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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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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贺816憋文.历史的伤口将永远被打上耻辱的烙印!!(一)
掌权者,巧施移花接木好陷阱,妙,妙,妙!
侵权者,稳作《逍遥客》鬼推磨,怪,怪,怪!
维权者,则成《阶下囚》真冤枉,惨,惨,惨!
――
评说中国本世纪罕见的奇案怪事确是今古奇冤
广东省电白县博贺镇,自去年以来,博贺人民揭露了博贺自来水厂,以调快水表流量,巧立名目与各种手段,诈骗了近亿元人民币的诈骗巨案,轰动了全国,各级报社、报刊、电视台都作了详尽而铁证如山的真实报道。
为了维护博贺人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为讨回公道,博贺的各界人士都挺胸而出,与大诈骗犯陈崧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群策群力,无形中形成了一股全民性的、自觉的“维权”热潮。有不少胸怀正义感,不计较个人得失,敢说敢为,大公无私,为民说话的中年人和七、八十岁的老人都纷纷投入到博贺维权斗争的具体、实际的工作中去,得到博贺广大人民的好评和称赞,也使博贺人民反诈骗、反贪腐、反黑恶势力的斗争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大快人心,博贺人民无不举额欢笑。
博贺人民强烈请求市、县、镇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博贺水厂的诈骗案。县委书记潘×、公安局长张×国也曾到博贺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了解案情的方方面面。也曾刑拘了水厂的七名有关水表作弊案的嫌疑人,在博贺也张贴了逮捕诈骗案主犯陈崧的《通辑令》。县公安局张爱国还在群众面前表态说:“
若不抓到陈崧归案,我敢以人头
担保
。”同时,县委县府又派出了“
处理博贺自来水问题工作组
”进驻自来水厂。如此诸多举措,博贺群众无不欢天喜地。坚信:维护博贺人民合法权益的斗争必定会胜利。
但时过日移,月复月,仍未见市、县两级政府出任何具体实际的处理措施,博贺自来水厂不但不退还诈骗的水款,而且还以欺诈的水表流量和不合理的水价强迫收费。于是,博贺人民采取了拒交水费的行动,以示抗议。而工作组与水厂又以“停水”和“间歇性供水”的手段要挟博贺人民。害得博贺人民无水食用,叫苦连天,受害非浅。广东的各电视台对此实况也曾作了事实的报道。
群众强烈的上诉、请求,媒体频频的暴光,犹如熊熊的烈火烧得某些贪官污吏心急如焚。怎么办?如何才能保得住陈崧呢?须速谋良策才行。
于是,于七月二日电白县公安局抛出一份:由公安局和质检局单方重新拆验水表,不准群众代表参与监督的《通知》,否认广东华南质检中心所检验的证书。这不难看出,这是电白县公安局抛出的“以桃代李,金蝉脱壳”之计。水表由公安局单方检验,届时检验的结果如何?由它公安局自家说了算。多的可以说成少的,坏的可以说成好的,也可以说全镇的作弊水表只有181只。没有群众代表的监督,能合理吗?能有透明度吗?如果公安局故意操作暗箱时,即使不能全部毁灭陈崧的罪证,起码也能大大地减轻陈崧的罪证。这样的检验方式,博贺人民能放心、同意吗?绝对不会同意的,事实也是如此。
电白县公安局眼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明的不行,则用暗的。于是运用暗渡陈仓之计。因此,博贺镇从八月十日至八月十六日这几天内。各街道用水户,不断地出现水表被偷而失踪的事件。博贺人民极为愤怒,纷纷指责盗水表者的不法行为,也曾报案于博贺派出所,要求协助辑盗。
所以,刚好在八月十六日这天,就发现茂名市质检局的邱×奇及县公安局的几位干警,在(一)不经用水户的同意;(二)不带备有关执行公务的证件和证明的情况下,而偷偷摸摸地盗拆综合商店商住楼的住户水表,被群众发现后,因而发生了双方论理争辩的情况。
原本,博贺的群众拦住盗拆水表的车辆,只是想让镇和县的领导能到争辩的现场,向群众说明一下情况,分清一下谁是谁非,就此罢了。
但是,在镇和县的领导眼中看来,此事件是一次难得的施计机会。他们经密谋决定采取:“趁机混水摸鱼,用猪八戒倒打一耙,贼喊捉贼之计。”和先激化矛盾,后转移矛盾的移花接木的良策。于是,领导不出面,只派出大批的防暴警,挑起警民互斗,再反咬一口。让博贺人民毫无知觉地走入他们设置的陷阱。届时,你博贺人民就是用尽黄河的水,也洗不清县公安局给你们的所谓的“抗法”和“袭警”的罪名,此计何其毒也!
