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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庆:25年维权路 (1人在浏览)

93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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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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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1981年4月的“广东省最大投机倒把案”,25年后仍是现在进行时
羊城晚报记者 马灿 茂名报道
当终于和汪庆面对面,免去了问候与寒喧,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冤,冤啊!我真是太冤了!”
汪庆,这位48岁的电白县农民何以大诉冤情?
投机倒把,是一个在1997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见不到的老词汇了。而汪庆就是“广东省最大投机倒把案”的当事人,当年,除了4万余元现金、摩托车、手表等物品被没收,还有在今天价值人民币7000多万元的2921公斤中药材DDD沉香。
那是1981年,似乎久远得像是发生在另一个时空的旧事。但25年之后汪庆仍为能给“广东省最大投机倒把案”划个句号而奔波……
1.带头致富蒙冤服刑
作为标志性年份,1978深印在很多很多中国人的心田脑海。广东电白县农村掀起经营沉香的热潮也是那年的事。
作为名贵的中药材,电白县的沉香产量丰富,但由于流通渠道不畅而销售不旺,那时几乎每个公社都聘请了沉香推销员。颇有经济头脑的电白县观珠镇农民汪庆就是远近闻名的沉香推销员。
在汪庆们的努力下,沉香销售到了全国各地,许多农民因此脱贫致富。
汪庆推销沉香有术,得到了公社的诸多奖赏,成了当地相当风光的人物,以今天的话来说,称得上是最牛的“民营老板”了。
22岁就坐拥22万元的汪庆开始坐飞机出差。但汪庆人生的鼎盛阶段来得急促去得也快。1981年4月20日,汪庆突然被原电白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拘留。接下来的事更出乎汪庆的想象,电白县检察院对他提起了公诉,认定他倒卖沉香牟取暴利数额巨大,犯有“投机倒把罪”。
1982年,电白县人民法院对汪庆投机倒把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汪庆犯有投机倒把罪,另外汪庆还有对公社领导行贿等犯罪行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汪庆承包销售的近3000公斤沉香及个人财产。
回首往事,汪庆不无感慨:“当时电白县还有残余的政治帮派斗争,抓我的一方想把另一方推倒。我没有按他们的话去做,他们就陷害我啊。”
不服一审判决的汪庆提起了上诉。但湛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9月29日的一纸判书还是把汪庆送进了高墙。湛江中院认为,汪庆已构成投机倒把罪和行贿罪,改判汪庆有期徒刑7年,维持一审没收财产的判决。
这就是后来被法学界、新闻界称为“建国以来广东省最大的投机倒把案”。
2.走出高墙四处申冤
汪庆在阳春青山劳改农场开始了漫长的铁窗生活。他被抓那天,妻子正有孕在身;他被判送监时,也没见妻子一面DDD家人生活怎么样呢?囹圄中,汪庆常常猜测妻儿的日子是何等的窘困。但他正在被劳动改造,他无能为力。
汪庆入狱后,妻子就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惊悸之中。由于家财已被搜劫,贫穷的娘家也帮不了太多,汪妻把家具和器物卖了,换回一些钱来吃饭,可仍是难以为继。万般无奈的汪妻只好拉着3岁的儿子,背着出生还不到1年的女儿,靠乞讨为生了。1986年8月,饥饿的女儿因上山摘野果充饥被毒虫伤到眼睛而又无钱医治终成残疾……
汪庆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为了寻找无罪的“理论”依据,他开始自学法律,学习政策法令。他还一直不停地写申诉信,几乎每天都写几封,发疯似地通过管教干部向外投递。汪庆就这样为自己鸣冤叫屈,他坚信,法律是公正的。
汪庆的无罪申诉信寄了一封又一封,罪未洗雪,反倒成了他“不认罪服法”、“抗拒改造”的证据。他在申诉与煎熬中度过了整整7年。
1988年4月23日,汪庆带着忧伤、带着怨恨、带着满身疾病,也带着不屈服的一颗心走出了高墙。
此时,电白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与汪庆一样经营沉香的同行,如今有的去了经济特区做了大老板,有的成了华侨,还有的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等等……而唯独他汪庆落得一无所有。
回到家的第二天,汪庆半夜起床,背上铺盖,赶到电白县人民法院为自己鸣不白之冤。他找到了时任院长的黎明源,并将自己的冤情一一作了陈述,要求黎院长依法平反。黎院长觉得事关重大,立即指示信访办和审监庭受理。
法院组成的调查组开始了对汪庆案的复查工作。复查材料和平反意见送到了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年3月7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89)茂中法刑监字第7号驳回汪庆的无罪申诉。
面对法院门楣上高悬的国徽,汪庆认定无论是基于事实还是依据法律条文都不足以判他有罪,于是,他走上了漫长的逐级上访之路。
3.二十年申冤跑烂百双鞋
心灵的创伤难以抚平,心狱比身陷囹圄透着更深的痛。回想往事,汪庆常常泪流满面,而长时间的追思又令他愈加痛苦。汪庆决心要讨回公道,他摆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我应该取回公道;第二,我不想因为我被错判过就影响子女的前途;第三,最重要的是,这件冤案影响了我今天的发展,比如说,我1989年在上海做生意,本来和客户的合作就要成了,但客户一听说我是被判过刑的人,散伙不合作了。”
从1988年夏天开始,汪庆就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左奔右突,申诉不停。其间,也阅尽人间冷暖,饱尝了屈辱和苦难。
1990年春,汪庆再次背起铺盖上北京。身上带的几百元钱花光了,就在北京火车站候车室睡了几天,饿了就向人家乞讨些面包片充饥。在返回茂名的火车上,两天没吃东西的汪庆,连扶带爬地来到餐车,想讨点剩饭。不料,正在餐车用餐的“大款”却恼羞成怒将汪庆打得眼冒金星,倒在餐车里。幸亏女列车长给他拿来了一个盒饭。忍着疼痛,汪庆吞下了这因挨打而讨来的饭,眼泪夺眶而出……
在上访中,因为没钱买票,汪庆也犯过逃票的“罪”,也就“难免”被列车乘务员推推搡搡;而借到一点钱时,为节省费用,他就把座椅下的地板当作床来“享受”。甚至,他以跳车窗的办法避免长途客车上的查票,他说那样的经历有“无数次”。就这样,汪庆在20年中8次去北京,46次到广州,1700多次去茂名和电白及湛江,跑烂了100多双鞋,踏进过上百个不同机关的门坎: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律师事务所、信访办公室、政府、党委、新闻媒体等等,成了“上访专业户”。
然而,历经了千辛万苦,受尽了百般屈辱之后,结果终是令他心凉不已:一切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这时的汪庆,只认准一个目标:只要生命未息,申诉决不停止。
4.沉冤大白终获无罪
1995年夏季的一天,就在汪庆心力交瘁、万念俱灭的时候,他偶遇的一个老朋友给他提了醒:很多冤假错案都在人大的监督下平反了,你应该再去找人大去试试呀!
几天后,汪庆就又一次走进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的大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详细询问了汪庆的案情,认真查看了他带来的全部申诉材料,觉得案情重大,立即提交给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函请茂名市中院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
