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启动行政区划改革 拟建省县两级政府体制
http://news.163.com 2005-09-01 01:01:36 来源: 华夏时报 网友评论 782 条
在中国8大经济区划更明晰地布局之时,中国行政区划改革也再度热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勇日前透露:“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适时启动行政区划试点改革。
行政区划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试点改革不仅涉及中国的法典基石,而且涉及中国的国家治理结构,因此这项改革将是全局性的,影响将是深远的。成败与否将关乎中国未来的发展走向。
“中央与地方”及“地方与地方”
行政区划是将国土按不同区域和层级进行划分,以便于治理的制度。对于疆域广大的中国来说,行政区划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大多数时期也颇为有效。但是,这个有效常常以阻滞社会发展为代价。
现行的行政区划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后也未有大的调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带有旧体制特征的行政区划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不足。说到底,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及“地方与地方”的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解答。从“中央与地方”的角度看,中央怎样平衡集权和放权?如何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也保持地方的发展活力?这些都值得研究。黄仁宇研究中国历史后得出结论:兴衰的关键就是中央能否对地方实行有效的“数目字”管理。这个结论起码给我们以启示。
从“地方与地方”的角度看,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解决中国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问题,区域和区域之间的差距也没有有效缩校过去的“全国一盘棋”思路固然不行,但也必须防止“全国几盘棋”局面的出现。
合乎法度的突破是明智之举
行政区划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和很多层次,但是,应从保护现行宪法制度而不是挑战的思维出发设计改革,合乎法度的突破是明智之举。
据刘勇透露,目前的改革思路包括:适当调整行政区划,建立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体制,相应地取消城镇的行政级别,仅按人口规模划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除首都、省会城市及若干中心城市外,所有的城市原则上都归县政府行政管辖等。
中国实行4级政府架构,已比国际通行的3级惯例多了一层。但是,过去战争年代为了方便辖区管理,当时临时增设了地区一级,延至现在则变成了地级市。这一层级使得我国实际政府架构变成了5级,极大地影响了上级意志的准确快速传达。不仅如此,地级市架构位居5级政府架构中第3层级,级别不低且机构庞大,需要高额成本维持,有些地级市还被人讥为“财政漏斗”和“效率漏斗”,长此以往易变为发展阻碍。因此,从实际出发,把裁撤地级市作为推进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先声,将使这一重要改革的失败几率大大减少。
划小省份和升格直辖市宜慎重
一直以来都有分省或缩省的传闻。但与其说是行政区划改革的突破要点,倒不如说是人们的兴趣点。从过去“地转市”的历程来看,不少地方变“市”后,不但没有减少冗员机构,反而官越来越多,官称越来越大,无形中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分省或缩省能否避免类似情况出现?此外,升格直辖市的诱惑也易使一些城市跃跃欲试,而将工作思路转到与行政区划改革初衷不相符的方面。还要考虑的是,改革能否避免陷入“一刀切”的旧有惯性中去。四川和山西不同,华中与东北迥异。中国复杂的区域文化、资源、地理特征和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何作为一个参量在改革中有所体现?
分省缩省和增设直辖市可能是必要之举,但只能是改革后期的举措。现有阶段条件并不成熟。只有充分考虑了不同的政经文化等因素后,让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行政管理成本不升反降,行政区域改革才能叫初步成功。因此,“十一五”可能开始的试点,任重而道远。(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