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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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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报(ID:chinanewsmedia)
中国每年都有一些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这个数字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个体乃至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苦难。而疫苗后遗症鉴定之难,再加上中国疫苗接种保障机制的缺失,更是让这些陷入困境的家庭左右为难。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国的疫苗监管人曾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处分。
我们先来看这张照片,这个孩子叫雷鑫睿,今年三岁半,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河口镇韩家庄村人。
小鑫睿在不到一岁的时候,因为注射A群流脑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后病情加重,在西安儿童医院被诊断为“播散性脑脊髓炎和脑白质病”,北京儿童医院救治诊断为“播散性脑脊髓炎”,经治疗改善不大。目前,孩子身体各器官受损,全身瘫痪,视力下降,吞咽困难,至今未得到相关部门赔偿。
▲注射疫苗之前,活泼可爱的小鑫睿(左图);注射疫苗一个月之内小鑫睿出现连续发烧、呕吐、哭闹等症状(右图)。
小鑫睿的父母称,从2015年5月19日孩子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后,直到2016年3月31日鉴定,这个期间他们一边给孩子治疗,一边找过多个部门讨要说法。这期间两年的时间,家长追求一个结果,相关部门在耗,可孩子的病情耗不起。
▲凤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名对小鑫睿的家人进行行政处罚、拘留、监视居住等处罚。
为给女儿争取救助和补偿,小鑫睿的父母开始上访。令人不齿的是,2016年7月19日晚,两人被户籍所在地截访人员带回凤县关押。凤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拘留、监视居住等处罚。随后,小鑫睿的母亲被监视居住,小鑫睿的父亲被刑事拘留。2016年11月30日,凤县检察院将小鑫睿的父母起诉至法院。
因鉴定难以做出对疫苗受害家庭有利的结论,疫苗受害家庭普遍上访求助,但并没有因此被公诉的,本案可以称作是全国疫苗受害家庭被公诉的第一案。
然而,本应于2017年2月9日开庭的案子,却至今没有开庭。小鑫睿的父母一直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无法带孩子到外地看病。
▲小鑫睿母亲的聊天记录。
《南方都市报》在调查报告《疫苗之殇》中披露,中国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惨的国家——每年至少都会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或死或残。预防接种的伤害实际上是个人在为疫苗的巨大社会效益埋单,虽然2016年山东问题疫苗案发后,国务院要求加强对受疫苗伤害家庭的赔偿和保障。但许多家庭在遭遇疫苗后遗症悲剧后却面临维权困境:80%以上被判定生病和疫苗无关、具体赔偿没有法律支持、地方补偿数额过低、错过及时的救治……
▲小鑫睿的妈妈在网上发的文章《宝贝,妈妈错了!妈妈不该抱你去打疫苗!》。
我国给儿童接种的疫苗主要包含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小鑫睿的接种记录停留在了2015年5月19日,她注射的A群流脑疫苗生产企业为“武汉生物”,就是这家企业,后来不断被曝出疫苗问题。
小鑫睿注射的A群流脑疫苗,现为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一类疫苗由政府直接经手,监管应当更严密,仓储和运输条件也有可靠保障。然而,现实却一再引起我们的质疑。
早在2010年,山西爆发疫苗案,导致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疫苗监管严格起来。一直到今天,问题疫苗案一件接一件,每针问题疫苗下去,都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灾难。
▲父母带小鑫睿到北京看病。
与小鑫睿案几乎同时发生的,是覆盖全国18省,涉案金额达5.7亿元的山东疫苗案。今年9月至11月,山东疫苗系列案中的10件案件,分别在山东、陕西和江西三地法院宣判,其中陕西省法院系统宣判的案件最多,有6件。
案件中涉及13名被告人,其中8名被告人是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分别被法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样的渎职罪名,刑期最重的是有期徒刑2年,最轻的被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中涉及两家陕西企业,其中陕西益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法院追究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西安市疾控中心总务科职工。
▲媒体报道山东疫苗案。
从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来看,假疫苗主要流向各基层乡镇卫生院,直接越过了县市级的监管。可见,加强基层卫生部门的监管势在必行,必须堵住假药劣药流向基层的漏洞,避免假药劣药危机百姓健康。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山东疫苗案还在审判的同时,国家食药监局2017年11月公布了又一起不合格疫苗案,65万余支问题疫苗流入山东、重庆、河北,食药监总局要求立即停用。
经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的白百破疫苗示例。
而这距离震惊全国的山东疫苗案件首次宣判仅仅过了不到10个月的时间。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问题疫苗在路上、在卫生室里、在扎向孩子胳膊的针管里,是谁在为“夺命疫苗”打掩护?
