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上传的附件很清楚的,里面有来龙去脉,怎么突然那么模糊了?
我原来上传的附件很清楚的,里面有来龙去脉,怎么突然那么模糊了?
看来你挺接近事实真相的,建议你把它说出来,让我等吃瓜群众学习解闷。你知道事情来龙去脉吗。这里还误害人家呢。你不如全捐帮他找律师好了
这个就是南京法官说的嘛!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哈哈,真是神回复!你的话可以成为公式了:你被人强奸或鸡奸后,吃瓜群众却说你:“你为什么要被人强奸?你很喜欢被人强奸吗?”“你出来被人强奸干什么?”“你是故意被人强奸还是被人强错奸?” 真是活久见!现在被人群殴都要找理由了,凌晨1点出来也要找理由了!
现在是法治社会。人民群众眼睛是雪亮的。不要愧对自己就好。人在做。天在看。看来你挺接近事实真相的,建议你把它说出来,让我等吃瓜群众学习解闷。
2015年12月14日凌晨1时左右,邵浦光等近50人在电白区陈村镇疍家仔路口将我团团围住,拳打脚踢,将我打得“双肺挫裂伤并右侧血气胸、右侧7-10肋骨骨折、肠软组织挫伤”,他们还边打边说:“这小子这么经打!怎么还不死?怎么还不死!?”
事发后,我被同村邻居送往电白区人民医院抢救,但邵浦光等人一直追打到医院,而且还不准我搭乘电梯就医,并阻挠医生施治!
由于伤情严重,本人于2015年12月22日转诊广西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截至2016年1月4日出院,本人共花去医疗费40000多元,并造成其他经济损失10万多元。
本人无辜被殴重伤后,已失去工作能力,期间毫无收入,并欠下巨额医疗债务,更无分文进行后续治疗。更难堪的是,本人被打后,引发精神分裂症,曾被送到茂名市电白区精神病医院治疗。
本人无故被殴后,身心重创,家破妻离,妻子带着小孩已不知所踪。
既无钱医治,亦无人照顾,更申冤无路!
本人被恶意殴打后,电白区公安分局一直懒政渎职,导致本人三年来沉冤难雪,比屈原还冤!
在这起事件中,电白区公安分局严重行政不作为,令人不得不怀疑该局跟殴打本人的那伙黑恶份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本人被打后,电白区公安分局一直拖延推诿,迟迟不肯出具鉴定意见。2017年6月20日,几近两年后该局的所谓鉴定意见告知书(茂公电鉴告字【2017】062001号)才姗姗来迟,而且还赫然写着“黄永年成伤机制不明,故不予鉴定其损伤程度”!
2017年9月30日,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才给本人送来不予立案通知书(茂公电不立字【2017】00005号),其中写着“你于2015年12月14日提出控告的黄永年、邵焕光被故意伤害,我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本人强烈认为,电白区公安分局已无存在的必要,建议直接解散算了,免得浪费公帑!
第一,电白区公安分局仅一句“成伤机制不明”就想了事,却从未想过该如何弄明这“成伤机制”,这不是渎职塞责是什么?渎职塞责的公安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第二,本人被无故重殴两年后,电白区才送来一纸轻飘飘的“不给立案通知书”,你们早干嘛去了?贵局既然无事可干,何故不趁早解散?
第三,本人被那么多人围着打而且还追打到电白区人民医院,请问电白区公安分局,那些黑恶份子如此嚣张是否你们造成的?你们是打黑除恶的还是蛇鼠一窝的?你们既不能维护社会治安、不能让我们拥有那么一丝丝的安全感,干嘛不早点解散算了?
电白区公安分局,对于以上三个问题,你们是否继续掩耳盗铃并缩着你们的乌龟头?
时逢端午,你们却让我毫无过节的心情,电白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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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凌晨1时左右,邵浦光等近50人在电白区陈村镇疍家仔路口将我团团围住,拳打脚踢,将我打得“双肺挫裂伤并右侧血气胸、右侧7-10肋骨骨折、肠软组织挫伤”,他们还边打边说:“这小子这么经打!怎么还不死?怎么还不死!?”
事发后,我被同村邻居送往电白区人民医院抢救,但邵浦光等人一直追打到医院,而且还不准我搭乘电梯就医,并阻挠医生施治!
由于伤情严重,本人于2015年12月22日转诊广西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截至2016年1月4日出院,本人共花去医疗费40000多元,并造成其他经济损失10万多元。
本人无辜被殴重伤后,已失去工作能力,期间毫无收入,并欠下巨额医疗债务,更无分文进行后续治疗。更难堪的是,本人被打后,引发精神分裂症,曾被送到茂名市电白区精神病医院治疗。
本人无故被殴后,身心重创,家破妻离,妻子带着小孩已不知所踪。
既无钱医治,亦无人照顾,更申冤无路!
本人被恶意殴打后,电白区公安分局一直懒政渎职,导致本人三年来沉冤难雪,比屈原还冤!
在这起事件中,电白区公安分局严重行政不作为,令人不得不怀疑该局跟殴打本人的那伙黑恶份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本人被打后,电白区公安分局一直拖延推诿,迟迟不肯出具鉴定意见。2017年6月20日,几近两年后该局的所谓鉴定意见告知书(茂公电鉴告字【2017】062001号)才姗姗来迟,而且还赫然写着“黄永年成伤机制不明,故不予鉴定其损伤程度”!
2017年9月30日,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才给本人送来不予立案通知书(茂公电不立字【2017】00005号),其中写着“你于2015年12月14日提出控告的黄永年、邵焕光被故意伤害,我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本人强烈认为,电白区公安分局已无存在的必要,建议直接解散算了,免得浪费公帑!
第一,电白区公安分局仅一句“成伤机制不明”就想了事,却从未想过该如何弄明这“成伤机制”,这不是渎职塞责是什么?渎职塞责的公安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第二,本人被无故重殴两年后,电白区才送来一纸轻飘飘的“不给立案通知书”,你们早干嘛去了?贵局既然无事可干,何故不趁早解散?
第三,本人被那么多人围着打而且还追打到电白区人民医院,请问电白区公安分局,那些黑恶份子如此嚣张是否你们造成的?你们是打黑除恶的还是蛇鼠一窝的?你们既不能维护社会治安、不能让我们拥有那么一丝丝的安全感,干嘛不早点解散算了?
电白区公安分局,对于以上三个问题,你们是否继续掩耳盗铃并缩着你们的乌龟头?
时逢端午,你们却让我毫无过节的心情,电白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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