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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腐败分了 第一招待所陈起 (2人在浏览)

依依香茗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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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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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起任长的正绩
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31日
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
总收入:财政拨接待费.7836434.00元,餐厅其它收入.3032634.74
总支出:营业性支出.4520998.38
非营业性支出.6218420.76 其中
一.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的海产品单据1036453.16 (不合法支出)
二.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的海味.旅差费.餐费665598.76(不合法支出)
三. 公杂费.12938.15
四. 赞助县委办公费.210000.00
五. 赞助接待科办公费.10000.00
六. 调给旅业,食街帐户.3668430.69 (些钱不知怎样使用不知去向.应查.)
匕. 上缴机事而500000.00
大家请注意: 为什么非营业支出多过营业性支出,这里就很有问题

到2005年12月31日止所欠货款180万.
2003年7月至12月总收入2912066.56
财政拔接待费:1879434.00 餐厅其它收入1032632.56
2003年7月至12月总支出:2182505.48
营业性支出:523049.48
非营业性支出:1659456.00
其中: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海鲜单 12970.00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公什费 15515.00
调给旅业帐户 1590971.00
赞助县委办公费 40000.00
注意 调给旅业帐户的1590971.00 不明使用,应去查
2004年总收入4598975.48
2004年总支出5125050.92
营业性支出 1927917.00
非营业性支出 3297133.92
其中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海鲜单 484564.66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公什费 279535.76
赞助县委办公费 20000.00
购车款 100000.00
上缴机事局250000.00
餐厅主管领导签名公什费15709.00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海鲜单 公什费如此的多.是否应查

2004年非营业性支出中的公杂费明细
宋伟文旅差费 14203.03 柯海旅差费 549.00陈诚1404.50 谢香庆 梁丽华单据 6213.90谢香庆签海产品单据 741729.99 等等…..注 谢香庆是会计也是出纳,不是餐厅验收员.不可以签这么大额的海鲜单据.这里就很有问题.
2005年总收入 3358026.70
财政拔接待费 2618000.00 餐厅其它收入 740026.70
2005年总支出 3431862.74
营业性支出 2070031.90
非营业性支出 1361830.84
其中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的海味单据538918.50
没有餐厅主管领导签名海味旅差攴费370548.0
赞助县委办公费 50000.00
赞助接待科办公费 10000.00
调拨旅业帐户 30135.59
上缴机事局 250000.00 餐厅公杂费 112228.75
2005年非营业性支出明细
宋伟文旅差费海味餐费 150924.01 柯海4954.50
谢香庆餐费海味 181322.34 陈诚 7008.10陈国强24249.00 接待科1000.00 谢香庆海产品538918.50
宋伟文旅差费海味餐费,谢香庆餐费海味海产品,宋伟文是司机,谢香
庆不是餐厅验收员,是会计又是出纳,签这么大额的单据是否合法 查
2003年邓志文到7月31日止应收应付
应收款 1194779.58
应付款 836132.20
结 佘 358647.38 (这些是佘下给陈起的现金)

综合以上,可认看出陈起当所长2年半时间,非营业支出如此的大额.(也是不合法的支出).是造成职工4个月没有工资.10个月没买社保.欠货款180万.餐厅不能正常运作(没有菜点)的直接原因.也讲明陈起是一个官.腐败分子.这样你们是否应该组成工作组来查.
 
够详细的了,不知道那些平时口口声声叫别人拿出证据的“准法官”能否帮“依依香茗”将陈某绳之于法?
 
第一招待所就是迎宾馆吧,以前里面的夜茶也是迎宾馆的生意吗.以前很兴旺的.后来食客反映服务员的服务差,动作又慢,东西又不好吃了.好象现在已经关门执莅了是吗?我都很久没去过那边喝夜茶了.
 
2005年非营业性支出明细
宋伟文旅差费海味餐费 150924.01 柯海4954.50
谢香庆餐费海味 181322.34 陈诚 7008.10陈国强24249.00 接待科1000.00 谢香庆海产品538918.50
宋伟文旅差费海味餐费,谢香庆餐费海味海产品,宋伟文是司机,谢香
庆不是餐厅验收员,是会计又是出纳,签这么大额的单据是否合法 查
2003年邓志文到7月31日止应收应付
应收款 1194779.58
应付款 836132.20
结 佘 358647.38 (这些是佘下给陈起的现金)
 
如果他没料的话,也不敢这么贪了...既然贪了..也不怕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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