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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计生办是这样执法的. (2人在浏览)

w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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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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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实施乃至执法都没有媒体愿意去关注,不知是否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也是个敏感的话题呢?
在粤西的某些基层镇政府的计生办的执法简直是目无王法,肮脏龌龊。我可以数出几个罪行。
一:非法禁固。某些基层的计生办都会针对那些没钱交纳计划外生育费的对象实施非法禁固。少则几小时多则几个星期都有。
二:上路执法。计生办只是个事业单位并非行政部门。并没有上路执法的权力,但是某些基层计生班居然可以上路执法。见到些肚子稍微膨胀的,不管你的孕妇还是肥胖都要问你的生育情况,见有妇女抱着个小孩子也要别人出示计生证。以上那些没有或者没戴证件的就意味着被他们非法禁固。
三:侵犯别人财产。基层计生办经常都会下到各个村收缴计生费用,如果对象不在家或者没能及时酬到钱,都会将该对象的财产没收,直到该对象缴纳当年的计生费。有些对象没缴纳计生费这些财产就被他们占为己有了。
当然还有很多的违纪行为,但以上说的三点属于国法国纪都不容的。我本人也在计生办干过,后来离开了。基层计生办所谓的计生专业对素质良莠不齐。所以真的希望媒体和上级政府能多关注底层农民的声音对那些违纪违法的计生工作人员予以严厉的处罚。以保护基层人民的人权.
 
事实!
 
基本上每个镇政府都有“牢房”,用来禁锢那些无辜群众。
 
随便抓个回去保准没错,她肯定不会带齐计生证上路.
不给钱就让她在政府里喂喂蚊吧!
 
是呀,走在路上不小心都被人抓的。没有任何理由也能拘留一个人。
 
共*党的名声让这帮人败得差不多了。
 
QUOTE(kapokiss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3:08 PM)
是呀,走在路上不小心都被人抓的。没有任何理由也能拘留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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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欺善怕恶?这就是!
真正的歹人,他们能抓到几个?
且不说计生这项国策在现阶段是否正确,
就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爪牙的作为,
可悲!可耻!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万一准生证没有带在身上怎么办?被抓回去么?
 
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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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吃狗屎长大的?(不要怪我骂你,因为你很像一条狗)你了解下面的计生所谓"执法"吗???不要在这里说这法那法,在计生人心中是没有法的,有的是法盲又是文盲!
请看下: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66635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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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你的拍马屁的贴子,你是政府政策的拥戴者,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就算要拘留人也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请你睁大眼睛看准第一条了。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计生办对那些欠交计生费的对象的出发,从来都没向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的。都是属于计生办自己的行为而已。


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

回答:退一万步来说,计生办代替法院执法,也要出示法院的有关拘留的证明。可是这些你有见过吗?我从来都没见过。

还有究竟哪条法律赋予了计生办可以上路执法的,请说明一下。我只知道交通部门才有这权力而已
 
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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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就算要拘留人也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以上这五条,在我干计生工作几年中,计生办全都有违反过。而且这种违反是很平常的。道你一向很喜欢拍政府马屁,更喜欢拍潘某人马屁。但做人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的。大事大非也要懂得去衡量。不然捂着良心说违心话只会犯众憎而已
 
计划生育问题是一条N伏高压线.触则XX!在当前还是问题中问题.道不明白理不清楚的社会问题.涉及面太广了.也许有一天会明确的!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计生那帮没几个是人的,他们是强盗,交X是土匪!你不见在计生部门随随便便当个股长他都可建一幢屋或买一套房亦装璜几十万.电白这点工资能干什么?他们不是强抢能有钱?不要说做什么生意,那是骗人的.
 
在网上看一张图,也许能说明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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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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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你肯定是共党的G官,失礼了.
 
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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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名字就知道你是狗娘养的,拍马屁拍到狗窝去了.
 
QUOTE(sdad66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7:28 PM)
计划生育问题是一条N伏高压线.触则XX!在当前还是问题中问题.道不明白理不清楚的社会问题.涉及面太广了.也许有一天会明确的!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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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诗人啊!
 
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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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你不是不道理的,就刚发生的事,朋友的老婆在街上被抓,然后在回政府的路上被"罚"了两百了事
 
贾李朋你在放屁,你才不了解,在乱放狗屁
 
关于中国实施的计划生育,强迫女性堕胎其实是属于人权问题了.
 
QUOTE(海狼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28 PM)
骂你不是不道理的,就刚发生的事,朋友的老婆在街上被抓,然后在回政府的路上被"罚"了两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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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那个贾某人,他的立场就只知道尽可能的维护主子的面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已经很麻木的了。总之他就知道怎样做到三个凡是。凡是政府的政策都是对的,凡是政府的政策都坚定不移的遵从,凡是当官的,都要去拍下马屁。
 
中国人都是垃圾。
党的政策很好,为全人类计,努力减少中国人口。
计划生育限制的都是有单位的人,八九十年代百里挑一地选出来的大学生基本只能生一个,而那些人渣爱生多少生多少。
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中华民族这个人渣群体总量缩小,但更人渣了。
 
QUOTE(贾李朋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5:34 PM)
此言差了.大错特错.以上兄说的是多年以前的计生办吧.
我想和大家证实下.一.计生办是行政部门.服务所是事业部门.计生办有行政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拉人去坐牢的是法院.现在法院是执法主体.计生办只是代计生局起诉违返计划生育者,拉去行政拘留的是人民法院驻计生局的执行庭.三.是到街拉大肚婆的事是检查大肚婆的的准生证.
老兄说的可是九几年的事了.时代进步了.观念也改变了.老兄怎还停留在九几年的观念呢?不知老兄是有心还是无意.还拿九几年的事来说成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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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吃屎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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