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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坑大事 (1人在浏览)

阿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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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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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阿汪哥 @ 2007年11月22日 Thursday, 03: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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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皇帝一手遮天 狂吞巨款不眨眼
本文来源于香港商法报2004年9月号
文:成志

广东省电某县罗某镇,全镇面积168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多人,耕地面积只有9000亩,是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山区特困难的大镇,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当地人民勤劳致富,多年来党委政府不辞万苦,带领乡亲兴修水利,兴办企业(电厂),使得某镇逐渐脱困,渐入富裕,但是,正当人们满怀期望地走向小康时,某镇新换了一个党委书记邓某.新上任的党委书记燃起了三把火,却不是认真按照“三个代表”及十六大的重要精神去做,邓某燃起的是“三个地雷”、“三个炸弹”,他全盘否认往届党委政府的致富目标,一意孤行,横行霸道,假公济私,把集体财富占为已有,省公肥私,几年下来,使干部群众遭受重大打击,敢怒不敢言,放纵邓某为所欲为,让老百姓和干部群众损失上千万,干部群众和当地百姓投诉无门,只有借助媒体温暖的家园,血泪倾诉,他们多年来压抑在心中的痛苦和悲惨……。

“土皇帝”所指山高皇帝远,自以为是,不忠实实践“三个代表”,不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依靠边远山区称王称霸,猖狂无度的人。

罗某镇虽然贫穷偏僻但水利资源很好,多年来通过当地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因地制宜,多方筹措,一举之下镇政府投资兴建了水电站两座,装机容量2. 32kw,其中;A电站装机容量1. 2kw,镇政府占75%的股份,镇干部占25%的股份;B电站装机容量1. 2kw,镇政府占6.0%的股份,某村委会占40%的股份。这些电站建成投产后,已取得了很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正常年份,A电站的年发电量为400万度,总收入150万元。B电站的发电量为250万度,总收入100多万元。两发电站的年收入合计为250万元。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镇政府又投资了70多万元架设专线将两电站的电输送到某周边的企业使用,每年以输用电量在300万度以上,按目前给企业的电价每度0. 57元,减去上网电价每度0. 386元及线损外,每度的差价盈利约为0. 17元,每年的纯收入可达30万元。按照新建电站的初期方案,电站的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一的收益按投资股份进行分红。但自1999年邓某任某镇党委书记后,全盘否定电站的原有经营管理方案,而将电站的全部收入并入镇政府的帐逐渐占为己有,任由他个人使用挥霍,不顾电站的死活。

他上任五年来,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电站设备损坏也不拨款修理,股东(村委会和镇政府干部)的分红任由他个人施舍,从未进行年终结算,实行他独断专横的家庭式经济管理方式,严重侵犯了职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企业的收入全部统入镇政府以后,减去电站的当年工资和各项费用支出约100万元,而镇政府在企业每年获得的纯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加上镇政府正常的计划外费收入60万几和其他收入40万元,某镇政府的财政预算外收入可达300万元。按日常镇政府每年的各项预算外支出约100万元(实际上镇应给干部工资长期拖欠。今年才只发一个月工资),以此推算,某政府每年还有2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邓某任罗某镇书记五年来,计有100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某镇的干部群众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明察秋毫,挽回广大人民群众的巨大损失及合法权益。

全镇七十多位干部欲哭无泪,血泪控诉

广东省电某县罗某镇政府70多位干部是领县财政工资。这部份干部的养老保险金是每月从工资由按6%至7%扣除上交县社保局。但是,自从1994年到2002年的8年内干部养老保险一直不交给县社保局。保险金不知去向。

70位干部的养老保险怎么办?锥政府财会换届从不经有关部门审查和交接手续,自从邓某到某任职几年来换了两人出纳员。而每换1个出纳员镇政府的帐目又从头开始。新旧出纳不办理账目转交手续,帐目也不交会计入帐管理。镇干部的工资邓某也不知拿到那里去了,镇政府领县财政工资的干部,2000年度县财政拨给的工资每个人200元,到了镇政府后也不发给于部。不知用来做什么了?工资是干部养家糊口的唯一生活保障。生活都无保障,那能维持正常工作,同时严重地影响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

1999年2000年省拨下农田基拙建设资金130万建设某村委的某工程,只用30万元.其余部分不知去向?当时主管工程蒙某是城建办主任,2000年3月人大选举中,作为非正式候选人蒙某当选副镇长,不久邓某不知何故也没人知晓就将镇政府约2000平方米的渔塘给蒙某用砖围墙圈起来占为已有。

2001年镇统收附加费约有13万多元,已用白头单作为开支了。2002年将上级拨下20万元维修某大桥至今没有动工。钱已全部花光了。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城建办每年收20多万,政府都无建账,不知花到何处了?

邓某任职这几年间,每年经出纳手在本镇杨某处都有20多万元买龟、蛇的白头支出单;某中心小学对面镇政府还有几块宅基,2003年经罗某手卖出得款五万多。镇政府内很少人知,也无入账。2003年修建某大道计划修20公里硬底化道路,现只修600米,单是修这600米路基只不过花8万多元,报账时却报100多万元修硬底路,叫罗某、朱某等人签名作为镇内报销。

镇政府自2001年、2002年、2003年会计都无法也不敢过问入账的事,其小有很多很大数目的开支,都无人敢签字包括当时陈某在某任镇长时都有很大数目单据无人敢签字,现时出纳已升为副镇长,但他手中的单据账目没法交接,现任的出纳只是从零开始。所以当时出纳张某手中还有几百万的单据无法说清楚。“土皇帝”邓某利用手中职权,狂贪暴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坏了党的光辉形象,严重损坏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链接

中共中央近日颁布《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共178条。《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顶,此人该处理
 
楼主放屁.邓某是我哥的同学,一个有能力有魄力之人.
看来你是一个反党反政府人士.在些妖言惑众.该当何罪.
 
小样,你也来虾搞了,我也恨当官很假的
 
当官的跟我们一起混的很多啊,能力个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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