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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博贺一伙人正在树仔粮站,打砸树仔村民办公室 (2人在浏览)

陈**,要多少才够花?

和你兄弟一场,尽管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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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赐武出来单挑,让你两个手!
 
QUOTE(娓娓而谈 @ 2007年10月14日 Sunday, 01:49 AM)
提前烧点纸宝钱给博贺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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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条毛给依!
 
最号个就是山美哈帮刷天河,福建园阿败类。
 
奥运会前解决他们!
 
QUOTE(土公捞代表队 @ 2007年10月16日 Tuesday, 03:06 PM)
说法,等你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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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放心好戏在后面
 
跟人民群众作对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有关领导已表态,打烂狮子鼓,照价赔偿.打伤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UOTE(二同 @ 2007年10月19日 Friday, 09:09 PM)
有关领导已表态,打烂狮子鼓,照价赔偿.打伤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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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个鼓值不了多少钱,一样要追究责任人及凶手.俗话点:打他两拳,再赔两百块给他愿意

吗?树仔人民不是没有买个鼓的钱.



请有关领导公示处理办法;请有关部门公示粮站买卖如何合法;请有关领导严惩10月6日到树

仔粮所闹事的黑社会分子及博贺的幕后黑手,以慰树仔广大人民群众


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http://sz0668.com/viewthread.php?tid=134&extra=page%3D1
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http://sz0668.com/viewthread.php?tid=130&extra=page%3D1

广东省征处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的规定
http://sz0668.com/viewthread.php?tid=128&extra=page%3D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sz0668.com/viewthread.php?tid=89&extra=page%3D3



按《刑法》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行为如何处理
2006-7-11 10:45:29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树仔的尊严不可侵犯!
陈赐武,你就认输吧,不要再装了!你是什么料,全县人民都清楚.你做了什么"音节"事,天知土知!
好好想一想,树仔粮站131.8万元就买走,对得起这块土地吗?树仔人最狠的就是这种事,偷偷摸摸的想买就买,不顾一切后果,以为在电白官场神通广大,你错了!
树仔人民明确的告诉你陈赐武,唯一的出路就要好好的跟树仔代表坐下来谈一谈,拿回你该拿的本钱,树仔人是开明的,不会让你亏本,别在受那帮牛鬼左右!
 
QUOTE(天然椰子汁 @ 2007年10月19日 Friday, 09:51 PM)
等着看戏!看博贺岸城先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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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仔人民群众时时刻刻都有准备对付博贺岸城,
 
不要给博贺城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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