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zhou @ 2006年08月17日 Thursday, 02:57 AM)
政府,曾两次出动武装警察,动用武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善良的博贺人民。
第一次:一九九三年,电白博贺镇政府强行征用博美村翠湖的土地。博美村农民不同意出卖土地,博美村农民也未跟博贺镇政府签订任何征地协议。但是,博贺镇政府却于一九九三年一月,在翠湖土地(耕地)的机耕路(通往博贺知青场的路)两边,各打下了约十米宽的路签,并强行做路。
土地未被征用,钱又未取。众多的博美村农民纷纷出来阻止博贺镇政府的违法行径。然而,善良的农民想不到,他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正义行动,却妨碍了某些人的利益。博美管理区的当权者竟然勾结博贺镇政府的腐败官员,通过某些关系,在一月七日,动用县武警队伍,枪荷实弹,来镇压手无寸铁的农民,群众没对他们动一拳一脚,他们就捉了十几个农民。他们当中有正在育乳的妇女,有七旬老人。政府捉人的理由是妨碍公务。他们没有出示拘留证就用手铐铐住几人的双手,立即送到水东拘留所。
时隔二天,即一月九日深夜,政府又出动几十辆警车,装了百多名武装警察,枪荷实弹,包围博美村,当夜又捉了几人。两天捉了近二十人。
博贺镇政府,这个所谓人民的政府,动用武装力量镇压人民后,再强行征用土地,并公然向群众宣扬,不同意卖田,不同意在征地协议签名,被捉了的十几个农民就不放回。
可怜可悲的、无力反抗的博美村农民,在博贺人民政府淫威的压迫下,被迫在征地协议签名。
名签了,田卖了,但是博贺镇几届政府却不管农民的死活,官商勾结,不按征地协议支付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现在还欠博美村农民几百万(未含利息)。
博美农民多次向上级投诉无果,《珠江电视台》播放也无效。
这就是博贺人民政府的所作所为,这就是博贺人民政府实践“三个代表”的“典范”。
第二次:就是昨天水厂“8.16”事件。
起因是有人偷(拆)水表,被博贺市民捉了。在相持不下时,政府又动了用了纳税人的钱,养活的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武装警察,来对付博贺人民。但这次,他们没有捉博美村农民那么幸运了,他们的行为受到了博贺人民的反抗。最终造成双方流血事件(当然,本人不称成双方发生暴力事件)。
现在,“8.16”事件在茂名,甚至在广东都出名了。本来,三级(镇、县、市)政府如果真正为人民着想,按法按章处理违法者,或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明智一点,应该不会发生“8.16”流血事件了。
在“三个代表”发源地的茂名区辖,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今天,博贺镇发生了这样的流血事件,难道说,我们的政府不应该反省吗?这样下去,我们的政府还有没有公信力,我们的政府还要不要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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