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8月24日对公摊费过高做出这样的回应:需分摊的设备用电我们都安装了独立的电表计量,所产生的费用我们是代收代缴,没有争取任何的利润,物价部门也到现场核实用电情况,我们是依法依规收取的费用。3月至6月我管理处已代缴电费14.5万,下月我们实在无能力再去代缴,请业主可以谅解!
我想问:
(1)代谁收的?是不是代供电局收的?请供电局回应一下,谢谢!在另外一个贴:物价部门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物业费加公摊费总额不能超过物业等级能够收取的费用。嘉和物业属于三级物业,能最多收取的是1.2元,但现在物业费加公摊费已经超1.8元了。超出了许多,物业是知道的,那怎么办呢,就说是代收的,多会撇清关系呀!
(2)物价部分是哪个部门,是不是电白区物价局?请物价局回应一下,谢谢!回应所说的“物价部门也到现场核实用电情况”,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物价局也认可了这个收费?如果物价局来过了,请物价局对核实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因为,你们的核实没有向嘉和的业主做出过回复。
(3)依法依规,依的是何法?何规?请负责物业管理的政府相关部门来解答一下!谢谢!
(4)回复中的“下月我们实在无能力再去代缴,请业主可以谅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交钱,下个月就开始停电了?是物业停我们的电,还是供电部门停我们的电?
最后,请相关部门好好解决嘉和的问题。嘉和的问题是电白小区问题的典型问题,解决了嘉和的问题,再遇到相类似的问题,就容易多了。
最最后,我请论坛及广大网友多多包涵,嘉和业主不想嘉和的问题占据了论坛和大家的视线。嘉和业主希望问题解决了,这些贴早日沉下去!谢谢大家!