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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之水何时能主贪官沉浮? (2人在浏览)

哈罗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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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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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省纪委专案组带走控制。这一消息使得郴州举城狂欢,鞭炮声此起彼伏,有人打出了“感谢党中央为民除害”的横幅......
大害得除,大快人心。不过,遥想郴州的鞭炮,却又难免有些困惑。对那些大权在握的腐败分子,人民已经是怎样的深恶痛绝;令人疑惑的是:在如此民意基础上,这些贪官何以仍然当政如此长的时间?我们的监督机制是否只是一种摆设?古语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然而,百姓多年的怨恨,竟奈何不了几个贪官,只能听任这些贪官为所欲为,一直到省里主要领导批示“彻查”后,这些贪官才纷纷倒台。由此,百姓监督权之困窘,令人叹息。
摘自《南方都市报》(有册节)
 
记得某个地方铲除了一伙长年无恶不作的黑帮的时候,百姓也放鞭炮庆祝 。确实是令人没办法高兴起来。。如果警察能秉公办案,这群黑社会怎么会逍遥法外这么久。。突然我觉得中国的老百姓非常的可怜。我们没有任何的权利,只能眼巴巴的渴望某些职能部门能突发善心,为百姓谋幸福。。
 
反腐败只能靠“人”,而不是靠制度,悲哀!
 
QUOTE(维生素e @ 2006年09月23日 Saturday, 12:24 AM)
反腐败只能靠“人”,而不是靠制度,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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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赞同你的见解
 
就“民意之水何时能主贪官沉浮?”而论,只要法律允许和平游行人数不受限制,那么,民意就能主贪官沉浮了。

有时经过省府,看到那些上访的人睡在省政府旁边,风吹雨打、饥寒交迫、吃睡都在那个小得可怜的信访室门前。说真的,不如从前,以前有事,只要敲衙门前的大鼓,马上升堂,如今,却要苦苦守候,才能见到老爷一面!这些上访的人是如此势单力薄,如果有一百几十人,我看政府怎么也要做些事吧。

法制建设原来只为某些人服务。
 
QUOTE(byronroy @ 2006年09月23日 Saturday, 12:37 PM)
就“民意之水何时能主贪官沉浮?”而论,只要法律允许和平游行人数不受限制,那么,民意就能主贪官沉浮了。

有时经过省府,看到那些上访的人睡在省政府旁边,风吹雨打、饥寒交迫、吃睡都在那个小得可怜的信访室门前。说真的,不如从前,以前有事,只要敲衙门前的大鼓,马上升堂,如今,却要苦苦守候,才能见到老爷一面!这些上访的人是如此势单力薄,如果有一百几十人,我看政府怎么也要做些事吧。

法制建设原来只为某些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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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允许以示威游行方式表达意见的,但事先要申请,得到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人数的各种限制条件下进行,这样早已失去示威游行的意义。如果上访人数有一百几十人,马上又罪加一等,好象信访法规定最多5人。
总之,无论哪个社会,人民群众都是受压迫、受剥削的对象。
 
活在现在,还不如古代了!
共产社会主义有什么好?
 
QUOTE(byronroy @ 2006年09月23日 Saturday, 11:07 AM)
就“民意之水何时能主贪官沉浮?”而论,只要法律允许和平游行人数不受限制,那么,民意就能主贪官沉浮了。

有时经过省府,看到那些上访的人睡在省政府旁边,风吹雨打、饥寒交迫、吃睡都在那个小得可怜的信访室门前。说真的,不如从前,以前有事,只要敲衙门前的大鼓,马上升堂,如今,却要苦苦守候,才能见到老爷一面!这些上访的人是如此势单力薄,如果有一百几十人,我看政府怎么也要做些事吧。

法制建设原来只为某些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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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贺几十个上访者还在吃公饭,难道人数不够多?
 
