付最多2000元,但卖一个土葬许可收取8000元以上,一进一出殡改办仍然可获暴利。”该干部说。

《南方农村报》初步揭开了发生在江湖镇的多起盗墓取尸事件,但令村民失望的是,没有官员受到惩罚,惟一的变化是民政所所长被调整到计生部门。

被扭曲的基层殡改

2000年4月,茂名市在全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中受通报批评,并被列为全省殡葬改革重点管理单位。2001年统计数据表明:茂名市2000年度火化率又列全省倒数第三。茂名继续成为殡葬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茂名市委、市政府决心铁腕治葬,对不完成任务拖全市后腿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决不姑息迁就。

在主政者强力推压下,茂名市火化率得以提升。2004年7月,《茂名日报》说,茂名市在全省2003年度殡改工作考核中,获得92分,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但就是在此背景下,盗墓现象抬头,且愈演愈烈。当地一位人士指出,对百分之百火化率的追求,客观上造成了弄虚作假现象的盛行。在官员的政绩压力与农村居民的土葬情结之间,基层官员获得寻租空间。殡葬闹剧因此时有发生。2004年11月,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一李姓女士在父亲病重期间,接到一个自称是茂名市殡仪馆员工的电话,问需不需要土葬服务。李父后来康复,李女士气愤不过,向广州《信息时报》举报。

该报还披露,羊角镇一丧者家属花1.1万元,买到一个落款为湛江殡仪馆的火化证明书,完成土葬合法化。

茂名市殡仪馆向丧户推出“半骨半肉”服务―家属多交3000元,死者经过焚化炉变成走过场,少烧一些时间,一百多斤的尸体烧得只剩下50多斤,“烧是要烧的,但也算是留个全尸”,家属可接回土葬。

闹剧不断蔓延。2005年4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说:广东清远市清新县龙颈镇头巾村清明祭拜先人时,发现盛放在陶罐里的26个死者头颅骨被盗走。

几乎与化州江湖镇盗尸事件发生的同时,化州人向广西殡仪馆成批购进尸体,以满足日见旺盛的尸源供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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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尸体死后不知下落`做儿子那种心情确实难受``

这段录音问题很大了 ```
 
如果以这样的证据去举报政府还不能给人民一个交代,那就是明显的不作为了
 
QUOTE(奶茶-王子 @ 2008年09月15日 Monday, 10:33 PM)
母亲的尸体死后不知下落`做儿子那种心情确实难受``

这段录音问题很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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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在^l表相同热莸奈恼乱_y^的正常秩序。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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