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的某一个镇的某一个乡政府(村委会),长期以来拖欠干部工资,有的人在里面干了10多年都没有拿过什么工资,才一、二百元,欠了都10多年了,有的欠了差不多20年了,少的就几百几千块钱,多的上万块钱,一直以来都没有钱发工资(有时侯节假日会发一点点,几十块钱或上百块),一直以来家里的开支都是靠家庭的老婆或老公赚钱养家,但是被欠者没有一点怨言的工作,多年来为人民服务,但是人总是要吃饭的,请问相关人员:这些钱应该怎么样才能要回来?有的都干了10多20年了。难道世间真的没有王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