一个字:难…………………………………………………………
 
QUOTE(123mn @ 2006年09月23日 Saturday, 04:36 PM)
博贺几十个上访者还在吃公饭,难道人数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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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清楚他们为何吃公饭吗?上访人数过多是违法的:“《信访条例》规定上访人数过多应推选代表,且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各省市的规定中甚至还有进一步严格限制人数的”。
大家以后做任何事,应该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再去行事,才不会令自己处于法律方面的被动局面。
 
最近,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候伍杰因受贿罪被判处徒刑。候伍杰在位其间,民间关于他的传言很多,举报不断,但统统被他高超的“危机处理”手段轻易抹平,创造了官场“边腐边升”的神话。候伍杰的落马具有强烈的戏剧性,既不是因为群众的举报,也不是纪检部门的监督,而是裁在一个不讲“义气”的黑老大手里。
看来,将反腐败寄托于这种偶然委实靠不住,我们要防止的是制度上的“视而不见”。
 
邹容<<革命军>>第五章 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
  曰国民,曰奴隶,国民强,奴隶亡。国民独立,奴隶服从。中国黄龙旗之下,有一
种若国民,非国民,若奴隶,非奴隶,杂糅不一,以组织成一大种。谓其为国民乎?吾
敢谓群四万万人而居者,即具有完全之奴颜妾面。国民乎何有!尊之以国民,其污秽此
优美之名词也孰甚!若然,则以奴隶畀之、吾敢拍手叫绝曰:“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
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
  印度之奴隶于英也,非英人欲奴隶之,印人自乐为奴隶也。安南之奴隶于法也,非
法奴隶之,安南人自乐为奴隶也。我中国人之奴隶于满洲、欧美人也,非满洲、欧美欲
奴隶之,中国人自乐为奴隶耳。乐为奴隶,则请释奴隶之例。
  奴隶者,与国民相对待,而不耻于人类之贱称也。国民者,有自治之才力,有独立
之性质,有参政之公权,有自由之幸福,无论所执何业,而皆得为完全无缺之人。曰奴
隶也,则既无自治之力,亦无独立之心,举凡饮食、男女、衣服、居处,莫不待命于主
人,而天赋之人权,应享之幸福,亦莫不奉之主人之手。衣主人之衣,食主人之食,言
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倚赖之外无思想,服从之外无性质,诌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
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呼之不敢不来,麾之不敢不去,命之生不敢不生,命之死
不敢不死。得主人之一盼,博主人之一笑,如获异宝,登天堂,夸耀于侪辈以为荣;及
樱主人之怒,则俯首屈膝,气下股栗,至极其鞭扑践踏,不敢有分毫抵忤之色,不敢生
分毫愤奋之心,他人视为大耻辱,不能一刻忍受,而彼无怒色,无忤容,怡然安其本分,
乃几不复自知为人。而其人亦为国人所贱耻,别为异类,视为贱种,妻耻以为夫,父耻
以为子,弟耻以为兄,严而逐之于平民之外,此固天下奴隶之公同性质,而天下之视奴
隶者,即无不同此贱视者也。我中国人固擅奴隶之所长,父以教子,兄以勉弟,妻以谏
夫,日日演其惯为奴隶之手段。呜呼!人何幸而为奴隶哉!亦何不幸而为奴隶哉!
  且夫我中国人之乐为奴隶、不自今日始也。或谓秦汉以前有国民,秦汉以后无国民。
吾谓宴息于专制政体之下者,无所往而非奴隶。数千年来,名公巨卿,老师大儒,所以
垂教万世之二大义,曰忠,曰孝,更释之曰:“忠于君,孝于亲。”吾不解忠君之谓何。
吾见夫法、美诸国之无君可忠也,而斯民遂不得等伦于人类耶?吾见夫法、美等国之无
