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网友:
我是广东省电白县林头镇林头村委会红坎园村村民,现向您们举报电白县林头镇殡改办负责人谢如江(林头镇党委委员)、林焕(林头镇殡改执法队队长)、何辉财(林头镇殡改队队员)索贿后允许土葬再偷尸一事进行举报。
事实依据:本人母亲由于久病不治,于2008年8月6日在家逝世,逝世后,子女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于是本人8月7日托人向林头镇殡改办提出要求土葬,本人也亲自打电话给林焕进行沟通,但林焕向我们索要人民币6000元,否则就送母亲尸体进行火化。后经双方协商,我向林头镇殡改办交了5700元(收款人是何辉财,交款时无任何收据)后可以土葬。但我母亲在下葬后,于8月28日上午我们兄妹巡视坟墓,发现坟墓旁留下母亲的头发和一节手指皮(有现场相片),坟墓的泥土还是完好无缺。为了证明事实,经我们兄妹商量,那怕是对母亲不孝也要决定开棺验证,开棺后结果我母亲的尸体不翼而飞。于是我们立即向林头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干警也到现场取证。
我和广大人民群众之所怀疑林头镇殡改办索贿后再偷尸,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本人母亲一生勤俭,正直善良,助人为乐,品德高尚,与邻里和睦相处,深受群众信任,曾连任三届林头镇人大代表,并被评为“五好代表”,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从不与别人结怨,应排除报复性行为的可能。在此,一具下葬二十多天的尸体已高度腐臭,常人见而远之,不可能去偷。那么试问各位,尸体对谁最有用途呢?
二、自从国家成立殡葬改革将近十年时间,十年来林头镇殡改办一直都是采取收钱允许土葬做法,全镇群众都知道这一回事。经我本人了解和群众所说的,根本没有谁自愿将自己的父母送去火化(除了在医院逝世,无法取出尸体)。其外都是交钱到殡改办进行土葬。所以,殡改办根本无法完成上级每季度规定的火葬指标任务。因此,一举两得,殡改办就不择手段盗窃尸体送去火化,以完成上级的年度考核任务。
三、次日,殡改办得知出事后我们向派出所报了案,谢如江、林焕等人多次委托当地“黑社会”以坟墓费用为理由,进行恐吓、勒索人民币10000元,限次日交给,否则就打死我们。殡改办还威胁我们兄妹不要报案,要求我们到镇派出所撤消立案口供(有与其2008年8月29日谈话录音为证),他们还埋怨“仵作佬”留下证据(现场留下死者的头发和手指)。
据谢如江、林焕等人所说,在他们任职八九年以来一直都是这样做的(镇绝大部分的死者家属都是向殡改队交钱后土葬)(有与其谈话录音为证)。作为一个有十二万多人口的大镇,按正常的死亡率来计算,全镇每年至少有500人(最保底的数字)死后交钱土葬,如果死者生前有工作单位户口的,索要7000元(一分钱不能少)。死者是农村户口,就索要5700元以上。那么,殡改办及谢如江、林焕等人每年就有高达3000000元以上的非法收入。长达近十年累计他们的非法收入就达三千万之巨,一个小小的镇殡改办成员谢如江、林焕等人就能向群众索贿这个天文数字,其它的贪污、受贿还不列入计算。敢问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在吗?
目前,此事已引起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怒,纷纷要求游行、抗议,清除这些侵犯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害群之马。但本人认为,这些只是殡改办个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应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本人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暂时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继续变大。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谢如江、林焕等林头镇殡改执法队人员,丧尽天良,蔑视法律、法规,索贿再盗尸,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严重威胁当地的社会稳定。在此,死者家属和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从速查处谢如江、林焕等人的不法行为,绳之于法。还我母亲骨灰,为死者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
希望各位网友说出你们公道正义的意见!!!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我是广东省电白县林头镇林头村委会红坎园村村民,现向您们举报电白县林头镇殡改办负责人谢如江(林头镇党委委员)、林焕(林头镇殡改执法队队长)、何辉财(林头镇殡改队队员)索贿后允许土葬再偷尸一事进行举报。
事实依据:本人母亲由于久病不治,于2008年8月6日在家逝世,逝世后,子女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于是本人8月7日托人向林头镇殡改办提出要求土葬,本人也亲自打电话给林焕进行沟通,但林焕向我们索要人民币6000元,否则就送母亲尸体进行火化。后经双方协商,我向林头镇殡改办交了5700元(收款人是何辉财,交款时无任何收据)后可以土葬。但我母亲在下葬后,于8月28日上午我们兄妹巡视坟墓,发现坟墓旁留下母亲的头发和一节手指皮(有现场相片),坟墓的泥土还是完好无缺。为了证明事实,经我们兄妹商量,那怕是对母亲不孝也要决定开棺验证,开棺后结果我母亲的尸体不翼而飞。于是我们立即向林头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干警也到现场取证。
我和广大人民群众之所怀疑林头镇殡改办索贿后再偷尸,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本人母亲一生勤俭,正直善良,助人为乐,品德高尚,与邻里和睦相处,深受群众信任,曾连任三届林头镇人大代表,并被评为“五好代表”,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从不与别人结怨,应排除报复性行为的可能。在此,一具下葬二十多天的尸体已高度腐臭,常人见而远之,不可能去偷。那么试问各位,尸体对谁最有用途呢?
二、自从国家成立殡葬改革将近十年时间,十年来林头镇殡改办一直都是采取收钱允许土葬做法,全镇群众都知道这一回事。经我本人了解和群众所说的,根本没有谁自愿将自己的父母送去火化(除了在医院逝世,无法取出尸体)。其外都是交钱到殡改办进行土葬。所以,殡改办根本无法完成上级每季度规定的火葬指标任务。因此,一举两得,殡改办就不择手段盗窃尸体送去火化,以完成上级的年度考核任务。
三、次日,殡改办得知出事后我们向派出所报了案,谢如江、林焕等人多次委托当地“黑社会”以坟墓费用为理由,进行恐吓、勒索人民币10000元,限次日交给,否则就打死我们。殡改办还威胁我们兄妹不要报案,要求我们到镇派出所撤消立案口供(有与其2008年8月29日谈话录音为证),他们还埋怨“仵作佬”留下证据(现场留下死者的头发和手指)。
据谢如江、林焕等人所说,在他们任职八九年以来一直都是这样做的(镇绝大部分的死者家属都是向殡改队交钱后土葬)(有与其谈话录音为证)。作为一个有十二万多人口的大镇,按正常的死亡率来计算,全镇每年至少有500人(最保底的数字)死后交钱土葬,如果死者生前有工作单位户口的,索要7000元(一分钱不能少)。死者是农村户口,就索要5700元以上。那么,殡改办及谢如江、林焕等人每年就有高达3000000元以上的非法收入。长达近十年累计他们的非法收入就达三千万之巨,一个小小的镇殡改办成员谢如江、林焕等人就能向群众索贿这个天文数字,其它的贪污、受贿还不列入计算。敢问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在吗?
目前,此事已引起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怒,纷纷要求游行、抗议,清除这些侵犯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害群之马。但本人认为,这些只是殡改办个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应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本人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暂时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继续变大。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谢如江、林焕等林头镇殡改执法队人员,丧尽天良,蔑视法律、法规,索贿再盗尸,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严重威胁当地的社会稳定。在此,死者家属和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从速查处谢如江、林焕等人的不法行为,绳之于法。还我母亲骨灰,为死者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
希望各位网友说出你们公道正义的意见!!!本人感激不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