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 两会召开前夕,人大代表开出廉政反腐良方 标签: 王全杰 两会 人大代表 财产公示
关于“官员公示财产”的第三次人大建议的说明
尊敬的读者、网友和编者:
你们好!我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在2005年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2007年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我与数十位人大代表两次提出了“关于建立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议案和建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有关领导的重视。在本届人大的最后一次会议(十届五次会议)我向媒体作出承诺,“我若连任还提领导干部公示财产”,我为下届连任重提这项议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事不遂愿,2007年11月我被告知,不再提名为连任候选人。本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但我的使命和承诺却未兑现,这使我寝食难安,欲罢不忍。于是在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以及大众日报社和烟台日报社等媒体的支持下,利用我离任前的100天内尚存的人大话语权,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将百姓的意见写成议案和建议反映给中央。我的“百日活动”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情支持和响应,共收到了800多封信件,搜狐博客一日访问量达10万多次、评论1500多条。群众的建言来信浸透了忧国忧民忧自己的情怀,其事凿凿、其意切切、其情深深,使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侧面,使我每天处于感动、激愤和焦虑之中。大量人民来信呼吁重提关于官员公布财产的建议和议案,并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来信者既有基层群众、也有党政高级官员和知名学者。在吸收广大读者、网民的意见的基础上,我起草了“关于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并于2月27日即十一届全国人大召开的前7天,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我在本届人大第三次提交关于公示财产的建议和议案。今将建议全文发出,希望更多的读者关心此事,大家共同来促进这一利党、利国、利民的惠及百年的终极反腐的“阳光法案”早日出台。
有关背景情况请登录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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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朋友王全杰2008-2-28
王全杰,男,57岁,中共党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现任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烟台大学教授,山东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
关于“官员公示财产”的第三次人大建议的说明
尊敬的读者、网友和编者:
你们好!我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在2005年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2007年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我与数十位人大代表两次提出了“关于建立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议案和建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有关领导的重视。在本届人大的最后一次会议(十届五次会议)我向媒体作出承诺,“我若连任还提领导干部公示财产”,我为下届连任重提这项议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事不遂愿,2007年11月我被告知,不再提名为连任候选人。本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但我的使命和承诺却未兑现,这使我寝食难安,欲罢不忍。于是在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以及大众日报社和烟台日报社等媒体的支持下,利用我离任前的100天内尚存的人大话语权,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将百姓的意见写成议案和建议反映给中央。我的“百日活动”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情支持和响应,共收到了800多封信件,搜狐博客一日访问量达10万多次、评论1500多条。群众的建言来信浸透了忧国忧民忧自己的情怀,其事凿凿、其意切切、其情深深,使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侧面,使我每天处于感动、激愤和焦虑之中。大量人民来信呼吁重提关于官员公布财产的建议和议案,并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来信者既有基层群众、也有党政高级官员和知名学者。在吸收广大读者、网民的意见的基础上,我起草了“关于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并于2月27日即十一届全国人大召开的前7天,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我在本届人大第三次提交关于公示财产的建议和议案。今将建议全文发出,希望更多的读者关心此事,大家共同来促进这一利党、利国、利民的惠及百年的终极反腐的“阳光法案”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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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朋友王全杰2008-2-28
王全杰,男,57岁,中共党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现任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烟台大学教授,山东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