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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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能否刺痛制度神经2008年05月03日 08:07新京报【大 中 小】 【打印】针对媒体质疑本溪市“双推双考”选拔4名团干部的结果,本溪有关方面迅速作出反应。5月2日,本溪市委组织部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前不久本溪市通过“双推双考”选拔的4名团干部,由于个别人不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讨论决定环节也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的问题,经本溪市委研究决定,此次选拔结果无效。
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网络民意和媒体报道结成合力,迫使本溪市有关方面打破沉默,向公众低头认错,堪称舆论监督又一次胜利。不过遗憾的是,本溪市有关方面这次的“认错”并不诚恳,似乎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它没有向公众表达出任何的歉意和自责,对于事件具体情况也缺乏详细的说明:“不具备资格的个别人”究竟是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到底又是谁?更关键的是,既然本溪这次干部选拔出现重大的失误,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是不是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此,本溪方面竟无一字表态。
显然,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绝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本溪组织部门也不应企望于快速“止血消毒”,抚平舆论就可轻易过关。干部选拔任用动见观瞻,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工作,攸关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于其中的任何的腐败或渎职,有关方面应拿出“零容忍”姿态,严查不怠。
而且,联系到一直以来干部选拔中出现的种种争议,如前段时间被舆论热议的“80后”公务员官拜副厅等等,我们对于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不能只就个案论个案,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反思。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要求和审查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等,可在“本溪干部选拔风波”中,人们看到的却是,这些制度形同一纸空文。事实上,干部选拔中任人唯亲、论资排辈、跑官要官等不法现象之所以长期难杜绝,这些都暴露出制度的约束力薄弱,权力有效制衡的缺乏,使得类似本溪的“双推双选”异化成为“官推官选”,充斥着暗箱操作。
通过网络和媒体的渠道给本溪干部选拔“纠错”也令人一喜一忧,因此,这一现象反过来证明,体制内对于官员选拔的“纠错”机制失灵,对于下级部门干部选拔中发生的严重违规,上级部门或监督机构似乎毫无察觉、遑论主动干预,而公民对干部选拔的质疑,不能通过体制内的渠道反馈解决,只能求助网络和媒体。
因此,对于干部选拔中的不法现象,事后追查固然是必须,但总非根治之策,只有制度的变革方为根本,“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说明,当下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安排,对于打破个人专断,保障决策民主、公正,尚有距离。此外,选人用人权责不对称,选人用人的监督机制也亟须弥补。
当然,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内监督”再完善,也无法取代公众和媒体“体制外监督”,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再次证明了网络和媒体在监督干部选拔上的积极作用,因此,当以此为鉴,推动干部选拔的信息公开,将公众和媒体监督正式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框架,为“体制外监督”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如此才能真正打破“暗箱操作”,使干部选拔最大程度体现公意。
由上观之,“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能否刺痛制度的神经,成为加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一道“催化剂”,这比风波本身其实更值得关注。
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网络民意和媒体报道结成合力,迫使本溪市有关方面打破沉默,向公众低头认错,堪称舆论监督又一次胜利。不过遗憾的是,本溪市有关方面这次的“认错”并不诚恳,似乎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它没有向公众表达出任何的歉意和自责,对于事件具体情况也缺乏详细的说明:“不具备资格的个别人”究竟是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到底又是谁?更关键的是,既然本溪这次干部选拔出现重大的失误,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是不是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此,本溪方面竟无一字表态。
显然,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绝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本溪组织部门也不应企望于快速“止血消毒”,抚平舆论就可轻易过关。干部选拔任用动见观瞻,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工作,攸关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于其中的任何的腐败或渎职,有关方面应拿出“零容忍”姿态,严查不怠。
而且,联系到一直以来干部选拔中出现的种种争议,如前段时间被舆论热议的“80后”公务员官拜副厅等等,我们对于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不能只就个案论个案,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反思。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要求和审查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等,可在“本溪干部选拔风波”中,人们看到的却是,这些制度形同一纸空文。事实上,干部选拔中任人唯亲、论资排辈、跑官要官等不法现象之所以长期难杜绝,这些都暴露出制度的约束力薄弱,权力有效制衡的缺乏,使得类似本溪的“双推双选”异化成为“官推官选”,充斥着暗箱操作。
通过网络和媒体的渠道给本溪干部选拔“纠错”也令人一喜一忧,因此,这一现象反过来证明,体制内对于官员选拔的“纠错”机制失灵,对于下级部门干部选拔中发生的严重违规,上级部门或监督机构似乎毫无察觉、遑论主动干预,而公民对干部选拔的质疑,不能通过体制内的渠道反馈解决,只能求助网络和媒体。
因此,对于干部选拔中的不法现象,事后追查固然是必须,但总非根治之策,只有制度的变革方为根本,“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说明,当下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安排,对于打破个人专断,保障决策民主、公正,尚有距离。此外,选人用人权责不对称,选人用人的监督机制也亟须弥补。
当然,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内监督”再完善,也无法取代公众和媒体“体制外监督”,此次“本溪干部选拔风波”再次证明了网络和媒体在监督干部选拔上的积极作用,因此,当以此为鉴,推动干部选拔的信息公开,将公众和媒体监督正式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框架,为“体制外监督”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如此才能真正打破“暗箱操作”,使干部选拔最大程度体现公意。
由上观之,“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能否刺痛制度的神经,成为加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一道“催化剂”,这比风波本身其实更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