君可忠,而其国人尽瘁国事之义务,殆一日不可缺焉。夫忠也,孝也。是固人生重大之
美德也。以言夫忠于国也则可,以言夫忠于君也则不可。何也?人非父母无以自生,非
国无以自存,故对于父母国家,自有应尽之义务焉,而非为一姓一家之家奴走狗者,所
得冒其名以相传习也。
  中国人无历史,中国之所谓二十四朝之史,实一部大奴隶史也。自汉末以迄今日,
凡一千七百余年,中国全土,为奴隶于异种者,三百五十八年;黄河以北,为奴隶于异
种者,七百五十九年。呜呼!黄帝之子孙,忍令率其嫡亲之同胞,举其世袭之士地,为
他族所奴隶者,何屡见而不一。“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纤青拖紫,臣妾骄人”,
“二圣青衣行酒会,九哥白马渡江来”,忠君忠君,此张弘范、洪承畴之所以前后辉映
也,此中国人之所以为奴隶也。
  曾国藩也,左宗棠也,李鸿章也,此大清朝皇帝所溢为文正、文襄、文忠者也,此
当道名人所推尊为中兴三杰,此庸夫俗子所羡为封侯拜相,此科举后生所悬拟崇拜不置
者。然吾闻德相毕士麻克呵李鸿章曰:“我欧洲人以平异种为功,未闻以残戮同胞为
功。”嗟夫!吾安得起曾、左百闻是言!吾安得起曾、左以前之曾、左而共闻是言!吾
安得起曾、左以后士曾、左,上自独当一面之官府,下至不足轻重之官吏,而亦共同是
言!夫曾、左、李三人者。亦自谓为读书有得,比肩贤哲之人也。而犹忍心害理,屠戮
同胞,为满洲人忠顺之奴隶也如是,其他何足论。吾无以比之,比之以李自成、张献忠,
吾犹嫌其不肖,李、张之所以屠戮同胞,而使满洲人入主中国也,李、张因无常识,不
读书,又为明之敝政所迫,而使之不得不然,吾犹为之恕。曾、左、李三人者,明明白
白知为汉种也,为封妻荫子,屠戮同胞以请满洲人再主中国也,吾百解而不能为之恕。
某氏谓英人助满洲平太平天国。亡汉种之罪,英人与有力焉。鸣呼!是又因乌及屋之微
意也。
  曾、左、李者,中国人为奴隶之代表也。曾、左、李去,曾、左、李来,柔顺也,
安分也,韬晦也,眼从也,做官也,发财也,中国人造奴隶之教科书也。举一国之人,
无一不为奴隶,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之奴隶,二千年以前皆奴隶,二千年以后亦
必为奴隶。同胞乎!同胞乎!法国议院中,无安南人足迹,英国议院中,无印度人足迹,
日本议院中,无台湾人足迹。印度人之为奴隶也,犹得绕红布头巾为巡捕立于上海、香
港之十字街头上,驱策中国人以为乐。然吾试问我同胞,曾召于地球面积上,择一为巡
捕之地,驱策异种人以为乐?面包一块,山竽一碟,此因非洲黑奴之旧生活也,同胞!
同胞!其重思之!
  吾先以一言叫起我同胞曰:国民,吾愿我同胞,万众一心,肢体努力,以砥以砺,
拔去奴隶之根性,以进为中国之国民。法人革命前之奴隶,卒收革命之成功。美洲独立
前之奴隶,卒脱英人之制缚。此无他,能自认为国民耳。吾故曰: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
性。非然者,天演如是,物竞如是,有国民之国,群起染指于我中士,我同胞其将由今
日之奴隶,以进为数重奴隶,由数重奴隶,而猿猴,而野豕,而蚌介,而荒荒大陆,绝
无人烟之沙漠也。
  近人有乐府一首,名《奴才好》云:
  奴才好,奴才好,勿管内政与外交,大家鼓里且睡觉。古人有句常言道,臣当
忠,子当孝,大家切勿胡乱闹。满洲入关二百年,我的奴才做惯了,他的江山他的财,
他要分人听他好。转瞬洋人来,依旧做奴才。他开矿产我做丁,他开洋行我细崽,他要
招兵我去当,他要通事我也会,内地还有甲必丹,收赋治狱荣巍巍。满奴作了作洋奴,
奴性相传入脑胚,父诏兄勉说忠孝,此是忠孝他莫为。什么流血与革命,什么自由与均
财,狂悖都能害性命,倔强那肯就范围。我辈奴仆当戒之,福泽所关慎所归。大金、大
元、大清朝,主人国号已屡改,何况大英、大法、大美国,换个国号任便戴。奴才好!
奴才乐!世有强者我便服。三分刁黠九分媚,世事何者为龌龊?料理乾坤世有人,坐间
风云多反复,灭种覆族事遥遥,此事解人已难索。堪笑维新诸少年,甘赴汤火蹈鼎镬,
达官震怒外人愁,身死名败相继仆。但识争回自主权,岂知已非求己学。奴才好!奴才
好!奴才到处皆为家,何必保种与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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