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wxzhan @ 2006年11月24日 Friday, 08:35 PM)
看到这贴,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对处于这一事件的理解,已沦为一个问题的正反方,其实很简单,如果双方能从中立的立场去看待这样的事情,或者回复的答案不会是这样的?不是吗??
群众一方:计生干部都是土匪;一:非法禁固。二:上路执法.三:侵犯别人财产。基本上每个镇政府都有“牢房”,用来禁锢那些无辜群众。 等等.....
政府代言人一方: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中立一方:在中国土地里,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不管出生在任何地方,首先,我们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有法律才会有和平.这不得不承认,不单中国,乃至全世界也如此,不是吗?美国的枪支管理制度不好,导致多少无辜人丧命,现在美国政府不是正全力回收枪支了吗?这也是由于美国当时政府执政者的理解能力不同所引起的,如果人民群众有了枪,他可以简单的用于防身防贼,不让坏人的阴谋得逞.可他忘了枪有它的二面性,枪既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在好人手里是救人,在坏人手里是害人....在你认为,你是如何理解呢?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道理好像应该是一样的.做为行政执法人员,不文明的执法行为,让群众看到的是这社会政府黑暗的一面,只会让更多群众对政府动摇了多年积累起来的信心...可这社会既然有了这一面,必然也会有另一面,上面有台兄说过.外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如何如何.我们省的又如何如何呢?相信多数人有了解过.外省生育超过2胎外的是少之又少.我们省呢?不单说我们茂名,广东省其他地方呢?.......
我是一名孩子的父亲,我母亲曾和我说过,叫我再生一个,不管是男或女,我的回答是,不生了,不想生了,不是不想生了,是我真的没能力支持起二个孩子的生活..呵 .我曾打个数盘.一个孩子在小学到大学毕业,,认真的以我个人来说,最低没有15万元左右是不行,可能很多人笑我了,才15万,少了吧,可是你去哪里拿15万元???15万一个孩子,二个呢?三个呢?或者四个呢?如果有钱了,我也想生,我主要是没钱,呵呵.现今社会这样的就业率,让我怕之又怕,现今社会青少年犯罪率,让我心痛后再心痛..为了让现存的这一个孩子生活得好些,我宁愿不生,我必须得努力工作,努力的赚钱,还是为了给孩子一个相对比较美好的明天..我相信和我一样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计划生育有个叫什么"社会抚养费"的吧.算了,,这样说吧,免得引起众人来骂人了,,呵,在中国,特别是这一二年来,国家为了群众,也确实做了好多我们不得不承认的好事.例如:免收农业税,免收农业户口子女入学九年义务教育读书的学费,等等,这都是大快人心之事,并且在很多地方有农田的还给予一定的什么补助了.这是好事啊..如果改回来还得收这些费用,我们还会说它好吗?不会,绝不会...我相信我也不会的.,如果叫我骑着摩托车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被交警借去用了,我也会骂他娘的,我也绝不会去交什么无证驾驶的罚款的,可是被他借去了不要回来哪还会有车去泡靓女,早知道如此,我当初应该先去考好驾驶证再去开车不是更好吗?如果我没钱生活了,我也会拿着来福枪去街上抢点东西来填饱肚子的,一个人,如果肚子都不饱, 难以保证不会做出些什么事来..我也是人,我也一样,不是吗?哪我去抢别人的东西了,我不成了坏人了????
难道这世界就不能有坏人了吗?????????
个人乱言,不同意者请别骂人,别忘了大家都有娘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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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乱语,如不是傻B就是狗娘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