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猪猪 @ 2007年12月21日 Friday, 06:04 PM)
现在的人造话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啊!
今天一上电白论坛看了很多关于林头中学杨先生的那件事情,其实他并没对该女生强奸,他只是摸了她的上身,该女生已送到医院查实,还是处子之身,所以大家不要再说得那么难听了,什么强奸什么的,按事实说话不好吗?但通常这些事都是一传十,十传百,传一下就全都变了样了,虽说杨先生是没有强奸女生,可是他所做的事还是错误的~大家不要学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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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蛙子 @ 2007年12月21日 Friday, 06:56 PM)
这是一林头网友给我的论坛短信,原话如下,个人感觉可信度很高
派出所的口供都已录,当事人认了。亲了脸,伸手解衣摸,被拒绝。
初时,家人带了几十人去学校,说私了,赔三万。但杨过串,以为几百块能了事。家人报警,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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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还看不出“强”字,如果没有别的什么情节,这就不算什么大事,
虽然,这样对于一样教师来说,起码是违法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好在女子还是处子之身。如果这个女子又和别人早恋,那这次当事人杨某就倒霉了。
既然法律上已经接受一个很轻的情节,请网友们自重自己的嘴巴。
有些人在我看起来,好象是自己的情欲没有发泄够一样,离开事实,胡说八道。
我怀疑,有些人在生活中有很大的压抑,借这个机会发泄下。
在自己不清楚事实的情况,说话应该留些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