接二连三出现的疫苗问题,让我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主管部门——国家食药监局。这时,又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摆在面前,负责药品安全监管的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孙咸泽,竟然是三鹿奶粉案的主要负责人,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记过处分。
资料显示,孙咸泽是江苏连云港人,早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曾任成都制药一厂制药工程师、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后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长、副局长;2003年6月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历任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
2009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时任国家药监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处分。
“三鹿”奶粉事件影响婴幼儿累计39965人,住院14471人,死亡4人。这样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负责人居然只是给了一个处分,而疫苗受害者的亲属则被拘留并监视居住。请问,这是什么法律标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受记过处分的期间为12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孙咸泽的简历显示,2003至2011年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部分空缺,2014年5月起即主管药品安全至今。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真的没有人才了吗?为何让一个在食药监管上屡次出现问题的人,继续监管药品。在问题疫苗事件接二连三被曝出之后,作为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又何以稳如泰山,他的内心就没有一丝愧疚吗?这种影响全国的案件,涉及千百万儿童的安全,就真的不如那一个官位?我们经常跟孩子说,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可是,在面对问题奶粉,问题疫苗的时候,我们有何脸面面对那一张张稚嫩的脸。
▲2016年12月2日,中国残联给小鑫睿发的残疾人证。
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直接危及到民众的生命安全,兹事体大。假疫苗的泛滥,与某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大开绿灯有很大关系。疫苗由疾控负责招标,又有疾控负责管理流通。孩子接种疫苗出问题了,还得由疾控负责诊断鉴定……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诊断、鉴定何谈公平、公正……
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曾建议我国建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保制度。我们呼吁,这些案件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应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接种这些疫苗的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
悲剧轮番重播,我们只愿今后苦难不再无止境的上演。
一个没有空气污染、没有问题奶粉、疫苗质量过关的安全社会是我们的基本追求。
中国每年都有一些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这个数字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个体乃至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苦难。而疫苗后遗症鉴定之难,再加上中国疫苗接种保障机制的缺失,更是让这些陷入困境的家庭左右为难。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国的疫苗监管人曾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处分。
我们先来看这张照片,这个孩子叫雷鑫睿,今年三岁半,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河口镇韩家庄村人。
小鑫睿在不到一岁的时候,因为注射A群流脑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后病情加重,在西安儿童医院被诊断为“播散性脑脊髓炎和脑白质病”,北京儿童医院救治诊断为“播散性脑脊髓炎”,经治疗改善不大。目前,孩子身体各器官受损,全身瘫痪,视力下降,吞咽困难,至今未得到相关部门赔偿。
▲注射疫苗之前,活泼可爱的小鑫睿(左图);注射疫苗一个月之内小鑫睿出现连续发烧、呕吐、哭闹等症状(右图)。
小鑫睿的父母称,从2015年5月19日孩子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后,直到2016年3月31日鉴定,这个期间他们一边给孩子治疗,一边找过多个部门讨要说法。这期间两年的时间,家长追求一个结果,相关部门在耗,可孩子的病情耗不起。
▲凤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名对小鑫睿的家人进行行政处罚、拘留、监视居住等处罚。
为给女儿争取救助和补偿,小鑫睿的父母开始上访。令人不齿的是,2016年7月19日晚,两人被户籍所在地截访人员带回凤县关押。凤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拘留、监视居住等处罚。随后,小鑫睿的母亲被监视居住,小鑫睿的父亲被刑事拘留。2016年11月30日,凤县检察院将小鑫睿的父母起诉至法院。
因鉴定难以做出对疫苗受害家庭有利的结论,疫苗受害家庭普遍上访求助,但并没有因此被公诉的,本案可以称作是全国疫苗受害家庭被公诉的第一案。
然而,本应于2017年2月9日开庭的案子,却至今没有开庭。小鑫睿的父母一直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无法带孩子到外地看病。
▲小鑫睿母亲的聊天记录。
《南方都市报》在调查报告《疫苗之殇》中披露,中国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惨的国家——每年至少都会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或死或残。预防接种的伤害实际上是个人在为疫苗的巨大社会效益埋单,虽然2016年山东问题疫苗案发后,国务院要求加强对受疫苗伤害家庭的赔偿和保障。但许多家庭在遭遇疫苗后遗症悲剧后却面临维权困境:80%以上被判定生病和疫苗无关、具体赔偿没有法律支持、地方补偿数额过低、错过及时的救治……