这样一来,博贺人民非但告不倒陈崧,还反招其祸。公安局及镇、县的某些领导则成为座观鹬蚌双争,稳得渔人之利的金椅上哈哈大笑。博贺人民反腐维权的烈火,就会未烧自灭。贪官们,再也不会担心反腐维权的烈火会烧到他们的身上来。陈崧诈骗款通到贪官们家的钱路,从此也会不查自灭了。贪官们,可以高枕无忧啦。妙,妙,妙,此计真正是妙不可言呀。
但是,
博贺人民坚信:中国××党还是英明、伟大的党,她不会冤枉好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差来早或来迟。
博贺8・16事件警民互斗的流血事件,就是在以上的背景下产生的,完全是电白县公安局一手蓄意策划制造出来的。凡是当天有幸在现场目击的人,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的事实,就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一)八月十六日九时许,当博贺的群众抓获了:一没经用水户同意,二没带公务证件的盗拆水表者时,除跟盗拆水表者论理外,还不停打电话给镇和县的领导到现场处置,但是,不管在县里的领导或是镇内的领导,都不肯出面协商处置。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七个小时内,正是他们密谋布置陷阱的时间。直拖到下午四时左右,才由镇委书记罗金玉、镇长陆青、县公安局吴乃忠,带领大队全副武装的暴警,二话不说,就无理殴打围观的群众,以致激起民愤,造成不该发生的警民互斗场面。
原本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镇委县委的领导为什么不坐下来协商,却要动武呢?这不是明摆着的蓄意行为吗?所以应该说,罗×玉、陆×才是8・16事件的真正煽动者、挑衅者和参与者,是博贺人民的罪人。
(二)为了有博贺人民抗法、袭警的证据,暴警队伍里预先带着二、三位带摄像机的人。围观的群众都清楚地看见,从博贺派出所的门口开始就进行拍摄,一直拍到扣车论理的现场,当警民发生互斗时,他们则不拍暴警殴打群众的镜头,却专拍群众自卫扔砖头掷石块的场面。
但博贺人民方面却没有人去拍摄暴警殴打群众的场面。因为暴警施暴的行动,出乎于博贺人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根本想不到会有警民互斗的情况发生,博贺群众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慌乱间那能及时找到摄像机呢?而电白县公安局的暴警则是有备而来的。所以说公安局拍的场面镜头作为博贺人民袭警的证据,是不符合当时现场事实的,应属不全面真实的证据,但反而证明了电白县公安局既是8・16事件中的演员,又是导演的两重身份。
掌权者,巧施移花接木好陷阱,妙,妙,妙!
侵权者,稳作《逍遥客》鬼推磨,怪,怪,怪!
维权者,则成《阶下囚》真冤枉,惨,惨,惨!
――
评说中国本世纪罕见的奇案怪事确是今古奇冤
广东省电白县博贺镇,自去年以来,博贺人民揭露了博贺自来水厂,以调快水表流量,巧立名目与各种手段,诈骗了近亿元人民币的诈骗巨案,轰动了全国,各级报社、报刊、电视台都作了详尽而铁证如山的真实报道。
为了维护博贺人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为讨回公道,博贺的各界人士都挺胸而出,与大诈骗犯陈崧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群策群力,无形中形成了一股全民性的、自觉的“维权”热潮。有不少胸怀正义感,不计较个人得失,敢说敢为,大公无私,为民说话的中年人和七、八十岁的老人都纷纷投入到博贺维权斗争的具体、实际的工作中去,得到博贺广大人民的好评和称赞,也使博贺人民反诈骗、反贪腐、反黑恶势力的斗争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大快人心,博贺人民无不举额欢笑。
博贺人民强烈请求市、县、镇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博贺水厂的诈骗案。县委书记潘×、公安局长张×国也曾到博贺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了解案情的方方面面。也曾刑拘了水厂的七名有关水表作弊案的嫌疑人,在博贺也张贴了逮捕诈骗案主犯陈崧的《通辑令》。县公安局张爱国还在群众面前表态说:“
若不抓到陈崧归案,我敢以人头
担保
。”同时,县委县府又派出了“
处理博贺自来水问题工作组
”进驻自来水厂。如此诸多举措,博贺群众无不欢天喜地。坚信:维护博贺人民合法权益的斗争必定会胜利。
但时过日移,月复月,仍未见市、县两级政府出任何具体实际的处理措施,博贺自来水厂不但不退还诈骗的水款,而且还以欺诈的水表流量和不合理的水价强迫收费。于是,博贺人民采取了拒交水费的行动,以示抗议。而工作组与水厂又以“停水”和“间歇性供水”的手段要挟博贺人民。害得博贺人民无水食用,叫苦连天,受害非浅。广东的各电视台对此实况也曾作了事实的报道。
