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曾经看过一篇报道,有一男,其孩被拐几年,遍寻不获.家人皆死心矣.
有一天,此男出差到某城市,在某路边,忽被一断手断脚之十岁左右乞儿抱住其脚痛哭不放,男人大诧,暗道现在乞儿讨食也太赖皮矣,细观之,越看这乞儿越象自己走失之孩,男人于是轻呼其乳名,"明明"是你吗?乞儿点头,于是父子抱头嚎啕,引得路人侧目无数,洒下N点同情泪.子寻获矣,但其原健全之手脚从何寻获,心里的痛苦又如何还能痊愈.
自观此报道后,对于四肢不全之小孩及青壮年乞讨者,嗤鼻以过.老的弱病残者或掉两三钱.
没别意思,只是希望我们不要助长某些不正当的乞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