而该院几位正副院长经过仔细审阅卷宗,一致认为:此案事实不清,疑点甚多,决定立即立案由审监庭庭长冯开溪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对此案彻底调查。
合议庭调查组法官深入到当年的发案地电白县山区农村,逐一走访了现在健在的“知情人”和当地的干部群众,他们几乎众口一词:此案纯粹是残余帮派势力为了立功、为了向上爬而制造出的一起大冤案。
原电白县公安局一名曾经审理这个案件的审判人员证实说:他在审理这起“沉香案”时,是按照县委专案组的意见审判的,而不是经公、检、法三道程序审的,“定刑、量刑实在有问题,当时我们提出异议,但未有效”。原电白县检察院的一名办案人也承认:他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没跟被告人落实过事实,更未作过讯问笔录……
很快,调查组将调查情况向茂名市中院院长会议作了专题汇报。院长会议研究后认为:“沉香案”纯属冤案,必须纠正,尽快平反。
1998年12月30日是汪庆出狱以来最难忘的日子。这一天,茂名市中级法院对汪庆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汪庆无罪,发还原判没收的“赃款赃物”。
手捧无罪判决书,汪庆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激动万分地跪在地上,用颤抖的声音说:“18年了,今天我终于见到了青天啊!”他止不住眼泪纵横,大放悲声。
18年冤屈终昭雪。汪庆把判决书看了又看,晚上睡醒来还拿出来看……
5.申请赔偿再次维权
汪庆开始盼望电白法院依法退还那些被没收的财物:4万余元现金、摩托车、手表等,还有在今天价值人民币7000多万元的2921公斤中药材沉香。
等了20多天,却毫无消息。汪庆便拿着他的“平反判决书”径直到电白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自己的财物,却碰了一鼻子灰。
刚刚大喜过的汪庆又陷入了痛苦中:罪是洗清了,但得到的只是一纸空文,被没收的款和物不给退DDD这不是“口惠而实不至”吗?
此时,已经对法律颇为熟悉的汪庆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审判机关应当就其错误判决而对被损害人进行赔偿,而不仅仅是应该退还他那些被没收的款和物。
2000年9月中,汪庆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对自己18年冤情和上访期间的所遭受的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以及恢复名誉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赔偿。他以《宪法》、《国家赔偿法》为依据,毅然向国家申请赔偿1320万元,以此赔偿无法返还2912公斤沉香的损失!
汪庆说:“赔偿金是我应得的,但不单单为了这笔赔偿金,我是想通过我这一事例促使国家法律不断完善。我认为不管哪个人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错了事都要负责任,都要付出代价。”
6.索赔千万终被驳回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日以(2000)茂中法赔通字第1号发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以汪庆的赔偿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关于“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为由不予受理。
于是,汪庆又开始了为确定谁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上访之中。与当年为申诉无罪时不同,汪庆的维权行动得到了多级人大的重视。同时,多家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汪庆案。
强大的舆论监督和人大的努力监督之下,2002年1月23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以(2002)茂中法赔字第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经审查,你的赔偿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本院决定立案”。
面对一位农民的顽强抗争,与本案有关的县、市、省三级人民法院终于先后作出了回应。2002年4月16日,赔偿义务机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茂中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认为该院于1998年12月30日对汪庆作出的再审无罪判决是对汪庆人身权、财产权被侵犯的确认,但人身权被侵犯是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不受赔偿法的溯及”;而财产权被侵犯“可直接向电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属赔偿的情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六)项决定驳回汪庆的国家赔偿申请。
汪庆认为,他认定的赔偿义务机关驳回其国家赔偿申请的依据竟然是《国家赔偿法》中第十七条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之“(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汪庆不服“如此适用法律错误的赔偿决定”。他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并针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运用《国家赔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辩驳。
200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发出(2002)粤高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决定书说:“汪庆的赔偿请求依据不足,应予驳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维持赔偿义务机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
7.国家赔偿该是不该?
先是为了申冤,后是为了获得国家赔偿,汪庆经历了常人所难想象的艰辛。2004年底,汪庆到云南省昆明医学院找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欲寻求帮助,结果代表没找到却碰上强贼,弄得寒冬腊月露宿街头。
提起往事,汪庆颇多无奈,他说:“我为了争取获得国家赔偿,研读了数百本法律书,写了300多万字的上访材料,完成了200多个版本的申诉状,单是买纸打印、寄发上访材料有数可查的累计达几百公斤,总金额达50多万元;而为了上访申诉印材料,他用坏了3台电脑、5台打印机,来回往返拉坏了20余个小行李车和行李箱。为了防止所寄材料被扣押,我常常跑到桂林、广州或邻近的阳江去寄挂号信和特快专递。”
让汪庆欣慰的是,自己的行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法学专家教授30多人公开发文(讲话)表态100多次,各级人大代表署名发文(讲话)、发信76篇(封),著名律师75人联系数百次。
汪庆提出的10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金,该不该赔偿?2002年4月25日,在央视演播厅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在谈及该案时说:“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然应该赔。”马说,《宪法》里已经赋予了公民这样一个权利,它是一种宪法的权利。也就是说,对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公民有权得到赔偿。
如今,汪庆仍然在努力学习法律,在各级政法部门奔波,因为他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圆满的答复。
 
