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化骨绵豆 @ 2006年09月19日 Tuesday, 08:54 PM)
首先小豆想问楼主,看到小豆所写的“材料”是不是很气恼。实不相瞒,上面所写都是小豆编出来的,楼主提到的家私店小豆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更别说认识家私店的老板。不过小豆编这些事出来并不是想陷小Q于不义,阿B说小豆所编的东西部分逻辑上还说得过去,实在是过奖了,小豆编的时候倒没有想过要将材料组织的多么严密,只是花了五分钟就编出来了,不是小豆多能耐,而是有一个师父教小豆编的,这个师父不是别人,正是楼主小Q。
相信诸位都看到近日“皇X家”的月饼门的那个帖子吧,在那个帖子中,小Q可谓十分“热心”,积极充当调停人,可惜这个调停的角色担当得并不怎么样,在只听饼家的一面之辞的情况下,就以“公证人”的身份出来大放阙词,说“受害者”狮子大开口向店家勒索10万大元,如果是店家出来澄清,那倒另当别论,因为店家如果敢这样说的话,可能就更加激怒“受害者”,店家就有可能承受更大的风险,但你作为第三方出来说话,“受害者”会变的无的放矢,试问你这种做法对“受害者”来说公平吗?可能看了小豆对你的“污蔑”后你会体会到“受害者”的心情。再者,既然“受害者”敢于将所有的证据都发到论坛上来,证明人家是敢于负起整件事的法律责任的,你出来进行所谓的调停分明就是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从你当时的言论来看,你分明就是“商商相卫”,根本就不理会“受害者”的证供,小豆实在是看不惯你这种无品无德之人将自己当成道德和法律的化身的做派。小豆知道,与你这样的人说理是没用的,对什么样的人就要用什么样的方法,对奸人当然要用奸方法,唯有对你“诬陷”一翻让你体会体会。
小豆的心理阴不阴暗大家都看的出来, 倒是你在论坛里“光明正大”地约别人出来单挑、“光明正大”地叫嚣要联合“晴空万里”将那个与你在论坛里有几句口角的老师踢出电白的行为,充分的反映出你小肚鸡肠、眦睚必报的流氓本质。也许你觉得自己什么都懂,在论坛里没谁有你睿智,不过小豆知道有一样你不懂,那就是“吾日三省吾身”,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不要再在论坛里表现出那副欲置与你观念不同的老乡于死地的丑陋嘴脸。记得你在某个帖子里说过论坛里有四五个ID对你不友好,在小豆看来,论坛所有的会员中,认同小Q及其若干马甲的,只有四五个才是事实,否则的话,你上次的羽毛球慈善赛也不至于门庭冷落。希望你这样的富家子弟真的能听听电白弱势群体的声音,即使是借助你认为很傲慢的“半个人”开设的论坛做秀让你扬名立万小豆也没意见(这是你的本事),别再做“坛霸”。
上次看了“当....之重”的话,对你还是有点期望的,不过从你最近在论坛的表现来看,还是令小豆失望了。
在此特别要向“GGYY”“水东鸭粥”等说声对不起,由于小豆的“造谣”而害你们被骂,实在是小豆的无心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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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被我猜中了,你就是为了皇耀家之事件而来.
对于月饼事件,你是否有注意到,可能你比较忙吧,没有注意到,当事人并没有否认他们说过要求赔偿十万块的事情,只是说为了要惩罚饼店,要求其赔偿,但并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有说过要求赔偿十万.
如果是这样,我也学会了一招,我可以去串通里面的师傅,让他塞只蟑螂进去月饼那里,然后我再去购买,要求赔二十万,我可以跟月饼师傅一人一半.
大家都可以不用工作了,都可以参照此方法,去寻求商家的赔偿,一次赔偿可以顶一年的薪资啊!!!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