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老人 学前班 注册 2006-01-23 消息 71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05-29 #1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老 老刀把子 学前班 注册 2006-05-11 消息 87 反馈评分 1 点数 0 2007-05-29 #4 强烈反对这样的刑罚,那将国之无官。 大海航行靠舵手, 火车前进靠车斗, 人民公仆人民爱 !!
东澳夕照 论坛荣誉坛主 荣誉会员 注册 2005-04-02 消息 11,507 反馈评分 87 点数 71 所在地 广东电白 性别 男 2007-05-29 #8 QUOTE(老人 @ 2007年05月29日 Tuesday, 11:07 PM)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snapback]1768400[/snapback] 楼主写错了,我来更正: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QUOTE(老人 @ 2007年05月29日 Tuesday, 11:07 PM)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snapback]1768400[/snapback] 楼主写错了,我来更正: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暗 暗嫁 学前班 注册 2006-12-23 消息 4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05-30 #9 你也太夸了,也没有这样严重吧!!你是不是和各位同样对那些腐败无能的"官"有些意见我也有同感!!最好的做法是大家同心合不畏强权举报贪官!!
沧 沧海一声啸 教授 注册 2006-11-26 消息 2,431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05-30 #12 QUOTE(老人 @ 2007年05月29日 Tuesday, 11:07 PM)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snapback]1768400[/snapback] 鉴定:没读过刑法。
QUOTE(老人 @ 2007年05月29日 Tuesday, 11:07 PM) 中人民共和国刑罚第177条规定,凡累计贪污或受贿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级大大小小领导(只要管理2人以上的就是领导),特别是带"长"或带"书记"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非法所得财产或钱物一律没收充公,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低保问题. [snapback]1768400[/snapback] 鉴定:没读过刑法。
侧 侧忍 小学三年级 注册 2007-05-29 消息 205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7-05-30 #14 QUOTE(猪猪猪 @ 2007年05月30日 Wednesday, 01:27 AM) 水东没有那个官不贪的```就连一个体育股股长身家也有几百万... 甚 [snapback]1768584[/snapback]
QUOTE(猪猪猪 @ 2007年05月30日 Wednesday, 01:27 AM) 水东没有那个官不贪的```就连一个体育股股长身家也有几百万... 甚 [snapback]1768584[/snap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