观珠好汉.
 
有法不依,权大于法,就是造就冤案的根源!
 
人的一生就这样浪费在法律上了。
 
QUOTE(仙人掌 @ 2006年12月09日 Saturday, 04:01 PM)
有法不依,权大于法,就是造就冤案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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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标志性年份,1978深印在很多很多中国人的心田脑海。广东电白县农村掀起经营沉香的热潮也是那年的事。
作为名贵的中药材,电白县的沉香产量丰富,但由于流通渠道不畅而销售不旺,那时几乎每个公社都聘请了沉香推销员。颇有经济头脑的电白县观珠镇农民汪庆就是远近闻名的沉香推销员。 在汪庆们的努力下,沉香销售到了全国各地,许多农民因此脱贫致富。
此时,电白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与汪庆一样经营沉香的同行,如今有的去了经济特区做了大老板,有的成了华侨,还有的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等等……而唯独他汪庆落得一无所有。

汪庆如果不是碰上冤案,现在可能已经是电白十大富翁之一,应该和医药公司开遍全国的同乡同行汪科元齐名.其实当时电白县的沉香产量并不是很丰富(当时应该是番薯产量很丰富,可能是作者弄错了),电白人都是到海南岛的原始大森林去采集沉香的,然后推销到了全国各地.后来也因此形成粤西名噪一时的沙琅中药材市场.可惜后来给取缔了.但此时哪些跑遍全国搞药材推销的农民已经牢固树立起了"无商不富"的营销意识,所以能够很快适应市场的的变化,纷纷转战全国药材市场或者转行其它商业营销,培育了一大批生意能人,为电白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维权难,难于上青天。
 
在维权的同时,也要集中精力做好目前的生意。
你没见过乐叔的贴子:当年马踏地区发生了乱杀地主成份的人,大人小孩都不放过,今天,虽然公认是杀错了,但又能够怎?
 
QUOTE(蛙子 @ 2006年12月09日 Saturday, 05:28 PM)
人的一生就这样浪费在法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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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不要顺从于婊子!

QUOTE(一支笔 @ 2006年12月10日 Sunday, 01:46 AM)
维权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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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80183
无异于此!


QUOTE(蔡大卫 @ 2006年12月10日 Sunday, 02:00 PM)
在维权的同时,也要集中精力做好目前的生意。
你没见过乐叔的贴子:当年马踏地区发生了乱杀地主成份的人,大人小孩都不放过,今天,虽然公认是杀错了,但又能够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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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精力有限,很难兼顾.

QUOTE(XIANGBIN @ 2007年07月02日 Monday, 03:24 AM)
汪庆:
有生命才能做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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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的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行事方式.
生命,时而轻于鸿毛,时而重于泰山.
站着死好过跪着活.

如果法律解决不了的事,应该用最原始的方式.
百姓就是太好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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