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一句,非常反感交警某些作为。举个例子说,查车像作贼,故意躲在暗角落里或转变地方,实施“抢车”行为。本来是个坦坦荡荡的行为,你们反而弄得很猥琐。如果按规范来操作,在查车地点前应有警示标志。从内心讲一句,你们是基层干警,同人们接触得最多,也最能反映政府形象。从便民角度来讲,有时实在忘了带证,给点时间让人送来或拿来,就放行。这样行为在人们心目中还有点温情。---水东又不是很大的地方,一来一回总不要很久吧?当然,不敢苟求你们一定这样做,但你们作为一个执法者,真正按规行车又有几个呢?我邻居就是个交警,时常见他开着无牌车,短裤,拖鞋到处乱窜,有恃无恐啊,从不见他戴过头盔,你们会查他?难道交警是铁打的?不怕交通事故?不怕跌死?想前日,刚出门,就给交警查个了没戴头盔,二百大洋啊。
警察又怎样,公子哥又怎样。法律大家都要遵守。有些警察或者当官开的都是套牌车。难道他们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吗。如果是那就是只准洲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