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自由主义 @ 2012年07月27日 Friday, 11:39 AM)
六七年文革期间,俺十五岁。亲眼目睹,在毛泽东思想的狂热鼓动下,青年学生和不明真相的群众是怎样走上街头,组织派别,互相指责,互相攻击,最后引起大规模的派性武斗。
也亲眼目睹狂热的博贺司派民兵怎样枪杀手无寸铁的四类分子(四类分子:即地主.富农.右派.反革命分子)。
六八年七月期间,博贺镇的渔民文化宫(现为东亚酒店),司派的民兵组织在这里以办学习班的名义,把三十几名四类分子关押,然后进行惨无人道的枪杀。
图片为当时关押四类分子的渔民文化宫
[attachmentid=298372]
第一批枪杀四类分子三人,公审宣判大会会场设在原博贺镇政府小广场,上午十时左右,司派民兵押着“罪犯”进入会场,司派组织一黄姓头头,在会上历数“罪犯”所犯的“罪行”后,在会上宣布:我代表博贺镇革命委员会宣判xxx,xxx,xxx死刑,大家同意吗?
话音过后,不知是到会群众没有反应过来还是别的原因,会场一片死寞,竟无人响应。黄姓头头再次发话:宣判xxx,xxx,xxx死刑,大家同意吗?,这时押解“罪犯”的民兵才回过神来,举起手附和着同意。黄姓头头觉得同意群众的人数太小,此后又重复了三次。
最后黄姓头头宣布:我代表博贺镇革命委员会,宣判xxx.xxx.xxx死刑,立即押解刑场,执行枪决。
这些草菅人命的公审宣判大会,想起令人啼笑谐非。
博贺镇枪决各种四类分子九人,分三批进行,吸取了第一次公审大会的教训,其余两批,直接从渔民文化宫提人,押到刑场枪杀了。
枪杀四类分子中,有兄弟俩,大哥叫安x敏,弟叫安x民,安x民年仅十四岁,他俩遭来横祸,是拜他那地主成份的父亲所赐。临刑时,弟弟安x民吓得大哭,倒是大哥安x敏懂事,安慰弟说:谁叫我们生在地主家庭,天要绝我们呀...... 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博贺一张姓青年,目睹母亲开x婆因地主成份遭枪杀,竞到县级政府告状,被处以反革命罪,判刑七年。
文革后,司派黄姓头头,因此判刑三年,但保留党藉,九十年代还是博贺某单位的支部书记。
博贺的情况如此,其他各镇的情况也好不到那里,在那血腥的日子里,我在电城目睹了十一名四类分子,被电城民兵五花大绑,押到庄山脚下枪杀。
文革武斗期间,岭门司派组织曾捉到一名博贺核派组织成员(名叫渡头仔:音),移交博贺司派押回博贺处理,途经电城白蕉时,押送人员嫌押返博贺碍事,将他就地枪杀了。
凡此种种,无不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学说有关。在那个人们似被打了鸡血般的激情岁月里,在毛泽东的与天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我国发生了一桩桩人与人之间的大屠杀,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毛的种种事迹,和柬埔寨红色高棉的波尔布特,乌干达暴君阿明有什么不同?
至于你说毛泽东是千古一人,一人千古,我不反对。但愿这样的千古一人,从此绝迹。
正如于幼军指出:三年大饥荒死亡人数“无论是一千万、一千五百万、两千多万还是三千多万,那一个数据都沉重如大山,压得有良知的中国人透不过气来。
于幼军毫不讳言地指出:毛泽东作为始作俑者和主要决策者,无疑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snapback]3395170[/snapback]
我知道说不服你,也没有说服的必要,各自表明观点也是好事。或者我和你是同代人,说句你不爱听的就同是生长在毛泽东时代。你在这里说的都是发生在文革的事。或者你也知道,文革之前的六十年代初期,围绕着中苏两党在一些问题上的分歧进行过系列的政治运动。当时,由于毛泽东同志在阶级斗争问题上扩大化和绝对化的意识,在反对“修正主义”的口号下,随即在国内进行了“反修防修”的斗争。可以说,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是“反修防修”斗争的继续和集中反映。
电白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于1966年2月,2月4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宣布成立“电白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9月4日,各界群众两万多人在水东召开大会,会后进行了列队游行,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全线铺开。
我不否认,“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全县城乡个人崇拜盛行,两派斗争激烈,由于观点不同,先是辩论,继而发展到对抗,两派进行各种武斗51起,108人死于非命,到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时,很多无辜的群众遭受不白之冤,全县城镇在“战备”的幌子下被遣散到农村的所谓“五类”份子就有1000多人。至于你说到的博贺和岭门(应该还有马踏)武斗份子残杀无辜这个账不应算到毛泽东的头上。文革运动开始后的1967年上半年,针对当时全国局势混乱,毛泽东到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视察文革进程,途中发表了的一系列讲话,除了“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要解放干部”、“要拥军爱民;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没有一个字是要大家开杀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