群众强烈的上诉、请求,媒体频频的暴光,犹如熊熊的烈火烧得某些贪官污吏心急如焚。怎么办?如何才能保得住陈崧呢?须速谋良策才行。
于是,于七月二日电白县公安局抛出一份:由公安局和质检局单方重新拆验水表,不准群众代表参与监督的《通知》,否认广东华南质检中心所检验的证书。这不难看出,这是电白县公安局抛出的“以桃代李,金蝉脱壳”之计。水表由公安局单方检验,届时检验的结果如何?由它公安局自家说了算。多的可以说成少的,坏的可以说成好的,也可以说全镇的作弊水表只有181只。没有群众代表的监督,能合理吗?能有透明度吗?如果公安局故意操作暗箱时,即使不能全部毁灭陈崧的罪证,起码也能大大地减轻陈崧的罪证。这样的检验方式,博贺人民能放心、同意吗?绝对不会同意的,事实也是如此。
电白县公安局眼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明的不行,则用暗的。于是运用暗渡陈仓之计。因此,博贺镇从八月十日至八月十六日这几天内。各街道用水户,不断地出现水表被偷而失踪的事件。博贺人民极为愤怒,纷纷指责盗水表者的不法行为,也曾报案于博贺派出所,要求协助辑盗。
所以,刚好在八月十六日这天,就发现茂名市质检局的邱×奇及县公安局的几位干警,在(一)不经用水户的同意;(二)不带备有关执行公务的证件和证明的情况下,而偷偷摸摸地盗拆综合商店商住楼的住户水表,被群众发现后,因而发生了双方论理争辩的情况。
原本,博贺的群众拦住盗拆水表的车辆,只是想让镇和县的领导能到争辩的现场,向群众说明一下情况,分清一下谁是谁非,就此罢了。
但是,在镇和县的领导眼中看来,此事件是一次难得的施计机会。他们经密谋决定采取:“趁机混水摸鱼,用猪八戒倒打一耙,贼喊捉贼之计。”和先激化矛盾,后转移矛盾的移花接木的良策。于是,领导不出面,只派出大批的防暴警,挑起警民互斗,再反咬一口。让博贺人民毫无知觉地走入他们设置的陷阱。届时,你博贺人民就是用尽黄河的水,也洗不清县公安局给你们的所谓的“抗法”和“袭警”的罪名,此计何其毒也!
这样一来,博贺人民非但告不倒陈崧,还反招其祸。公安局及镇、县的某些领导则成为座观鹬蚌双争,稳得渔人之利的金椅上哈哈大笑。博贺人民反腐维权的烈火,就会未烧自灭。贪官们,再也不会担心反腐维权的烈火会烧到他们的身上来。陈崧诈骗款通到贪官们家的钱路,从此也会不查自灭了。贪官们,可以高枕无忧啦。妙,妙,妙,此计真正是妙不可言呀。
但是,
博贺人民坚信:中国××党还是英明、伟大的党,她不会冤枉好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差来早或来迟。
博贺8・16事件警民互斗的流血事件,就是在以上的背景下产生的,完全是电白县公安局一手蓄意策划制造出来的。凡是当天有幸在现场目击的人,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的事实,就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一)八月十六日九时许,当博贺的群众抓获了:一没经用水户同意,二没带公务证件的盗拆水表者时,除跟盗拆水表者论理外,还不停打电话给镇和县的领导到现场处置,但是,不管在县里的领导或是镇内的领导,都不肯出面协商处置。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七个小时内,正是他们密谋布置陷阱的时间。直拖到下午四时左右,才由镇委书记罗金玉、镇长陆青、县公安局吴乃忠,带领大队全副武装的暴警,二话不说,就无理殴打围观的群众,以致激起民愤,造成不该发生的警民互斗场面。
原本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镇委县委的领导为什么不坐下来协商,却要动武呢?这不是明摆着的蓄意行为吗?所以应该说,罗×玉、陆×才是8・16事件的真正煽动者、挑衅者和参与者,是博贺人民的罪人。
(二)为了有博贺人民抗法、袭警的证据,暴警队伍里预先带着二、三位带摄像机的人。围观的群众都清楚地看见,从博贺派出所的门口开始就进行拍摄,一直拍到扣车论理的现场,当警民发生互斗时,他们则不拍暴警殴打群众的镜头,却专拍群众自卫扔砖头掷石块的场面。
但博贺人民方面却没有人去拍摄暴警殴打群众的场面。因为暴警施暴的行动,出乎于博贺人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根本想不到会有警民互斗的情况发生,博贺群众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慌乱间那能及时找到摄像机呢?而电白县公安局的暴警则是有备而来的。所以说公安局拍的场面镜头作为博贺人民袭警的证据,是不符合当时现场事实的,应属不全面真实的证据,但反而证明了电白县公安局既是8・16事件中的演员,又是导演的两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