▲小鑫睿的妈妈在网上发的文章《宝贝,妈妈错了!妈妈不该抱你去打疫苗!》。
我国给儿童接种的疫苗主要包含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小鑫睿的接种记录停留在了2015年5月19日,她注射的A群流脑疫苗生产企业为“武汉生物”,就是这家企业,后来不断被曝出疫苗问题。
小鑫睿注射的A群流脑疫苗,现为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一类疫苗由政府直接经手,监管应当更严密,仓储和运输条件也有可靠保障。然而,现实却一再引起我们的质疑。
早在2010年,山西爆发疫苗案,导致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疫苗监管严格起来。一直到今天,问题疫苗案一件接一件,每针问题疫苗下去,都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灾难。
▲父母带小鑫睿到北京看病。
与小鑫睿案几乎同时发生的,是覆盖全国18省,涉案金额达5.7亿元的山东疫苗案。今年9月至11月,山东疫苗系列案中的10件案件,分别在山东、陕西和江西三地法院宣判,其中陕西省法院系统宣判的案件最多,有6件。
案件中涉及13名被告人,其中8名被告人是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分别被法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样的渎职罪名,刑期最重的是有期徒刑2年,最轻的被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中涉及两家陕西企业,其中陕西益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法院追究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西安市疾控中心总务科职工。
▲媒体报道山东疫苗案。
从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来看,假疫苗主要流向各基层乡镇卫生院,直接越过了县市级的监管。可见,加强基层卫生部门的监管势在必行,必须堵住假药劣药流向基层的漏洞,避免假药劣药危机百姓健康。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山东疫苗案还在审判的同时,国家食药监局2017年11月公布了又一起不合格疫苗案,65万余支问题疫苗流入山东、重庆、河北,食药监总局要求立即停用。
经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的白百破疫苗示例。
而这距离震惊全国的山东疫苗案件首次宣判仅仅过了不到10个月的时间。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问题疫苗在路上、在卫生室里、在扎向孩子胳膊的针管里,是谁在为“夺命疫苗”打掩护?
接二连三出现的疫苗问题,让我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主管部门——国家食药监局。这时,又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摆在面前,负责药品安全监管的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孙咸泽,竟然是三鹿奶粉案的主要负责人,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记过处分。
资料显示,孙咸泽是江苏连云港人,早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曾任成都制药一厂制药工程师、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后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长、副局长;2003年6月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历任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
2009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时任国家药监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处分。
“三鹿”奶粉事件影响婴幼儿累计39965人,住院14471人,死亡4人。这样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负责人居然只是给了一个处分,而疫苗受害者的亲属则被拘留并监视居住。请问,这是什么法律标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受记过处分的期间为12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孙咸泽的简历显示,2003至2011年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部分空缺,2014年5月起即主管药品安全至今。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真的没有人才了吗?为何让一个在食药监管上屡次出现问题的人,继续监管药品。在问题疫苗事件接二连三被曝出之后,作为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又何以稳如泰山,他的内心就没有一丝愧疚吗?这种影响全国的案件,涉及千百万儿童的安全,就真的不如那一个官位?我们经常跟孩子说,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可是,在面对问题奶粉,问题疫苗的时候,我们有何脸面面对那一张张稚嫩的脸。
▲2016年12月2日,中国残联给小鑫睿发的残疾人证。
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直接危及到民众的生命安全,兹事体大。假疫苗的泛滥,与某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大开绿灯有很大关系。疫苗由疾控负责招标,又有疾控负责管理流通。孩子接种疫苗出问题了,还得由疾控负责诊断鉴定……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诊断、鉴定何谈公平、公正……
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曾建议我国建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保制度。我们呼吁,这些案件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应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接种这些疫苗的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
悲剧轮番重播,我们只愿今后苦难不再无止境的上演。
一个没有空气污染、没有问题奶粉、疫苗质量过关的安全社会是我们的基本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