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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强烈要求严肃处理电白环保局尸位素餐者 (1人在浏览)

汪洋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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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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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被判决确认违法

转自电白检察公众号

3月28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电白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因怠于履职被判决确认违法。

2018年3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早在2016年3月即已发现李某维在电白区观珠镇棠芾村委会烂岭处违法倾倒“酸渣”(经鉴定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2017年6月,该局经调查查明李某维倾倒在烂岭处的危险废物重达482.251吨。但自发现该批腐蚀性危险废物以来,在李某维借故逃匿的情况下,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并没有依法履行代为清理处置该批腐蚀性危险废物的法定职责,造成该批腐蚀性危险废物对案发地生态环境的污染损害一直无法消除。

2018年3月16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对李某维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作出处罚,并依法处置李某维倾倒的482.251吨危险废物。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也没有依法处置涉案危险废物,造成该批危险废物对案发地的生态环境污染迟迟得不到修复。2018年9月27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对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对李某维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不行使职权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判令该局履行职权依法处置该482.251吨危险废物。

2018年10月17日,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举措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处置该482.251吨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方案向区政府申请启动应急处置。2018年10月22日,区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响应,成立指挥部,并于2018年11月3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拨款134.08万元对该482.251吨危险废物进行应急处置。经过近两个月的清理,该危险废物于2019年1月被清理完毕。

考虑到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已经将涉案危险废物处置清理完毕,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对李某维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不行使职权的行政不作为违法。

2019年3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民行科3位同志出庭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庭审中,检察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与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展开了激烈辩论。最终,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认定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没有及时处置涉案危险废物,致使该危险废物在清理前一直处于污染环境状态,属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并判决确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

文字丨蔡景诗、周珺琳

图片丨杨郁楠

编辑丨陆泳霏
 
电白各部门的不作为都已经是常态,不要大惊小怪。
 
搞什么公益诉讼,多叼余。
这只是一本无伤大雅、皆大欢喜的试点戏。

放纪委去查,不仅修复得快,还有一批人落马。
既然是不作为,就要追究具体人员的党纪责任。
 
最后编辑:
赵家人打赵家人,打完了过过场,没有人受伤,真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有意义吗?
 
茂名地区首例,对以后影响很大的。
 
观珠镇棠芾村委河背村危废堆放场环保监管工作日程


1、2014年11月26日,电白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观珠镇棠芾村委河背村嫌疑有人非法倾倒酸渣,当天下午区环保分局联合观珠镇政府、观珠镇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进行查处,找到场地管理人李亚维(经确认为假名)做笔录,笔录后要求确认身份时,李亚维借故逃走。后多次经观珠派出所户籍查找,查无此人。

2、随后电白区环保分局向市环保局作了汇报,要求市环境监测站采样做定性监测,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5月提出由电白环境监测站采样送往市站分析,电白环境监测站到现场进行采样,并送市环境监测站分析,送样后多次追问监测结果一直无文,后来反馈情况是省厅认为采样不合规范,不予确认为危废。

3、2016年3月25日,市环境监测站派员采样,并再送省厅确认,分析结果又未能通过省厅确认。

4、2016年6月23日,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环保分局相关领导就此事召开了协调工作会议,会议认为首先由环保分局对嫌疑废物进行定性定量后,再进行案件移交。

5、2016年6月28日,茂名市质量监督检测所进行现场计量,确定总量为482.251吨。

6、2016年12月17至19日,市环境监测站派员再次采样,分析结果也未能通过省厅确认。

7、2017年元旦后,危险废物确认权限下放,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4月28日连续分析,确认为危险废物,2017年5月2日市环境监测站出据监测报告。

8、2017年6月,区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分局再次开会研究,由观珠镇派出所派员协助环保分局,经找棠芾村委书记李寿、分片干部卓超源、河背村原村长汪才兴了解,并对汪才兴作了谈话笔录,并从区公证部门取得土地承包合同,初步确认涉案嫌疑人,经公安部门同意,2017年6月27日在案件移交平台上进行了案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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