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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加强农资专营助长垄断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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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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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加强农资专营助长垄断
来源: 南方农村报(www.nfncb.cn) 作者:□本报记者 阮定国
本文连接:http://www.nfncb.cn/newsdetail.aspx?newsId=3665
该市限定供销社农资店进货渠道,市府办称正重新会审有关文件
廉江的农资经销商感觉危机正在逼近。
往年4月就办完的营业执照年审,进入5月下旬还迟迟没有下文;廉江市供销社下属的廉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简称市农资公司)大张旗鼓新建仓库;市府办4月23日发文(如图)要求市农资公司与供销社系统的农资店实行连锁配送……这些,都被敏感的农资经销商看在眼里,当作该市走农资垄断经营回头路的迹象。
据了解,廉江的农资市场从1999年逐步开放,现在全市约有400个农资经营网点,其中九成挂靠市供销社,其余挂靠农业“三站”,进货渠道由各网点自定。全市农资年销售总量达几十万吨,销售额估计有上亿元。

农资连锁配送“拉郎配”

5月8日,挂靠市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阿蓬手拿一份《关于清理整顿我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通知》(廉府办[2008]25号),指着第二条“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要与农资零售店和代销店实行连锁配送”的字样说,这是搞“拉郎配”,“市政府和市农资公司借整顿为名走垄断的回头路”。
阿蓬质疑道:这种“拉郎配”一旦成为事实,全市的农资货源几乎都会被垄断,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农民能买到价格实惠的农资,廉江市政府“维护农民利益”的目标又怎样实现?
记者注意到,25号文还规定,凡供销社系统的农资店,必须经过市供销社的“诚信承诺”审核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年审。
“这无异于卡住我们的脖子。”另一挂靠市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阿志说,“可以想象,如果不从市农资公司进货的话,我们的‘诚信承诺’是很难通过审核的。”
从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从上到下要求开放农资市场的呼声一浪接一浪,如今廉江市还公然设置这些门槛,这不是与开放农资市场的大趋势背道而驰吗?阿志对此大惑不解。
5月8-9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廉江市大桥头(地名)和环市东路走访了多位农资经销商,发现阿蓬和阿志的说法具有代表性。

农业“三站”只设一个经营点

“我对第三条好火滚!”挂靠农业“三站”的农资经销商阿凤大声指责“农技推广站、土肥站、植保站每站设一个点经营”的规定。农资经营形成竞争局面,有利于廉江广大农民买到质优价平的肥料。如今市里要求每站只设一个点经营,肯定会影响农民买肥的选择;而且,这摆明了就是要大家去争一个位置,但怎么竞争又没明讲。
25号文并未规定各镇供销社要像农业“三站”一样只设一个经营点。对此,有挂靠农业“三站”的经销商直呼不公平:难道供销社就是亲娘生的,而我们要低人一等?
南方农村报记者联系了几个农业“三站”的农资经销商,他们一致表示:“不相信市政府真的会做这样逆潮流的事情。”

廉江文件与省政策冲突

5月9日,廉江市供销社谢副主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市里清理整顿农资市场是为了“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和“规范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并否认“市农资公司借整顿为名搞垄断”的说法。
“(廉江)市里本想从源头上把关农资质量,但如果真按25号文去做,很可能好心办坏事。”5月10日,一位既熟悉农资行业又熟悉政府内幕的人士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25号文出台有其现实背景,但有些矫枉过正,“因为由市农资公司与各网点连锁配送未必就能确保农资质量”,而且25号文还列明农业“三站”、各农林场农资网点和市外农资专营企业可与市农资公司连锁经营,“这有扶持市农资公司,打击其他农资经营企业之嫌”。对于第三条规定,他尤其担心,因为一旦把握不好,很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该人士还指出,廉江逐步开放农资市场以来,尽管出现了极少数坑农害农事件,但总体情况还不错,价格降下来了,农民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廉江有160万人口,当地的桉树、荔枝、龙眼和甘蔗等种植业非常发达,农资需求量很大。因此,该市经营农资的商家也很多,光市区就有近40家,竞争异常激烈。5月8日,记者遇到一位开卡车来廉江买肥的化州果农,他舍近求远,就是因为“这里的磷肥比其他地方要便宜10-20元/吨”。
关于25号文“化肥、农药、农膜是一种特殊商品,国家实行专营”的说法,我省近日出台了有关政策“放开对农资(化肥)经营单位的登记”:广东省将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这意味着阿蓬、阿志们可以不必挂靠供销社,25号文也将无法强制他们从市农资公司进货。
昨日,廉江市府办林主任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市里正重新会审25号文,对供销社农资店“诚信承诺”的规定已经取消,但在省里放开农资经营主体的正式文件下发之前,不会撤消25号文。(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的农资经销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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